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癖
发表于 2013-2-2 22:51
“曾翔的书风感染及理念灌输,对他的追随者来说,几近劈空而至的一场灾难。还有沃兴华,实质上是一位勤奋异常、恳切无比的书法流毒传播者。窃以为,在中国书法院的师资队伍当中,至少如上两位先生,具有“巫师”的特征与色彩。不加选择地跟着他们狂奔,会深陷迷途而不自知的。”说得好
西荃
发表于 2013-2-19 18:42
见仁见智。
艺术的多样性,有人是不认可也不希望的!
抱谷闹
发表于 2013-2-19 20:33
{:1_277:}
子渲
发表于 2013-2-19 22:31
书法院是玩书法艺术的,不玩人,要批评应该首要针对学术而不是人,谈人谈体制总有发泄个人私欲之嫌,我首先爱书法,其次才爱与书法有关的人或东西。
子渲
发表于 2013-2-19 22:37
郑先生气急了吧,没必要,静下心来想想,说什么更有利于大家对书法的热爱。我们学书法,不关心老师在哪里工作,只看老师的人品和水平。
伯阳1970
发表于 2013-2-21 21:41
哎呀,好长啊,写的好多啊!怎么有点香港记者的味道!啊!八卦书坛。好!尽管内容我无法验证,但写作的调子还是蛮喜欢的吗,这也算是书法屌丝们喜爱的一种书评,继续努力!期待新作!
溪格
发表于 2013-3-4 13:31
哈哈,果然好乱!
是是
发表于 2013-3-5 20:55
王镛是大书画家断然不会因为院长一事而浪费时间和精力的哈。
上进的蜗牛
发表于 2013-8-28 11:23
学习了
枕流堂作坊
发表于 2013-9-13 11:49
无病呻吟,悲哀体制。{:1_325:}{:1_325:}{:1_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