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lee 发表于 2006-6-24 09:33

客观,公平,公正,全面地评价刘炳森先生

此文写于2004岁末。当时并不知刘炳森先生病重住院的消息。

谈刘炳森隶书及其在中国书法历史中的作用

刘炳森隶书在中国现代书坛上可谓独树一帜。有人这样预估过,说刘炳森隶书牌匾之多,可谓中国之最;刘炳森隶书字帖及光盘种类之多,印数之多,也可谓中国之最;单用刘炳森的字筹集的款项作为书法教育基金的款额之大,种类之多,也可谓中国之最。作为中国传统书法的继承人之一,刘炳森能取得如此骄人成果,真值得当今书坛好好地研究,并加以发扬光大。
                                 一
刘炳森隶书也和他的人一样,经历了青年,壮年,老年的过程,他的字也逐渐从“貌秀”,“骨秀”,步入了“神秀”的阶段。这三个不同阶段的代表作可以说是1973年9月由荣宝斋编辑出版的“刘炳森隶书《国际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字帖”,1978年12月由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现代书法选》的刘炳森隶书作品“毛主席词十六字令一首”和1983年8月由长城出版社出版的《刘炳森隶书杜诗》。
在网上,有人批评刘炳森隶书“一百年不变”。看过上述三种不同时期的代表作后,就知道刘炳森隶书的变化有多么的大了。其实刘炳森隶书也曾经历过彷徨的阶段。在一次书展落选后,刘炳森曾发愤改变,后以一幅写清道人的隶书而重返书坛。当时使世人一震,他们惊呼:“刘炳森隶书怎么会变成这样?他还会怎么变?”
对于刘炳森隶书缺乏研究的人也可能和那位在《书法报》上撰文“刘炳森隶书死矣”的作者持一样观点。其实刘炳森隶书在不断地改变。一般人都知道他最初临《华山碑》,然后《乙瑛碑》,《张迁碑》,最后写《石门颂》,这都在他的隶书中有完美的体现。但鲜为人知的是他的楷,行,草,篆等体均不断地揉入他的隶书之中,才有刘炳森隶书的溶百家之精华,惟妙惟肖,炼自家功夫之境界,形神兼备。书坛的发展,进步都会引起他的反思,他仍在坚持自己的长年临帖日课,既使在公务繁忙,身体逐渐走下坡路的今天,也照样作业不断。刘炳森隶书正在向着人书俱老的完美境界不断地攀登。大贤虎变愚不测,在一般人看来貌似不变的刘炳森隶书,君不知鲁迅先生的名言:“踹足再入,已非前水”,在炳森先生每日的笔下,在续写着自己的生命,在续写着自己的故事。他的笔道由圆弧形逐渐趋于平直,更加简单,老辣,笔道粗细变化越来越大,写法也越来越多。仔细品评,又笔笔中的,在不经意中又处处透露着书者的匠心独具。还是普普通通的严谨的方块字,他竟能安排的千变万化,意气方遒,灵气十足,神采飞扬。书写的内容也同样抒发着自己的心声,“赤子登巅”,“登顶我为峰”,等,都向世人袒露着自己的胸怀,他要把自己创造的炳森隶书继续推向顶峰。炳森兄豪情不减当年,他自己讲,“我还不老,我还要和年青人一样,不断进步”。字如其人。这就是刘炳森隶书的灵魂所在。刘炳森隶书还会伴随中国书法的不断发展,继续在书坛领跑,并不断完善。
                                 二
我在网上看到不喜欢刘炳森隶书的人这样说,建议刘炳森重新到中央工艺美院进修。这是很可笑的一件事。写好字的人一定要经过中央工艺美院的教育吗?显然这不合逻辑。在艺术美的追求上有不同的观点是很正常的事。我看网上有人评论说为什么刘炳森隶书不这样写。这其实反映了一个如何评论书法的问题,即你是主观的看,还是客观的看。按你的想法去处理字的写法就不是刘炳森隶书,而是你的隶书了。
我们客观地看刘炳森隶书,它走的是方正端庄的路子。他的字基本上是方方正正。能否在方方正正的基础上写出变化,写出风格,这其实是选择了一条最难的书法创作的道路。现在有人为了求变求新,将汉字习惯的写法加以改造,长笔画写短,短笔画拉长,故意把汉字写得东倒西歪。这当然是一条比较容易出新的路子。可是就是在这方方正正之间,在五千年中国文字史的基础上写出新的面貌,新的风格,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当我们历数中国五千年以来的百名大书法家之时,往往感到被列进去的书家仍欠缺些什么。这就是书法的魅力所在。真正的字的含金量是远比现在一抓一大把的“名书法家”难的多的多。
我们谈刘炳森隶书,它至少有如下过人之处:
刘炳森隶书所涵盖的汉字之多是历代书家所不及的。刘炳森为了某些汉字印刷的需要,写过七万多汉字的字样。我们见诸于报刊杂志,电视中的刘炳森隶书就是例证。这是任何古代书家渴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刘炳森隶书是历代隶书变化之集大成者。刘炳森站在历代碑帖的巨人肩上,将所有碑帖中的精华汲为己有,在隶书的变化上,点画的写法上,笔道繁简的处理上,行气,章法的安排上,等等,均将历代碑帖的风格融于一体,并且推向了新的高度,为方正一类的隶书体创造了一个新的高峰。
刘炳森隶书的大气磅礴也是古今书家的典范。这得力于他的经历和他当今的地位。历史上有几位书家能数十次为书法访问日本,与日本高层书家代表交流书艺?又有几位书家能随政府代表团足迹遍及五大洲?正是因为有了读遍世界现实文化的人,才有可能真正地做到穷千里目,立凌云志的高度。
刘炳森隶书之美还根基于他的人格。他规规矩矩写字,堂堂正正做人的人生原则在他的隶书体中有了完美的体现。这也是为什么仿刘炳森隶书的作品永远也写不像的原因之一。因为你没有刘炳森的功力,你没有刘炳森的审美,你没有刘炳森的经历,你没有刘炳森的灵气。单凭你的浅薄知识,你对刘炳森隶书的井底之见,你怎么能写出刘炳森隶书的精气神来?
                               三
刘炳森隶书在某些人预言“中国书法正在走向死亡”的市场经济今天能够在社会上如此流行,这说明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即人们需要刘炳森隶书,人们欢迎刘炳森隶书。我们假设一下,如果中国目前的书法家都能够像刘炳森隶书一样的市场容量,那么“中国书法正在走向死亡”的预言就会变成“中国书法正在走向历史上最辉煌的阶段”。
在中国历史上,王羲之的书法被当时的社会热传,王羲之的书法延续到今天。米黻的书法在当时的社会热传,米黻的书法延续到今日。刘炳森的隶书会被将来的中国人民继续流传吗?这当然要由历史发展来判断。但我个人认为,刘炳森隶书会被世人永传的,那是因为刘炳森隶书是中国书法史上不可多得的有强烈的个人面貌,而又符合中国书法美学特征的优秀代表。
刘炳森隶书的可贵之处在于他对汉字美的独到理解。还包括他的楷书,还有他的行草,都共同凝聚着他对汉字至美的追求。许许多多的中国人都对中国的汉字有着自己的理解,自己的追求,而刘炳森隶书正是体现着,代表着这些人的追求的最高境界。这就是为什么求刘炳森隶书的人如此之多的原因。刘炳森隶书的堂堂正气也成为其被请进包括党和国家重要会议厅在内的寻常百姓家的客厅中的原因。刘炳森隶书确实是人们心中“真,善。美”的典型代表之一。
刘炳森先生尚未到耄耋之年。对于一个书法家来说,他的字被称为“人书俱老”尚为早了一点。因此他的字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就像国人期待中国女排一样,只有第一,只有世界冠军,国人对刘炳森隶书的期望值也是只有第一,只有世界冠军。刘炳森先生对此也早有自知之明。他把自己比喻成在无人攀登过的顶峰临近的道路上。通向顶峰的路上充满荆棘,但因自己已经奋斗了大半生,对如此荆棘之路已经习惯,所以他要继续向上登攀。他最不喜欢的是,由于自己不前进,挡了别人的路,而被挤下悬崖,被历史所抛弃。因此他在每幅书作上都要盖上“海村农”的印章,提醒自己不要忘记自己不过是一个“海村农”而已,他要每日“三省吾身”,拖着已不大健康的身躯,继续向着书法的最高境界迈进。我们衷心祝福他的新的成功,因为刘炳森隶书不止属于刘炳森个人,而是属于人类对真善至美追求的文明,属于不断奋进的中国书法。
       完稿于2004岁末。

mikelee 发表于 2006-6-24 09:36

第2篇文章

从刘炳森隶书谈开去
---------兼与宫烨文先生商榷

《书法》杂志2005年第3期刊登了宫烨文先生的文章《春风桃李怀先生-------追忆刘炳森》。在此文中,宫先生谈了他对刘炳森先生书法的一些看法。我有一些不同意见。
宫先生在文中列举了各种风格的汉隶书之美之后说:“但我们依此比照刘炳森先生的隶书作品,便觉其风格单一,对博大多彩的汉隶书体少贯通融会。这作为一位受过系统的艺术理论和笔墨技法训练的艺术家来说,是令人无法想象的。刘先生的隶书方正平板,四角突出,千字一面,“状如算子”,这都是中国书法理论中予以坚决摈弃且作为书法所忌讳的。”文中还说:“近二十年左右,“炳森隶”风靡全国。据说这北京的大街小巷,遍布“炳森隶”牌匾------那种单一和死板,造成“北京牌匾文化品位”的普遍下降。”宫先生还说:“很多靠“耳审”而不以 “目审”的“准收藏家”们对他(刘炳森------本文作者注)的作品趋之若鹜”,“很多人附庸风雅,盲目追捧,争相高价收藏其作品”。再看宫先生的话:“其实刘(炳森------本文作者注)先生不光擅长隶书,也擅长楷书和行书。我见过先生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给宝鸡炎帝陵书写的一通楷书碑文,完全没有从颜体楷书中蜕变出来,甚至将颜体楷书写得更板滞。他的行书,也是走的传统的路子,少自己的面目。”
从以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宫先生不太欣赏刘炳森先生的隶书,楷书和行书。这很正常。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可是宫先生对刘炳森先生书法的评价却有失于偏颇。持宫先生这种看法的人在书法界有一定的代表性。我还读过许多书法家,书法爱好者,评论家,作者的书法评论文章。他们以自己的好恶来评论别人的书法,攻击一点,不及其余。更有甚者,竭尽贬低,甚至挖苦的口语去求全责备一些在书法艺术方面很有造诣的书法家,甚至一些书法大家。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也是我写此文的目的所在。
1。“状如算子”也是一种美。它的美也是无极限的。
中国的汉字本是方块字,排列整齐,本身就是一种美,是一种基本的美。从美学角度讲,严整也是一种美。但随着书法的发展,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美的追求也越来越广泛。如果把排列整齐称为“状如算子”的话,人们开始追求更多的变化,但这绝不等同于否定整齐庄严之美,排斥整齐庄严之美。举一个例子,在许多军队检阅之中,总少不了正步走的仪仗方队。这正步走的仪仗方队是一种典型的“状如算子”。但谁能否认它的整齐庄严之美呢?尽管越来越多的年青人喜欢迪斯可,踢踏舞,街舞等,但仍有更多的人喜欢看天安门广场的升旗仪式,喜欢看负责升旗仪式的正步走的仪仗队。这里除了人们的爱国情结之外,“状如算子”的仪仗队之庄严高雅之美也是任何形式的舞蹈美所不能替代的。
当然,“状如算子”也有水平高下之分。试想一下,一般人组建的,没有经过训练的仪仗队,虽也可排成“状如算子”,但其美就会远远逊于天安门广场负责升旗的仪仗队了。其理自明。而天安门广场负责升旗的仪仗队也要天天训练,以保证其高水平的“状如算子”。
不同的人会演艺不同风格的“状如算子”。同样是天安门广场负责升旗的仪仗队,不同的队伍会有不同的特点,虽然表面上看似一样,其内容,其实质都可能完全不同。用田径赛场上的110米栏跑说明更容易理解一点。虽然都是起跑,跨栏,冲刺等几个机械的动作,刘翔演绎的特点,风格,美点与阿兰。约翰逊等其他外国选手演绎的肯定不同。就是刘翔本人跑的时候,虽然每次都是那几步,那几个动作,但在专家分析起来,这里的学问就大了。每次都有不同,每次都有成功的地方,也有不足的地方,或者失败的地方。把这些刘翔本人的,其他人的跑的录像似排算子似的排在一起,分析这些“状如算子”,就可以看出无穷无尽的学问。这就是体育科学。这就是为什么刘翔还得不断训练的奥妙所在。
把这种分析研究方法用到书法之中,“状如算子”的书法之中也有无穷无尽的学问。大多数的汉隶碑文的章法不就是“状如算子”的排列方法吗?其风格,美感各有不同,这是不言而喻的。印刷体正是从这“状如算子”的美发展而来。其实印刷体虽“状如算子”,其写法,美感,风格也各不相同。如果都一样,《中国书法全集》这六个美术字就不会让一个名书法家专门手写了。当然写的水平高低,美感程度另议。
说了这么多,目的是告诉大家,宫先生说的“刘先生的隶书方正平板,四角突出,千字一面,“状如算子”,”其实只是刘炳森隶书的一个表面特点,并不等于就是弱点。将表面特点等同于就是弱点,只能说明识者的片面,或者无知。
中国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其字体,写法,可以说是“360行,行行出状元”。有的“状如算子”,有的“参差不齐”;有的“密不透风”,有的“宽可走马”;有的“整齐森严”,有的“跌宕起伏”。不一而足。但基础均源于“状如算子”。最初,人们创造了“状如算子”美。随着人们对美的多样化的追求,“参差不齐”美,“跌宕起伏”美等应运而生。创新者难能可贵,但不等于“状如算子”的基础之美就到了尽头。只不过由于“状如算子”的基础之美已有多种,再创造新的“状如算子”的基础之美,从某种意义上说,比创造“参差不齐”美,“跌宕起伏”美等更为艰难。所以,更多的人选择了创造“参差不齐”美,“跌宕起伏”美等较为容易点儿的路。持偏见者,便认为在创造新的“状如算子”的基础之美的路上耕耘者为不是艺术,而是“美术字”云云。这就好比跳街舞者笑话练正步走的仪仗队一样,并非练正步走的仪仗队不是艺术,而是持这种观点的跳街舞者浅薄,偏见而已。
刘炳森隶书所选择的道路正是再创造新的“状如算子”的基础之美,比创造“参差不齐”美,“跌宕起伏”美等更为艰难。他用自己毕生的精力和才情,创造出了类似天安门广场负责升旗的仪仗队那样的巅峰之美,“整齐森严”之美,“密不透风”之美,成为新的“状如算子”的基础之美的代表。我们应该向刘炳森先生学习,致敬,而不是相反。从这点意义上说,“千字一面”正是刘炳森隶书的成熟,成功的优点,而不是相反。
2。刘炳森隶书是书法美,而不等同于美术字。
上面已经说过了刘炳森创造了新的“状如算子”的基础之美的代表。我们再从几个具体的方面来看刘炳森隶书之书法美。
首先,刘炳森隶书中对于相同字的写法上可谓变化多端,登峰造极。读过刘炳森隶书帖《杜诗》,《历代游记选》等多字帖者自可分辨。许多字的写法的借笔,省笔,令人赞叹。这基于他对先人楷隶书碑帖的深研和字法的知识的积累和创造。古往今来,能达此境界的书家并不多见。
其次,刘炳森隶书中对相同笔画的处理也同样是变化多端,登峰造极。我见过刘炳森先生创作的一幅隶书作品,十几个字,三点水偏旁的竟有七八个之多。他竟然可以在这简单的方正之中,将这几个三点水处理得千姿百态,与人们常夸奖的王羲之《兰亭序》中的多个“之”字的处理一样,难分伯仲。应该说,隶书的变化处理比行书难度更大一些,尤其是方方正正的隶书。
再有,刘炳森隶书中的墨法也是跌宕起伏,变化莫测。横竖粗细变化不说,同是横画,有时一个字中,粗细变化就有五六倍之多。加上笔与笔间的墨连,拖丝等等,有时真让你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有人说刘炳森隶书之所以这么有名是因为刘炳森创造了隶书中的振笔。其实远非仅此。刘炳森的行笔充满着韵律,充满着心声。那貌似平常的笔道中蕴含着他汹涌激荡的无尽豪情。武林高手的静才是最高境界。貌似平常的线条,饱蘸着他酸甜苦辣的人生感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人怎能读懂那表面平静却蕴藏于深层的波涌。
还有,刘炳森隶书的作品中的行气,章法也是因作品而异,匠心独运,美不胜收。他的隶书作品中行与行之间的两个相邻的字的最后一笔,都是有意安排的。或波,或顿,或短,或长,或轻,或重,或厚重,或飘逸,完全视情况而定,给人以妙趣天然之感。非功力,境界均达到炉火纯青者,不可为也。读者可以在《当代中国书法作品集》中的那幅刘炳森隶书作品中窥见一斑。刘炳森还把楷书,行草笔法融于隶书之中,使其隶书笔法更为丰富多彩。
当然,刘炳森隶书中的用笔,笔笔精到,笔笔力足神完,令多少书家望尘莫及,自叹不如。
这些已经足够了。说刘炳森隶书是美术字的人,除了说明他自己不大懂书法之外,丝毫不能影响人们对刘炳森隶书的厚爱。
3。刘炳森的楷书工整森严,将楷书之美发展到极致。
任何书家在选择书体时都有自己的偏好。刘炳森之所以选择了颜体楷书作为自己的主攻楷书体,与其对书法美的认识有关。观其隶书风格,便知其喜欢端正森严一类的书体。其选择颜体楷书也就顺理成章了。人们把颜体楷书赞为有大将军气,是因为颜体较柳欧赵褚虞等诸楷书更为端正森严。但颜体限于历史条件,字体很多地方与端正森严尚有不尽人意之处,也有很多汉字在颜体书中找不到。后代人写颜体楷书的人不少。天津的华世奎是其中的皎皎者。但华世奎虽形成了自己的面貌,其离颜体的大将军气尚有差距。华世奎的弟子把颜体越写越甜,虽是一种风格,但品味又低了不少。刘炳森写楷,不只写颜,也攻过魏碑。但其目的是为了强其笔力,骨力。因此他写楷时,有时会出现一些方笔。当他的楷书越趋成熟后,他的楷书已以颜为主,间架比颜更为端正严谨,更趋张力,尤其是四角。偏激者,浅薄者以为其字过板。正如宫先生所言,“甚至将颜体楷书写得更板滞”。其实,这正是刘炳森先生追求的一种风格。天安门广场负责升旗的仪仗队的正步走板不板?很板。但那是一种力与美的结合,是一种奋发向上精神的体现。刘炳森楷书就是这种风格的一种追求。那字周围充斥着力的磁场,美的意韵。你可以不喜欢,但你说它不好便嫌偏颇。只能说你不会欣赏。比如:在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时,有两种不同风格的仪仗队的升旗仪式。中国的仪仗队威武雄壮,而香港的仪仗队由于受英国军队的影响,走路的姿势在我们看来有点滑稽,笨拙。但我们只能说不喜欢,不习惯,而不能说人家的不好。人家历史形成的这种风格一定会有其渊源,有其道理。这其中,“缺少的不是美,而是发现”。这个道理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宫先生说刘炳森楷书“完全没有从颜体楷书中蜕变出来”。我要说的是,第一,在颜体楷书的基础上再继续深度挖掘,这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学书方法千万条,条条大路通罗马。你可以把几个人的书体风格揉在一起。但要注意,国外曾有人将某个明星一对儿最美丽的眼睛和另外一个明星最美丽的鼻子和又一个明星最美丽的嘴巴放到一张脸上,结果发现反而不好看了。当前国内有好多书家都犯了这个毛病。刘炳森正是跨越了这个阶段,在完成了魏碑的强其骨,酿其力之后,在颜体的基础上,继续着自己面貌,风格的追求。他把颜字的结体继续严谨。他把每个字的写法更加方正。他尽量把笔与笔之间的气韵,呼应,位置,笔力等所有因素都配合到近乎完美。就像天安门广场负责升旗的仪仗队的正步走的练习一样,一抬腿,一挥臂,高度,角度,力度,姿态,等等,追求的太多,得到的也太多。他成功了。尽管有那么多的人不解,甚至攻击。他的楷书和他的“津门首驿”题碑一样,极富大将军气,堪称工整森严,奇逸峻美楷书之典范。

mikelee 发表于 2006-6-24 09:37

第二,任何人学的字,写的字,都不再是颜的字,欧的字,而是他自己的字。这是一个看问题的方法问题。同是写颜,华世奎与刘炳森的字一看就不同。这说明他们都已跳出颜体,独出面目。因此说刘炳森楷书“完全没有从颜体楷书中蜕变出来”完全是一种简单,错误的看法。我曾引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叫做人生如行于溪流中,“踹足再入,已非前水”。一个人尚且如此,更何况刘与颜已有数个朝代之隔。貌似一样,其实已变。一般人容易被表面现象障目而已。
第三,刘炳森楷书的追求是亟需功力的。自唐以来,楷书大家新人乏人就证明了这一点。看看历史至今的书家,能把楷书写的工整的人已经很少了,当今更是如此。因为他们的功力未到。而能把楷书写出大将军气的人几乎没有。因为太难了。字如其人。胸中无有气吞山河的怀抱,哪能笔底涌腾蛟龙?当然胸中有气吞山河的怀抱的大将军不少,但他们没有时间与精力,在书法上下足够的苦功。刘炳森能携二者于一身,故难能可贵。人们常说:“人算不如天算。”有些事情真的是与生俱来的,想争也争不到。你有大将军气,也有时间研习书法。但可能你喜欢草书,也可能你喜欢画画,这样你就不可能像刘炳森那样创造出如此的楷书。再有就是悟性。你有大将军气,可能你也喜欢楷书,可你喜好魏碑的方笔大戟,这样你就不可能像刘炳森那样创造出如此的楷书。如此等等。世界上只有一个刘炳森,他走完了自己的人生之路,他创造出他自己的独特字体。他用他自己的毛笔,阐释着他对力与美的理解。你没有读懂他的字,你就轻易不要说它不好。包括刘炳森的行书,也是如此。他对字的美的理解可能与你不同,但你不能因此说他的字不好。说来也巧,在我身边有几个十分喜欢刘炳森隶书的人,他们的行书写的居然与刘炳森的行书风格非常相近。他们形成自己行书风格时,还不知刘炳森为何人。这件事告诉我们,人的审美喜好是分类的。有的人天生喜欢端正,正派一路的字。而有的人天生就喜欢怪异的字。就像唐国强天生就是端正之演员,而葛优天生就是滑稽之演员一样,刘炳森绝不会写歪瓜劣枣之字。浩然正气之人写浩然正气之字。刘炳森对汉字美的理解,对中国书法之至美的理解就是这样的。他创造了自己的最高峰,也是常人难以逾越的高峰。正如宫先生所述的那样;“近二十年左右,“炳森隶”风靡全国”。刘炳森创造了中国书法史上的奇迹。我们可以说,至今为止,刘炳森出的书法集印数可谓最多。刘炳森写的隶书汉字数量可谓最多(已用于印刷,电脑的就有7000多字)。刘炳森用书法挣来的捐款可谓最多。刘炳森写的牌匾市面上可谓最多。。。。。。不一而足。刘炳森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中运作最为成功的一位中国书法家。刘炳森现象值得我们每个人思考,学习。也值得中国书协去总结,发扬。
遗憾的是,似宫先生这样的人不去研究这里的精华,成功的元素,反而说:“遍布“炳森隶”牌匾------那种单一和死板,造成“北京牌匾文化品位”的普遍下降。”宫先生还说:“很多靠“耳审”而不以 “目审”的“准收藏家”们对他(刘炳森------本文作者注)的作品趋之若鹜”,“很多人附庸风雅,盲目追捧,争相高价收藏其作品”。我觉得宫先生在这里有点儿伤众了。如宫先生所述,刘炳森隶书二十余年的流行,成千上万的人的收藏,难道这里都是趋之若鹜的文化品位的普遍下降的附庸风雅,盲目追捧,争相高价收藏其作品的靠“耳审”而不以 “目审”的“准收藏家”们吗?是不是这些人皆为“睁眼瞎”而只有你宫先生懂得“目审”呢?如前所述,正因为残留在宫先生头脑中的偏见,认识上不去,宫先生的“目审”不过是主观臆断,无视客观的事实而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宫先生真应该跳出己见,客观地去分析一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这么长时间地喜欢刘炳森书法。
人们说:“二十世纪是人才的竞争。二十一世纪是学习的竞争。因为人才如果不学习,不更新观念,也会被淘汰。”就连那些在商海中已经非常成功的商界巨头,首领500强的跨国公司总裁们都时时非议自己,唯恐自己的观念落后于时代,做出错误的决定,为人类的进步事业造孽,所以他们时时在学习,不断在更新观念。而我们的许多评论家,文人墨客,书法家等,不去时时学习新知识,新事物,反而抱残守缺,夜郎自大,唯我独尊,以“井底之蛙”为荣,美其名曰“洁身自好”,正是他们往往成为各项文化事业的刽子手,绊脚石。这句话也适用于中国书法界。我们看到,有那么多的书法家从主观出发,乐于自相残杀,攻击不同于自己的书风,或自己不喜欢的书风,把人家说得一无是处,一钱不值,错误地认为只有他自己才是真懂书法的人,其实是自己看问题的方法有问题,自己的知识有局限造成的。
我们都知道,书法家的行书字体,往往是他们的手写体。而这个手写体,代表了其对汉字美的理解。为什么人们认为王羲之的字美?除了他的笔墨功夫之外,他的字体美是至关重要的。他的字体美代表了中国大多数人对汉字美的追求和理解。郑板桥的字也是一种美,金农的字也是一种美。但设想一下,如果13亿中国人,大多数把汉字都写成郑板桥那样,写成金农那样,那才是汉字的悲哀。而大多数中国人把汉字写成类似王羲之那样,才是汉字的骄傲。遗憾的是,大多数人在朝这个方向努力,但真达到王羲之水平的却寥寥。这就是中国书法的难度所在,也是中国书法的魅力所在。纵观中国书法史,那么多风格的大家,但字的间架结构似王羲之之美的书家不太多,最难的不是貌似,而是王羲之字体中所透露出的大气之美,令所有人望尘莫及,难以匹敌。而刘炳森行书体中正透露着这种大气之美。当然由于刘炳森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隶书和楷书的创作中,使得他的行书在笔墨功夫上还不够到位,但他的行书和他的隶书,楷书一样,都透露着端正,严谨,力足,神完的大气之美。正因为这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的,意会的,所以许多人尚不能发现其中之至善至美。“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这正是为什么刘炳森隶书,刘炳森楷书,行书等如此受欢迎的原因所在。那看似容易的一丝又一丝的差别,貌似平常的一笔又一笔的精致,那“状如算子”的一字又一字的谨严,那表面上相似的一篇又一篇书作,其中透露着书者的良苦用心,埋藏着中国书法的至情至理,值得每个人去细心体味,去慢慢挖掘。刘炳森隶书,刘炳森楷书,行书等将是“中国书法的又一个至高点,成为研究中国书法史的一个不可逾越,不可饶过的巅峰”。这是一位并不太喜欢刘炳森隶书的一位书法家对我说的话。非常客观,非常准确。
在文中,宫先生还谈到了他对中国书协主席的看法。也谈到了自己“既不攀附名人以自重,也不溜须拍马以邀宠”的“淡泊名利”。我们不去论说其观点的是与非。我们只举一些类似的例子来说明一些问题。
美国篮球协会的主席并不是篮球巨星,但他却能把美国篮球办成世界关注的体育项目,把美国篮球发展至极致。奥林匹克精神是“重在参与”,让全世界都追求“更高,更快,更强”,而不是“孤芳自赏”。我们中国人真应该用开放式的头脑,开放式的思维重新审视自己,无论叫“与时俱进”,还是叫“更新观念”,我们确实应该用更先进的思维方式,更积极的参与精神去发展地,客观地看待周围的一切事物,包括中国书法。抱残守缺,唯我独尊,只能破坏,甚至扼杀中国书法。海纳百川,百花齐放,才更有利于中国书法的向前发展。
刘炳森用自己毕生的心血熔炼出的刘炳森隶书,刘炳森楷书,行书等,诠释着他对中国书法至善至美的理解。他那面貌独特,风格鲜明,大气磅礴,众人厚爱的书体将永载史册。他像迈克尔。乔丹蜚声于美国篮球一样,蜚声于中国书法。
但是,美国篮球只有迈克尔。乔丹是远远不够的。它必须还有奥尼尔,卡特,埃弗森,邓肯等一大批各有自己特色的球星一起,构成一片灿烂的美国篮球星空。单说一个球星,他可能会有弱点,但他们仍不失为一代巨星。用奥尼尔的风格去否定乔丹的打法是错误的。同理,中国书法只有刘炳森也是远远不够的。它必须还有启功,周慧珺,于右任,李鹤年等一大批各有自己特色的大书家一起,构成一片灿烂的中国书法星空。单说一个书法家,他可能会有弱点,但他们仍不失为一代巨星。用于右任的风格去否定刘炳森的特点同样是错误的。我们只有公正,客观地去分析,认识一个人,一个艺术家,才有可能找到正确的基点。也许这是中国书法再次腾飞的关键。中国人有句俗语叫“情人眼里出西施”。一般人认为是情人其实没有西施那么漂亮。这是表面现象。其实当你深爱一个人时,你才会发现她身上的许许多多发现不完的优点,比西施还要漂亮的优点。而你没有发现那人的那么多优点,是因为你对那人的观察不够,了解不够而已。读懂了,你就会发现她有多美,你就会更爱她。延伸到刘炳森,刘炳森的隶书,楷书,行书等,“缺少的不是美,而是发现”。刘炳森经历过了绚丽多彩的人生。到了晚年,他的字更加趋于平正简单。这是大彻大悟后的线条。当人生经过这一轮回之后,才会体会到复归平正的幸福,才能顿悟简单平正之中的至美。所以有人说:“真正的书家伍拾岁始。”这里的哲理非一般人能悟到。当你读懂它之后,你就会“读它千遍也不厌倦”了,你就会从中发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学问在里面,你就会“爱不释手”,“相识恨晚”了。世人长叹世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大概就因为像宫先生这样看问题的人太多了,还左右着舆论界的缘故吧,致使伯乐也分不清孰优孰劣了。这是开一个小小的玩笑。我的拙见。在此与宫先生及其持同等观点的人商榷。

mikelee 发表于 2006-6-24 09:38

第3篇文章

关于“炳森隶”的事实胜于雄辩
------再与宫烨文先生商榷

《书法》杂志2006年第3期刊登了宫烨文先生的文章《刘炳森先生对我们的启示------兼与李文瑞先生商榷》,读了以后,不得不再列举一些事实, 以让人们通过事实更深刻地认识刘炳森先生的隶书及其讨论的意义。

很有意思,宫先生在文章最后一段说:“刘炳森先生生前位居全国书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全国佛教协会副主席,故宫博物院研究员,这些对先生书法影响的扩展都起到很大的作用。如果先生偏居一隅,甚或是一介百姓,能否以“书法”名世,怕还不好断定。”

事实是,刘炳森先生本就是一介百姓,其书法作品中总是有一枚迎首章“海邨农”,告诉所有的人自己不过是海边一农村的农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本是天津北武清县的一介村农”,只不过是有机会读了大学,喜欢上了书法。正是由于其在书法上的造诣,在最初的北京及全国书法展中逐渐崭露头角,并以“炳森隶”脱颖而出,(如果真的是像宫先生所说“炳森隶”只是学书初级阶段的平正,还未到追求险绝的阶段,按宫先生的逻辑推论下去,中国书法界全是有眼无珠?怎么会把一种只是学书初级阶段的平正,还未到追求险绝的阶段的“炳森隶”捧红?还让他当上了全国书协副主席。简直是天大的笑话。这是题外话,非本文重点。故加括弧。)成为北京和后来的全国书协的副主席。也正是由于其“炳森隶”在全国愈来愈多的影响,才顺理成章地一步一步地由无党派人士成为青联委员,政协委员,政协常委,佛教协会副主席等。没有“炳森隶”,刘炳森和你我一样,不会有那么多的头衔加冕。当然刘炳森和现在苦苦练习书法的年青人一样,也有落选和失意的时候。那时刘先生面壁于十平米斗室,忍受着精神与经济拮据的折磨,也曾病倒。但他却能不改初衷,临池不辍。试想,如果刘先生不下此苦功,至今也许仍在斗室中生活,又有谁知道世上有个刘炳森呢?是先有的“炳森隶”名世,而后才有的那么多的头衔。宫先生无视这基本的事实,本末倒置,枉下“不好断定”的结论,真有点儿令人莫名其妙,百思而不得其解。

宫先生在文章一开头还这样写道:“刘(炳森)先生仙逝近一年时间里,除书法艺术网对先生予以介绍外,书法专业类报刊杂志很少评介”, “去世不到一年时间,以渐次被人淡忘”。(宫先生以此来嘲笑拙文中对刘炳森先生生前在市场上受欢迎的事实。原文太长,不一一引用。市场问题是值得中国人,尤其是书法家,艺术家好好认识的一门学问。因不是本文重点,暂却略去。)真有意思。我手上刚好有一张2006年3月的《中国书画报》,头版中就有“刘炳森艺术座谈会在京召开”的报道。座谈会上再次提到刘炳森隶书“在中国书坛上独树一帜”,被“世称刘氏隶书”。报道中说:“刘炳森先生。。。。。。为国家,民族奉献了一大批书法精品,。。。。。。人民不会忘记,共和国不会忘记。。。。。。”这样的评价对书法家在中国截至目前还真是“寥寥”。《中国书法》杂志2006年第3期也开辟了“纪念刘炳森先生逝世一周年”专栏,刊登纪念刘炳森先生的文章,诗词等。而宫先生这样以偏概全,将“不会忘记”的事实变为“渐次被人淡忘”,以己之寡闻而貌似知书法界之全貌,难道没有武断之嫌吗?

宫先生还列举了〈书法江湖〉网中对刘先生的一些评价,投票等来侧面证明不喜欢刘炳森隶书的人不止宫先生一人。还说喜欢刘先生隶书的人都是和我一样的书法初学者,而不是像宫先生这样懂得“高雅”艺术之人。(这让我想起,有一位以北碑名世全国的书法大家曾感叹说,似刘炳森先生这样创造了“炳森隶”,在中国书法发展上又做出过这么大贡献的书法大家网上还这样胡乱批评,我的书法在网上被批评还算什么呢?这段话写在括弧里供参考。)很有意思。我也是〈书法江湖〉网的注册会员之一。我看到过刘炳森先生被网上评为2004年最有影响力的十大书家之一。我也知道刘炳森先生还被刊登宫先生文章的《书法》杂志评为书坛2004年“十大年度人物”。宫先生为什么对此避而不谈,却偏偏乐道于那些网上的无稽之谈呢?我无意贬低〈书法江湖〉网的注册会员,但其中的大多数会员大都是初学者居多,青年人居多。这是不争的事实。许多老书家因为不懂电脑而无法走入网络。网上许多观点令人啼笑皆非,但知其年轻,只能是一笑了之。里面的投票选举更多的是无聊,以偏概全。投票人的数字之低就说明其没有多大价值。网上还有一个条件,想成为网上认证会员必须参加投票等的规定,更是令人难以苟同。有网友干脆说,有时间练练书法,整这玩意干啥?宫先生作为一个做学问非常严谨之学者(某编辑告之),以此为据,倒让我有些吃惊。

宫先生引用林散之的能站住三百年再说话的寓意来做结论,“显然,刘炳森先生的书法还进入不了“寥寥”之列”。其实宫先生自己在打自己的嘴巴。既然要“三百年”才有定论,刘先生逝世仅刚满一年,宫先生干吗要如此心急地下结论呢?还是等上三百年,让我们的后人去下结论吧。

宫先生说我发表在〈中国书画报〉上的“从刘炳森隶书谈开去------兼与宫烨文先生商榷”的文章并没有说出“炳森隶”到底好在哪里。其实我那篇文章的目的并非专评“炳森隶”,而是谈更深一层地认识刘炳森隶书给与书法界,以及对艺术审美和人生哲理等带来的更广泛的思考。宫先生如果真的想看我对“炳森隶”的看法,可以看一下署名“陈迎,李文瑞”的发表在〈中国书画报〉2005年2月24日第2版的拙文“刘炳森隶书及其在中国书法史中的地位”。限于水平,文章只为抛砖引玉。对“炳森隶”的研究绝非仅此而已。一位素不相识的读者在文章发表后约一年时间,并读了“从刘炳森隶书谈开去-----兼-与宫烨文先生商榷”的文章后,主动给我的来信(这位读者能打听到我的通信地址也真不容易。我猜想是《中国书画报》的编辑的功劳。《中国书画报》不但帮助拙文问世,还为宫先生及这位读者提供方便,以利于问题的讨论,学习。真应该好好地感谢编辑的一片美意和苦心。这是题外话。)中这样写道:上述那两篇拙文“字字句句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我感觉到在认识当代最杰出最有重大书法贡献大家之一的刘炳森书法艺术上有了更多的知音。”他还说:“上帝创造了刘炳森先生,让刘炳森先生创作了这样精金美玉般的隶书留给中国人民和世界爱好中国书法艺术的人们,这是当代盛世中国的骄傲。刘炳森隶书及其结构和笔法是中国书法史的一块丰碑,必传千古无疑。”

我并不想犯宫先生那样以偏概全的错误。上面引用的读者来信仅是一个事实而已。我并不想通过上述引用而说明什么。我还要告诉宫先生一个事实就是,我在电视节目中看到过刘炳森先生的隶书巨作挂在中央重要会议的会议大厅的墙上,不是人民大会堂中,就是中南海中。我只知道,在今天的中国,不被社会公认的历史上站得住脚的书画大家的作品是不会有这种待遇的。也许正应了这位读者来信中所述:“刘炳森隶书首先的强烈感觉就是一种雄浑方峻,端庄稳健,雍容丰韵,气宇轩昂的正大气象。”也许正是这种正大气象感染了当前中国的最高领导人,才给了“炳森隶”这个书法艺术的最高待遇。这样的事实,我们不能视而不见。

宫先生在文中还举经引典地论述了许多历史和现代如何认识和评价书法好坏的观点,还提到了许多历史上有名的书家,如王羲之,米黻,王铎,邓石如等。(其实对这些书家,历史上也有褒有贬。我保留个人的见解。其实宫先生的每句引用,都可以写一篇商榷文章。因非本文主题,在此不谈。)还对我的书法知识与水平提出了置疑。我才疏学浅,没有宫先生那样高深的学问。我没见过宫先生的书法作品,也不知宫先生在书法方面的造诣。其实某个评论人的水平高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观点是否真有价值。我只知很多人喜欢刘炳森先生的“炳森隶”及其书法艺术,而宫先生不喜欢。我再引经据典,也说服不了宫先生。正如宫先生也说服不了我一样。但在此我还是再次引用我曾在〈中国书法〉杂志1998年第4期上发表的“寓枯劲于清秀------李鹤年先生和他的书法艺术”一文中一段话与宫先生分享。“〈美利坚合众国的成长〉一书中有这么一句话: “宗教的权威既不在于〈圣经〉,也不在于教会组织,而是在于人人灵魂中内在的耶稣基督之光。” ”历史上有米黻拜石的记载。表面上,这块石头不会引起大多数人的共鸣。但在米黻眼里,这块石头却让他如醉如痴。这是因为米黻的灵魂之光在这块石头上得到了共鸣。你能说这石头简单,不美吗?学书法的人不一定能够理解爱车人的心理。搞艺术的人也不一定能够喜欢达喀尔拉力赛。你不喜欢,不等于那里没有美的极致,诱人的魅力。所以才有“世界上不缺乏美,而是缺乏发现”的名言。人们由于生活的经历不同,获取的知识不同,而产生了千差万别的认知,喜好。但抽象看来,都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所爱的事物,一定有其美点,一定是你的灵魂在其中找到了共鸣。而你没有找到共鸣的事物,不一定不好,尤其是别人能找到共鸣的事物,其中必有美的地方。只是别人发现了,而你没有发现而已。“炳森隶”得到了座谈会与会者的共鸣,也得到了那位不相识的读者的共鸣。他们的共鸣是一个事实,从侧面证明“炳森隶”是有一种极致的美。而宫先生没有共鸣,仅是你个人经历,知识的局限而已。这话虽白,虽直,但事实如此。既简单而又深刻的事实。请宫先生三思。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谁对谁错,是永远也说不清的。但事实永远是事实,事实胜于雄辩。刘炳森先生因为“炳森隶”而荣膺过全国书协副主席。“炳森隶”也风靡过大江南北,海内海外。而这段历史绝不会因为一些人的不喜欢而有所改变。几百年以后的事,你也说不清,我也说不清。但历史发展到文明的今天,我们可以坚信,人类社会永远不会把似“炳森隶”这样的人类文明的成果一笔抹杀。更何况还有那么多的喜欢“炳森隶”的人呢?还是那句老话,你可以说你不喜欢“炳森隶”,但你一味地说其不好,除了说明你还没有明白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的简单道理之外,还能说明什么呢?你也爱书法之美,我也爱书法之美。你我都有灵魂之光,只不过审美观点有异而已。刘炳森先生倾其毕生心血,酿成“炳森隶”的佳酿,你品不出,你不喜欢。这很正常。你说这佳酿不好,这让我想起一则中国民间传说的关于一老和尚讽刺一古代文人的趣话:“你一脑袋狗屎,自然看人家都是狗屎。你心中有佛,自然看人家如佛。”

刘炳森先生在学书过程中“屡遭辱骂,却屡获长进时”,曾求刻一方图章“詈我者师”,因为他深深地悟出了“不受折磨不成佛”的真理。并铭记“我本是天津北武清县的一介村农”,“只能是“只管耕耘,不问收获”。”正是这种对至善至美的追求,正是这完美人格的磨砺,才创造出这至善至美的“炳森隶”。宫先生虽按“詈我者师”的炳森先生美意,可为炳森先生师,也可为我师,不能悟出“炳森隶”之内涵,之至美,我只能为憾。条条大路通罗马。正是这条条大路,丰富了人类社会。也正是这条条大路,使得“炳森隶”通向了艺术的殿堂。宫先生无视刘炳森先生用自己的心血开出的大道,只认识自己的大道,只能令人悲哀。李鹤年先生读了我在〈中国书法〉杂志上发表的介绍他的书法的文章后,改称我为先生。我虽惭愧,但也为李老先生读懂我文章的更深一层的含义而高兴。中国好多终生做学问的学者,一辈子难跳出迂腐的圈子,实为憾事。牛角尖子钻到头,还是死路一条。书法家,艺术家,及其研究工作者,在做专业研究的同时,能悟出更深一层的道理,这是做学问的更高境界。也是把自己的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高度的必备条件。欧美人比我们悟出这一点早,所以他们成为了发达国家。而我们还有很多人没有悟出这一点,所以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艺术上我们不也在跟人家学吗?书画拍卖市场上的价格上扬,还不是经济发展的备注。我们成为发达国家之后,你才知道原来的看法多么狭隘,多么可怜。你不更新观念,你就永远不能明白我文章中的更深一层的含义。这是我与宫先生商榷的根本所在。也是我们讨论刘炳森先生创造的“炳森隶”对我们的最根本,也是最有意义的启示。观有形之形者,瞎。听有音之音者,聋。这古训今天仍应铭记。

宫先生,如有得罪,先抱歉了。文中所引言辞,仅是为了说明问题而已。对事不对人。我们的经历不同,所形成的世界观难免也不尽相同,看事情自然会有不同。仅以拙文在此再次求教于先生及诸位志士仁人。

mikelee 发表于 2006-6-24 09:40

注:上3篇文章经编辑修改,删节后,发表于《中国书画报》。今与众书友讨论。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6-24 11:44

因为写得好所以被关注,并非因为位居书协高位而水涨船高,因为独树一帜所以被非议,并非因为片面的审美需求而我行我素
故去的书法家,我们今天说什么都有些于人不尊,老宫看过上文,出于礼貌,回帖,楼主别见怪

yuzhi 发表于 2006-6-24 13:43

赞成楼主的观点,刘炳森先生的隶书个性很鲜明,是一代大师!!!!

抱朴散人 发表于 2006-6-24 14:06

散人在江湖的吵架贴,转来看看。

刘的隶书相信是明眼人不会看不清,
我自打懂书法开始就认为刘是个美术字大师,并非书法家,
在刘当世时,我持此说和者廖廖,往往遭到很多人的白眼,说你不懂,
有的说刘书虽俗,可功力深厚无人能及,
可我说我家隔壁的老伯写了几十年的仿宋体,
其功之深我也自叹不如,他说仿宋体书写并非你想象的简单,
也有很多用笔技巧、阴阳变化、风格等等道道,
你同样不能小看,也可由技入道,
假令我再练十年也不逮,当代大家也无一人能胜之,
哪刘书与之区别何在,我很困惑,
我只知道:
作为艺术的书法如果不能反映生命灵体本真对自然的感悟和自身生命状态的自然流露,
那同烂柴死蛇之类有何异?

刘已故矣,可曹批刘的意义并不是仅仅为了将刘个人批臭,
而是体现了作为正直、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对书法的发展和环境一种本能的关怀和捍卫!
说死者以示生者,
那曹能批批生者吗?我敢肯定地说:不能!
曹并不具备这么大的能量!
也就是说当今书坛的不正之风还足够强盛,
曹还没有也不可能聚集足够的正气,来压倒一切。
如盲目做了必将招来灭顶之灾。
现在最为民主的网络上聊几句真话就招至这么多人跳出来贬低,
可见当今之世说真话之不易,
你们还认为曹做得不够厚道吗?

抱朴散人 发表于 2006-6-24 14:29

散人发在江湖上的关于伪大师的贴:

这些大腕到底是什么货色,
确实该抖出底来让大家品评品评,
这是对书法事业负责的事,
其实,除去少数初学书法者,
大家对这些大家的底均心中有数!
可就有某些在他们荫护下的人,
跳出来说些冠冕堂皇的话以期蒙蔽善良而无知的人们!
书坛在相当程度上均是被这些人搅混的.
仅几个伪大师想必也作不了什么风浪.

林荫下 发表于 2006-6-25 21:30

当今,有三个书法家得了虚名:

舒同,启功,刘炳森。

这里不说细节,只说他们的字(或者叫书法)在老百姓眼里曾经是当代书圣一样的焕发着耀眼的万丈光芒!

这里,就本人的孤陋,知道启功出面谦虚了多次,另外两位似无所闻!

有所闻舒、刘有谦虚之辞的请举手!请发言!

可惜,他们都不是将会名垂青史的书法大家。最多是名挂史册一角而已!

可能,启功会在其它学术领域得到很高的评价。

林散之和沙孟海,好象没有当什么官。沙是个读书郎,林是个诗人。有人把沙和林放在一起说是当代两座高峰,好象现在只有林的地位没变,沙的地位似乎不那么高了。

我突然又觉得中书协真是一群饭桶。这个盖棺定论怎么也是要做一做的。一个“书法家“死了,中书协应该向公众,向”书民“给个说法吧?呵呵,不敢说!没那功夫!?

[ 本帖最后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2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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