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癖 发表于 2013-2-2 22:51

“曾翔的书风感染及理念灌输,对他的追随者来说,几近劈空而至的一场灾难。还有沃兴华,实质上是一位勤奋异常、恳切无比的书法流毒传播者。窃以为,在中国书法院的师资队伍当中,至少如上两位先生,具有“巫师”的特征与色彩。不加选择地跟着他们狂奔,会深陷迷途而不自知的。”说得好

西荃 发表于 2013-2-19 18:42

见仁见智。
艺术的多样性,有人是不认可也不希望的!

抱谷闹 发表于 2013-2-19 20:33

{:1_277:}

子渲 发表于 2013-2-19 22:31

书法院是玩书法艺术的,不玩人,要批评应该首要针对学术而不是人,谈人谈体制总有发泄个人私欲之嫌,我首先爱书法,其次才爱与书法有关的人或东西。

子渲 发表于 2013-2-19 22:37

郑先生气急了吧,没必要,静下心来想想,说什么更有利于大家对书法的热爱。我们学书法,不关心老师在哪里工作,只看老师的人品和水平。

伯阳1970 发表于 2013-2-21 21:41

哎呀,好长啊,写的好多啊!怎么有点香港记者的味道!啊!八卦书坛。好!尽管内容我无法验证,但写作的调子还是蛮喜欢的吗,这也算是书法屌丝们喜爱的一种书评,继续努力!期待新作!

溪格 发表于 2013-3-4 13:31

哈哈,果然好乱!

是是 发表于 2013-3-5 20:55

王镛是大书画家断然不会因为院长一事而浪费时间和精力的哈。

上进的蜗牛 发表于 2013-8-28 11:23

学习了

枕流堂作坊 发表于 2013-9-13 11:49

无病呻吟,悲哀体制。{:1_325:}{:1_325:}{:1_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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