犀牛望月 发表于 2006-7-14 20:35

我看曹公“击鼓骂刘”

我是最惮掺和运动的,从文革后家族便制定家法,凡我族人可为商、为农、为医、为工,不可为文,切不可为政。这看起来很似东坡的遗愿,确实,我们这样的小民被运动搞怕了。
    然而,向以酷爱书法自称的我在这次却有点耐不住寂寞,曹公之言在多方公布引论后,终化为一场论战,这似乎非曹公所愿。但在我看来,倒未必不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所谓真理越辩越明,毛泽东先生不也说过,笔墨官司有比无好吗!只是在这场官司中,所论的主题是什么,倘以书论较量、以点窥面,从而引起一些书法问题的思考,则洛阳纸贵也不为过;倘曹公之言为伺机者所污引,纠缠于揭幕和所谓人情的讨论,则论战如水面漂瓦只言过甚。

犀牛望月 发表于 2006-7-14 20:35

我与曹公竟然曾经见过一面,但我实在不信,这篇有如骆宾王《讨武则天檄》的骇时之作,竟出自其人之手。先生在书法学上的造诣和地位弥高,让我回忆其学论的经典言语似乎尚不及一二,而这篇短文从文才上不得不让我拍案叫绝。就像骆宾王是唐诗人,我却只能知道他的《鹅鹅鹅》一样,而《讨武檄》却能通篇背诵。我想这篇文章在曹公世作中定是最亮丽的。
      曹公在文中表现出疾恶如仇,此恶并非私怨,华人德石开之文业已佐证。恶之一面为刘炳森的两个能力,一为学术能力,这一点可以知道,曹公之言并非言过,聆听过刘公讲座和报告的同仁皆有深知。其二为创作能力,恕我直言,刘公于写字可说是一高手,于书法,可能还不如一些乡村的帐房先生,诚有人说,把字写的那样也不容易,但刘公身居书法高位,把字写成那样确实难符其名。而其枕腕一举着实让人一汗!恶之另面,为其身居之位,且为人阴鸷骄横,面善心恶!他上台是玩手段、举事是玩手段,在对刘正成先生的问题上更是机关算尽无所不用其极。试想如此一对矛盾,可谓激烈。而刘公生前之沽名之举亦另人指。他设基金捐款,担任佛教协会副主席,据说给不少的庙宇提过字捐过款,这些举动似乎学赵朴初,然而赵朴老生前的德行刘公所学似乎不多。

犀牛望月 发表于 2006-7-14 20:36

但是曹公言论发表后,引起了轩然大波,其实也不是很激烈,只是个别网站为之,大多有学术地位和创作实力的书家对此内里还是支持的,只是未曾言论而已。已言者如华人德先生,字字珠玑,切中肯綮。
对曹公此举,我赞同六分,反对三分,中立等待一分。
赞同六分。
      中国当政者大多喜欢谄媚之词,刘公生前亦如此;中国的被统治者多喜欢致谄媚之词,好好先生太多,实话者少。
      曹公此举可谓是真学术向伪道学发出的一篇檄文,这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说的,他首先要有敏锐的洞察力,能明辩艺术的真伪。这在6000多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不乏明智之人,但于13亿中华儿女中能知者少矣,要不刘公的书法怎么会卖的那么火呢?那是因为房地产商不懂书法,IT老总不懂书法,当官的不懂书法……大家都不懂,大家有钱了都要附庸风雅,于是找主席,循名不责实,什么贵就买什么,你还不好说他,说了跟你急!所以能否看出刘炳森作品的成色是敢发言的基础。
      其次,他需要有超凡的胆识。说实话,如果有人告诉我此文是出自黄敦先生之手,我则不太会怀疑。因为传说中的黄老邪是不太买书协领导以及所谓权威的账的。我曾见过黄公面批一位书家,言辞颇激。曹公此举需要担三个方面的心,其一来自刘公家人,倘若笔墨官司变成法律官司,岂不麻烦。其二,来自刘副主席生前的同僚,他们或调职,或升迁,皆不可小视,要知道当年整刘正成可不只是刘副主席一人之功。其三来自书坛中与刘公相类之人,他们可不喜欢曹公此举,“宝麟兄此文,每令同类者惧”(华人德《跋曹麟“我看刘炳森”》),在他们眼中曹公有如杨修,倘若下手,手段高明且不留痕迹,不是更闹心。但是曹公不怕,说就说了,写就写了,胆识过人,本着对艺术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心,时人称其胆大,历史不会说其妄为!
      至于那些说曹公此举是鞭尸,不人道的中国人情论调,大可不必理会!
反对三分。
      曹公骂刘笔力千钧,刘副主席为鬼为神亦锯齿霍霍。然而刘炳森之错不只在其本人,还有我们的“体制”问题。这样的“同类者”也不乏其人,但曹公单骂其一人,不免让人觉得以一己之恶昭示天下,有失公允,且浪花朵朵终不成潮。如果曹公不止于此,以此续文,对当代书坛活跃分子或分类或逐一点评,则伟岸形象千古一人。再者文艺评论毕竟不是吵架,倘用词稍谦作用一定不会太差。文学界王朔金庸之论战,金先生妙语,丝毫不落下风。
中立等待一分。
      倘曹公如我所愿,不以点击而波及面,我即加这一分!

犀牛望月 发表于 2006-7-14 20:36

兼谈华人德先生石开先生文章



读华人德先生文章有如读向秀《思旧赋》意犹为尽,再读不然,字字珠玑扣人心弦,其扎实的文字功底当代生者鲜出其右。
华先生赞同曹先生的意见同时也批评他此文言辞过激为“厚诬”,对曹公不能“苟且隐忍”并不表示明确的赞同。
最值得一提的是“书坛如刘之阴鸷骄横者尚有其人,宝麟兄此文,每可令同类者惧”。华先生处江湖之远明确看到刘炳森绝非个案,而是一种现象,而华先生出于对三十年知己的厚顾,将曹公骂刘引向曹公批判刘类!苦心可见!
石开在一段时间被书法圈称为怪侠。这篇文章也是这样。但可能是长期在北京,算是老一代北飘,身在江湖,已经练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工夫,文章娓娓道来如话家常,锋芒内敛。文中所述如拜关公之类的事情,让人忍俊不禁,画面敢尤强,像导演说戏。
他文中有两点可看,其一刘炳森字价随着其驾鹤每日下滑,且收藏者不闻。这让我想起古代一位字价很高的人叫张弼,故宫博物院展览时我注意了一下,在他的作品前停留者少矣。而那些花了高价买了刘炳森字的大佬门,嗨,反正他们有钱!其二,他并不主张当代人如此评论,应该交付历史,盖棺定论需百年。却提倡当代书家用力要勤,这真是劝世良言。

犀牛望月 发表于 2006-7-14 20:37

点评一痴“绑架”一文



    我和书法网一痴先生并无宿怨,就事论事,一痴先生此文选题看似精妙实际为下下之策!其价值只在兴风作浪,明确导向而迎合书坛刘炳森旧时同僚和同类。文词似乎激励却文白如水。
    为了看清一痴先生的文章,我竟然在白肚网站上找到了书艺公社,打开后看到了一痴先生亲自的总固顶文章。其文章大意是,既然人已经死了,那再骂他就不厚道了,再者说,曹公自己骂就算了,还连累华人德和石开,相当的不厚道啊!后面又蛇足续文,大意是我虽然是书艺公社的老总但这个文章只代表我自己,不代表网站,说的比刘公拜关公还让人笑。
"厚道"一词窃以为不可用于学术,尤其在评论上,评者厚道,学术则失去公允失去价值,历史会对我们的鉴赏能力表示怀疑!
我只想说一句,网络是传媒工具的一种,做为书法传媒,如果提出导向性论调,则要注意两点。
一,公正的学术性,倘若水平够不到则请缄默,缄默尤可被人误为深沉,乱说话只是引人发笑,则无所谓,倘若误导舆论导向则为祸人间了。曹公骂刘可以引发学术界对文艺评论方法论的思考,可以引发对中国书坛书法秩序体制的反思,可以引发对刘炳森现象的思考,可以引发收藏观念的思考。惟独一痴先生替死人担心替死人叫板,用中国人情论大谈曹公为人不厚道,岂不让世人眼蒙尘土,问题难以深发吗。
二,平和的心态,遇事不惊方为人杰,三位大家的文章都没看清楚看透彻,就开始叫板,这种急切的心态不得不让人怀疑先生是一为伺机者,好象就在等待发生状况,恰如嵩山派左冷禅所说,平静的江湖太寂寞,得翻点浪花。这对于先生除了暂时可以获得一点所谓的点击率以外,别的真的不知道有什么好处,或许刘炳森在一痴先生梦魇之际会对先生微微一笑。好怕人的!!
但愿这场讨论会沿着学术的路走下去!

天生书呆子 发表于 2006-7-14 21:26

写出如此好文章,我抢第一个沙发学习。

巴人 发表于 2006-7-14 21:42

真看不明白,是捧老曹呢 ?还是马老曹呢?
石先生称学问第一的曹先生竟然能写出如此字字珠玑的文章

犀牛望月 发表于 2006-7-14 21:55

真看不明白,是捧老曹呢 ?还是马老曹呢?
石先生称学问第一的曹先生竟然能写出如此字字珠玑的文章


我可不是曹某啊

巴先生弄错了吧



呆子先生写文章才好呢,怎么反而夸我了啊


一痴先生大度,

眼睛疼了,睡觉了,

林荫下 发表于 2006-7-14 23:05

好帖!!!

可见楼主文字的修养,以及思想的水平.

[ 本帖最后由 林荫下 于 2006-7-14 23:10 编辑 ]

祝永红 发表于 2006-7-14 23:40

是非不好说,因为小弟不明因故。但小弟关注了好几天,只有今天犀牛先生的文章 才是有说服力的。
文章很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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