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可聊聊 发表于 2005-5-18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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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书法创作中的“图画化”倾向(李杰)
(1)
   在众多艺术种类中,书法和中国画的关系尤为密切。它们同属于造型艺术范畴,使用同样的工具载体,具有同样的抒情表意的审美特征以及相同的文化精神。汉字是书法的载体,书法离不开汉字。书法发展到现在,其艺术欣赏价值超过了实用价值,但仍需凭藉文字来实现艺术表现。书法如果失去了可读的文字内容这一功用和牲,那也就失去了“书法”的意义。从这个角度说,当今书法的“图画化”倾向,违背了书法内在的本质规定,故意混淆书画二者的区别,不顾书法自身的特征,这种做法必然会危害书法的发展。

聊可聊聊 发表于 2005-5-18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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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图画化”倾向是当代书法创作中出现的一种新潮流,这种倾向片面追求书法形式上的变化与创新,使书法失去了“写”的意味,而更像是“画”出来或设计出来的。此一倾向历时20余年不见衰歇,这其中少数名家走上成功之路,一些追逐者也呈现出较好的发展趋势,其作品充满了新意和活力。然后,大批的追星族受此影响,对书法“图画化”方式进行仿效夸大,导致书法自身的特性被淹没,从而形成当今书法创作的通病,这是值得我们警惕的。

聊可聊聊 发表于 2005-5-18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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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图画化”倾向的共同特点是偏离传统,破坏固有秩序;重形式,轻内涵;重趣味,轻线质;重空间分割、形式营构,以丑怪奇拙相尚,满足于感官刺激和愉悦,追求暖味的“表现意义”,却丢失了支撑书法艺术最重要的内核---笔法,进而造成格调低俗,内蕴贫乏的流弊。这些现象充分反映出当今书法创作中的文化失范,若任其蔓延,便会使书法的文化意意味逐步减弱。“图画化”书法作品主要源于金石砖瓦简帛写经之类的“民间书法”,取其粗陋生动,再施以各种手段的加以润色改造;或兼取其装饰书体,大量地借鉴装饰手法,将其移植到书法中,加以变化而成新体,或将传统的书体结构大肆夸张变形,以求其“醒目”、“特别”。

聊可聊聊 发表于 2005-5-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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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休息,有空再接着敲上来。

lixiangben 发表于 2005-5-1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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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书法的图画化背离传统,我深有同感。但对于新生事物,尤其是部分人具有的可贵的创新精神、探索精神,总不能予以打压。
   
      因此,我有个创见。今后把书法分成两类,一类是写形书法,一类是写意书法。侧重造型的,图画化的作品可看做是书法与抽象画的边缘艺术,暂定名写形书法;侧重写意的,重视笔法的传情达意功能的作品可看做是写意书法。
   
   至于形不美,笔法简单的作品,那就是纯粹的毛笔字了。

shgh 发表于 2005-5-1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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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离不开“字”,最起码能够识读,变成图画,难以识读,皮之不存,谈何书法?我十分赞成你的观点。我在上海也看过“会意书法”的展览,视作游戏,偶而为之可以,但毕竟不是书法的正宗。至于把书法分成两类,一类是写形书法,一类是写意书法。我以为没有这个必要,“写形书法”,似乎贬低了书法艺术了,不知以为然否?

易晓亮 发表于 2005-5-1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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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纯书法的角度看,图画化不好;从大艺术的角度看,图画化未必就安全不好。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不必苛求。

lixiangben 发表于 2005-5-18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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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shgh在 2005/05/18 11:04am 发表的内容:
书法离不开“字”,最起码能够识读,变成图画,难以识读,皮之不存,谈何书法?我十分赞成你的观点。我在上海也看过“会意书法”的展览,视作游戏,偶而为之可以,但毕竟不是书法的正宗。至于把书法分成两类,一 ...

   个人观点认为,书法的美是文字书写形式上的美,跟它传达的内容关系不大。至于识读性关系的是文字传达的内容,跟它书写形式的美感是没有关系的。就像狂草,识读性很差,传达内容、意义功能不强,但我认为它的艺术性却是相当强的。因为它摆脱了作为传达内容(意义)之用的单字的字形束缚,可以充分表现书写形式的美感。而识读性强的书体有时候往往却分散了我们对文字书写形式的关注,我们的一部分注意力转移到文字表现的内容上,这是文字的意义了,与书法无关。因为书法关注的是文字形式。这样来看,识读性的强弱并不是文字书写成为书法艺术的必然条件。
   至于“写形书法”的提出确实不够成熟,因为目前的这一倾向的书法还未发展成熟,艺术表现力也不够强,但有待于今后的发展,也可给书法的探索发展提供另一条出路。

书法初学者 发表于 2005-5-1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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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的观点是比较保守的,我认为书法是不能脱离汉字这个载体的!日本也有假名书法,但其艺术性差多了,与汉字书法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其他亦然.

聊可聊聊 发表于 2005-5-1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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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图画化”颂向在纂隶和行草书体中表现得较为突出,其在纂隶书的中弊病在于作者审美心理简单粗糙,缺乏雄深苍浑的气度,以致写古体却没有古意。这种弊病多表现为任笔为体,任意将拖、描、擦、刷等用笔加以夸张,结字随势扭曲,率意造作,用笔忸怩作状,浮躁剽狠,或“逸笔草草”,扑逆迷离,用墨花哨突兀,线条扁、薄、滑、轻、尖,以致线性软沓、线质次劣、线态低俗,貌似成熟,实为夸丑饰拙,病态十足,书法就此沦为形式游戏。行草书的“图画化”倾向一在字形,二在章法布局。其字形笔法一反常规,喜用枯笔涨墨,有意拉长线条并夸饰摆动之态,往往与“丑书”搅在一起;章法布局主要表现为有意写歪、随意放大缩小或增大行距,夸张疏密奇正之态,以形成强烈对比,还将绘画的某种构图法则引入书法,运用书写和设计的多种手段进行章法的分割、重组,以此来表达创作者的某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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