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白zwl 发表于 2006-6-14 21:24

取巧作品也能在国展中获高奖吗???

第一次看到这幅一等奖作品很眼熟,感觉在那里见到过,后来才发现我自己电脑上保存着的一幅陆维钊的作品,其内容和形式和它几乎一样,只是作者在其基础上把个别字的写法略为变动了一下.虽然作者具有一定的书法功底,但作为比赛,这种取巧做法就不太可取了.

作为一次较权威的国展,我认为这种以取巧而获高奖的做法对广大参赛者来说还是欠公平,同时也是对国展的亵渎,而作为国展的评委,作为国内外书坛名家,却被这种取巧之风蒙骗,真是令人汗颜!!!!!

   中国书坛似乎已经进入了造假,蒙人的时代!!进入了追名逐利的白热化时代!!!

    陆维钊的作品地址: http://club.lanyue.com/blog/view.asp?id=802195

[ 本帖最后由 沙白zwl 于 2006-6-16 12:52 编辑 ]

洗砚斋主 发表于 2006-6-14 21:29

??????????佩服!!!!!!!!!

梦草堂 发表于 2006-6-14 21:46

看评委的眼力吧

祝永红 发表于 2006-6-14 22:25

我的观点.

书法的前提是建立在方块字上的.所以也只有我们中国独有.再说书法的基本要素是笔法和字型结构的组合.我们学习书法的目的是要学用贯通.故我的观点是作品在字型结构变化较大,重新组合后是可取的,不存在取巧之嫌.只不过书风相近,同出一路,又都是篆隶行笔.仔细看,还是不同的.

半分地主 发表于 2006-6-14 22:41

除内容外,其他都不能算取巧

Anonymous 发表于 2006-6-15 09:08

这个厉害!

Anonymous 发表于 2006-6-15 09:41

这是个非常不好的现象!值得讨论!

林荫下 发表于 2006-6-15 11:23

呵呵,就是没有在艺术上给予关注.

评委是些不负责任的!对艺术不负责,对历史不负责!

我是觉得这种作品拿来评评书法技术可以的!技术者,功底也!

我越来越觉得,书法的技术受到太多的关注!艺术嘛,许多人不懂!!!

朱中原 发表于 2006-6-15 13:45

其实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幅书法作品和陆维钊的作品虽然在形式上相似,但在内涵水平上却有天壤之别,二者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再取巧也无益!陆维钊的书法岂是取巧能模仿得了的?

jinyang123 发表于 2006-6-15 17:04

不可同日面语。上幅如板刷所为,墨无生气。能获奖,是件怪事!——愚砚

[ 本帖最后由 jinyang123 于 2006-6-15 17: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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