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悦新 发表于 2006-4-12 19:36

这是一个大社会.大家庭,谁都想活下去啊-------------老兄你呢?????????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4-12 19:43

原帖由 姜悦新 于 2006-4-12 19:36 发表
这是一个大社会.大家庭,谁都想活下去啊-------------老兄你呢?????????
悦新兄急了,清者自清,相信你没问题的

不高居士 发表于 2006-4-12 19:53

虽过火但有力度,捍卫书法的尊严是必要而急切的。

penvag 发表于 2006-4-12 19:58

痛心疾首。

拐子 发表于 2006-4-12 21:17

同感!

在武汉的香港路,有很多自产自销字画的,水平很差,甚至有毫无章法的字,居然也漫天要价。可笑之极,还有人买。

韦鹏 发表于 2006-4-12 22:27

好,痛快。

博览群姝 发表于 2006-4-12 22:48

终于又看到呆子的帖子了啊!!!好!!!!!!!

sbs3639shu 发表于 2006-4-12 22:59

痛快!

一壶紫砂 发表于 2006-4-12 23:14

呆子!你可是骂遍全国玩书法的..........
哈哈,当心既得利益者砍了你:)

梦草堂 发表于 2006-4-12 23:16

痛快淋漓!
书画消费本来应该是装饰和欣赏--古语曰“补壁”,只有已经或即将成为古董的东西才以“收藏”为目的。现在是抱前一目的者无钱,抱后一目的者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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