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15-5-23 20:48

字外功夫——明理

众所周知,史上的书法家首先是文化人,书法多为余事或一不小心混上“书法家”的衔头;而今天,书法家变成了艺术家。艺术是怎么一回事,跟文化一样,谁也说不清。所以,文化人也好,艺术家也罢,皆可丢弃,最终以“技巧 明理=xx家”为正道。
“读书可明理”人人皆知,可又有“死读书,读死书”之言,故明理要从多方面考虑。个人认为,明理开初是常理,即人人皆知道的是是非非,常被人们作说教用,而观众亦认为很有道理之类。
常理多出自经典著作,而典籍是人类对人性深刻了解的总结,故作为明理的第一步,不一定要熟读典籍,但起码要在日常生活中多加注意,并将它们跟人性连系起来。
记得小时候,农村的夫妇在家中吵架时,常将自家大门关上,这几乎是一种习俗。由此再引出农村人喜欢谈论他人隐私及“清官难审家庭事”中就可以体会到,这习俗因有效避免吵架的夫妇产生更大的矛盾而出现,其中就涉及到对人性的深刻理解。所以,明理的第二步就是知其所然,这可避免更大的灾难出现。
至于明理的第三步就是创造,这体现在举一反三方面。基本上,当达到知其所然之后,这种能力亦随之而来。而当一个人具有举一反三的能力,学书法时就不容易出现“死读书”现象,真正做到活学活用了。

聚懷軒(丁炯怀) 发表于 2015-5-23 22:00

{:1_226:}{:1_226:}

聚懷軒(丁炯怀) 发表于 2015-5-23 22:00

{:1_226:}{:1_226:}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字外功夫——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