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悦新
发表于 2006-4-12 19:36
这是一个大社会.大家庭,谁都想活下去啊-------------老兄你呢?????????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4-12 19:43
原帖由 姜悦新 于 2006-4-12 19:36 发表
这是一个大社会.大家庭,谁都想活下去啊-------------老兄你呢?????????
悦新兄急了,清者自清,相信你没问题的
不高居士
发表于 2006-4-12 19:53
虽过火但有力度,捍卫书法的尊严是必要而急切的。
penvag
发表于 2006-4-12 19:58
痛心疾首。
拐子
发表于 2006-4-12 21:17
同感!
在武汉的香港路,有很多自产自销字画的,水平很差,甚至有毫无章法的字,居然也漫天要价。可笑之极,还有人买。
韦鹏
发表于 2006-4-12 22:27
好,痛快。
博览群姝
发表于 2006-4-12 22:48
终于又看到呆子的帖子了啊!!!好!!!!!!!
sbs3639shu
发表于 2006-4-12 22:59
痛快!
一壶紫砂
发表于 2006-4-12 23:14
呆子!你可是骂遍全国玩书法的..........
哈哈,当心既得利益者砍了你:)
梦草堂
发表于 2006-4-12 23:16
痛快淋漓!
书画消费本来应该是装饰和欣赏--古语曰“补壁”,只有已经或即将成为古董的东西才以“收藏”为目的。现在是抱前一目的者无钱,抱后一目的者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