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与藥
昨夜抄姜夔《扬州慢》一遍,忽忆其中的药字繁体字作“葯”与“藥”,用“藥”不知是否正确?词中的“红药”指“红芍药”,究竟用哪个才对呢?上网查阅一番,发现药有五种释义:1.可以治病的东西:~材。~物。补~。毒~。草~。中~。西~。~剂。~膳。~到病除。良~苦口。 2.有一定作用的化学物品:火~。炸~。杀虫~。 3.用药物救治:不可救~。 4.毒死:~老鼠。 5.古同“约”,缠。 6.草名,即“白芷”。
后又查白芷,发现白芷又有称作“白芍药”,因而定“红药”作“紅葯”,重写一遍,并发到“台山书画”微信群和提出自己的对“药”的繁体字的理解。
今天早上醒来,发现有数条回复,其中田头曾新琳书友称《康熙字典》中写作“芍藥”,并附截图。
为了进一步搞清楚这个“药”字是怎么一回事,我查阅了1958年版的《姜白石词编年笺校》影印本中的《扬州慢》,发现作“紅藥”。既然繁体有两种写法,实际情况如何呢?于是,我从网上下载了《辞源》的影印本,发现“红药”应作“紅藥”,“葯”在古代除特定的用法外,亦是“藥”的省写。至此,心中疑惑终于解开。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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