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说刘炳森的社会意义
一个人物,离开了社会,离开了人间,是应该为其哀悼的。这是情的角度。
一个人为社会做了什么,应该让大家有一个认识:这个人做对了什么做错了什么?
这是理的角度。通常理要大于情吧?
因为多数人不知道细节——现在叫做信息不对称,这又对那些知道实情的专家学者提出了一种“要求”,一种“社会责任”。我觉得曹保麟发表的《我看刘炳森》,是在履行这种“社会责任”。
这是法的角度。不管有没有形成文本的规则条款。
通常人们会要求一个人做事的时候,于情理法三个角度上都要做稳当,此之谓修养,此之谓圆滑,此之谓“道行”!
而我看人,以恕为本。不要其圆熟、世故、玲珑、高妙,但要其血气充盈,敢说真话做了实事!
能够照顾到自己利益,说话时留有余地,这也不妨其义气可嘉!如能拍案而起,不吝惜羽毛,当是真豪杰!
曹的文章是否取材真实,可以暂且不论。这里只是拿它来做例子。我也希望大家继续讨论,争鸣。
我这里想问问:中书协为什么不出面?为什么盖棺不定论?那么多盘踞书法协会高位的人物,为什么不出来说话?
书坛另有一套潜规则吧?
说了一大堆,好象离题了。还有事情要做。不能多说了。
回归一下主题:我觉得对刘炳森的评价,人品其次,重要的是其作品的艺术价值。非常有必要!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可以澄清一个现象:历史有时候会把二三流的人物捧为明星!
如董其昌所言之“最下最传者”!——不幸董自己也不是“最上”者。
[ 本帖最后由 林荫下 于 2006-6-28 00:38 编辑 ] 言之有理, 支持!!!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刘值得深入研究;其作品的艺术价值,估一下就行了,不必浪费时间。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7 12:11 发表
一个人物,离开了社会,离开了人间,是应该为其哀悼的。
这是情的角度。
一个人为社会做了什么,应该让大家有一个认识:这个人做对了什么做错了什么?
这是理的角度。
因为多数人不知道细节——现在叫 ...
林先生的帖越来越厉害了,佩服得紧!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抱抱可称俺小林,呵呵!
[ 本帖最后由 林荫下 于 2006-6-27 22:28 编辑 ]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7 12:11 发表
一个人物,离开了社会,离开了人间,是应该为其哀悼的。
这是情的角度。
一个人为社会做了什么,应该让大家有一个认识:这个人做对了什么做错了什么?
这是理的角度。
因为多数人不知道细节——现在叫 ...
遵从小林的意,哀悼3分钟
你的态度也暧昧,各打了三十大板
实话实说不过如此,好在于情于理通了,这样好,省得打架
只是老宫觉得你把小问题扩大化了,有无风三尺浪的苗头,呵呵,杖四十
炳森之于炳森时代的书协那叫一体,社会的反响只是个别吹手做得文章,为了一个人的朝廷的根基(后来被部分的证实了,但一个朝廷的根基仅仅是几句无关痛痒吹嘘似说明不了什么),盛年的主席做了多少于书法有关的可供后人献万民伞的大事,这个问题需要见仁见智,一己之私的欲望好像入土前自己也没搞明白,这与书协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这就是书协,但好像又不是,最次这不是理性的书协,炳森也没有理性的对待所有即将出头的问题,甩下一付乱摊子,就算以恕为本了,那有能说明什么,如果真能功过相抵了,炳森死不瞑目 原帖由 梦草堂 于 2006-6-27 13:29 发表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刘值得深入研究;其作品的艺术价值,估一下就行了,不必浪费时间。
不过应该有浪费的价值,刘的作品跌了已经 原帖由 baidi 于 2006-6-27 12:47 发表
言之有理, 支持!!!
我看未必,先别忙支持,细读读,小林的苗头另有所指,有点像“舍本捉末”(乱打字) 呵呵,也没有什么玄虚!
也就是指了一下那些仍然盘踞书协高位的衮衮诸公(母)! 用大白话说就是那些在书协中活跃着的把持着要职的男男女女.——他们有没有浪得虚名呢?用大白话说就是有没有用自己三流的艺术作品卖了一流的价钱!?有没有对书法不甚了解就占了理事委员甚至主席的位子?
呵呵,至于宫宫说的,我觉得是我对有些内幕不了解。但是我急,顾不了那么多了。况且我觉得我已经掌握了大概了,可以抛出我的半块砖头了,可以引来大家抛珠抛玉了。呵呵,现在没有大块的玉出现哩!
另外我感觉到有许多朋友对这个世界了解得太少。由于种种原因,读书少,了解情况少,掌握资料少。这样,我们就有一种责任,把话说得再白一点,让更多的朋友能够比较深入地参与到讨论中来。也算一种功德吧!网主(比版主高的人)一定也喜欢这样吧?
还有一个另外:对于刘的“书法作品”的评价,可能一部分朋友已经非常明白清楚了。但我认为这些朋友应该有一点悲天悯人之心,从别人的角度考虑,关心一下那些还不甚肯定刘的艺术地位的朋友。还有许多人在想着收藏几张刘的作品发财吧?
咱们不能说你不懂你活该吧?呵呵,当然不会的!
刘的价位开始降了!?这一点我想许多人都不知道。大声地告诉大家,让它降得再快一点!让再少一点朋友上当!
[ 本帖最后由 林荫下 于 2006-6-28 00:57 编辑 ] “对书法不甚了解就占了理事委员甚至主席的位子”有,很多,仔细看一下前几天的委员名单就能看出些端倪,即便早已经蜚声海内的所谓大家,手底下出来的也都是些与时不进的垃圾,每天的事情就是胡说九道,吹嘘拍马。像题词要钱的那位,现在还在澄清不是四万八,是四万,你就想想都是些什么水平的人在书协高层,可现在书法界的高层全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闭上的眼还整块自己老婆的XX巾蒙上或找只袜子蒙眼,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我是流氓我怕谁”是也
像现在好多书法秀才,为了追求,为了艺术,为了出人头地,为了一己之私,为了大把大把数钱,为了……纷纷冲进京城,冲进XX书法院XX培训班XX美院进行再教育,一定要在中国书协脚下不远才行,俗称”镀金“,这其中既有有各行各业的精英也有各行各业的败类,中国书法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不千疮百孔才怪呢。
现在我们再把话说回来,真正我们有幸进入到权利的心脏,我们会比现在的高层好多少,谁能保证不随波逐流,谁能保证不变本加厉,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书法界也是不可避免的,没有世外桃源,只有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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