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刘丙森隶书千字一面,看了难有想象空间.行书与筷子画的没两样,结体亦太俗-----本来这也没什么,字不太好的人多啦,但要做了领导,四处讲呀卖呀--又组织各种展览就祸害四方--尤其是书法啦
还有一点,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专家不出来说它的艺术水平!
书法有了圈子:朋友不说,是为了友情。对手不说,是不屑之故也!“君子”不为也!有怕有压力也!
这样的专家,是乃营营苟苟之辈!这样的“君子”,取小义而丢大义者也!伪君子!一群!
美国消费保护有一条原则:消费者可以是傻子!
就是说,消费者没有义务事先鉴别商品的质量,他就是有权力买到完全符合标准的商品。
关键的是,美国社会有一套监督机制。——好了,不再为米国唱赞歌了。
艺术品,在我国,商品的属性不用说了。各行各业,把狗屎说成金子的多了去了。医院敢把害人健康的仪器拿来给人治病。书法市场有人,不!是许多人就把平庸的东西吹捧为伟大的艺术品!消费者不知道,那是你眼拙,谁让你没学问没眼力的?——这是他们的道理!
我们的市场原则,是不是每个消费者必须是行家专家鉴赏家涅?
没人理会!
如果我们也承认“消费者可以是傻子”这条原则,可不可以建立起监督机制呢?猴年马月呢?
又想说:
刚才看中央一台焦点访谈,说的是广州市有两家小医院制售假药(还有假看病,假化验)没人管,三个政府部门管不了这事,省卫生厅管不了一个小医院。
就是这样,管理混乱,人命关天的事都敢不作为!何况咱书法这档子事儿呢?一时不影响什么的,跟心理健康有点关系吧,这事儿不急……,跟社会和谐有点关系吧?这事儿急不急呢?
咱中国的事情为啥这么乱呢?——真为咱国家担心哪!
[ 本帖最后由 林荫下 于 2006-6-28 20:02 编辑 ]
书法批评应该坚持正确的方向!
何为正确方向?书法是艺术,书法批评应该是就书法艺术本身的评点,而不是人身攻击。书法是科学,因此书法批评应该更多地是论证式的,有自己的论点和论据,让人看了心悦诚服。书法是文人所为的“小道”,历来书法批评往往偏颇,显现“文人相轻”之弱点。如王铎就曾骂怀素书为“恶札”,其实,这并不能阻挡怀素书流传千古。书法家毕竟文化人,即使批评亦应含蓄一点好…… 多争论还是有好处的! 死后评人,亦不为过,关键是看如何评?评什么?个人看法,评人如能用记叙文更好,你说了他的事,结论不用你说,看的人自会有评价了。哈哈。 我想一个真正热爱书法的人,该有的书德总该有吧,人一逝世,就说他的不是,死者为大啊,刘老先生在世时,恐怕你就不会这样说了吧,无论怎样书协也没毁在他手上啊,虽无大功,也无大过啊,况且,您要真有实力,还用这样说刘吗? 原帖由 WUWEI 于 2006-6-25 20:42 发表
为什么一批到人就变成对立?
为什么一讲缺点就是攻击?
为什么在世的人就非要相互吹捧?
就因为人们根深蒂固地认为缺点有损于形象,虽然谁都知道没有缺点的人是不存在的!
因为名人之所以是名人就要相互掩饰彼此 ...
搞批评是需要一点***的,再加几分公义心!
瞻前顾后,没有办法了!
所以有些场合,要讲究回避原则.有些人为了做一件事,要放弃另外一些好处(利益).得与失,要放得下! 管理学上有一条原则就是“凡事有监督!”
书法艺术空间里的事,有自然法则约束。书法市场里的事,政府就应该管起来了。不作为和虚作为,这种情况应该让公众知道!应该让书民知道! 1\今人批今人,今人评古人,均属正常现象。否则哪来文艺批评。文人说话偏激一点、情绪化一点反显可爱,因为文艺批评不是官样文章
2、艺术欣赏有个人喜好和“自私性”问题,并无统一标准。“雅”、“俗”问题其实难有定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薄其人自然薄其书,此古今中外屡见不鲜,再争也无益意。我认为我12岁闺女的涂鸦是全中国最好的艺术,因为我喜欢。
:lol:lolSample Text
[ 本帖最后由 砚农斋主 于 2006-8-25 02:1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