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庐
发表于 2012-7-21 12:34
“存在的即是合理的”!
苍洱闲人
发表于 2012-7-25 13:12
非常赞同楼主的思想观点!!有些人的“创新”(如果这也能叫创新的话),只是为自己的胡作妄为无知陋俗找一个冠冕堂皇而又能欺世自欺的理由和借口!!
醉了之后
发表于 2012-8-5 20:36
一张人民币撕成几节然后分另拿去用,这才叫艺术.
醉了之后
发表于 2012-8-5 20:37
一张人民币撕成几节然后分另拿去用,这才叫艺术.
醉了之后
发表于 2012-8-5 20:37
一张人民币撕成几节然后分另拿去用,这才叫艺术.
书坛百字评
发表于 2012-8-6 08:02
傅先生所言极是!书坛有一种几乎有些病态的怪现象:本来他对一些东西也是很反感很厌恶或者很反对,可他就是故作深沉故作看得懂他人都极力反对或烦感的东西以示他的不同凡响,显得他和我们这些引车卖浆织席贩履的凡夫俗子不是一路货色!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如果说沃先生这些东西也称得上是“艺术”或者“国粹”的话,那我得劝好多孩子的家长千万别让自己的孩子再去学什么书法了!!
楚秋
发表于 2012-8-6 09:17
一个不会写字的人,名头越大,越误导人,我支持楼主
小村客
发表于 2012-8-6 18:37
沃兴华的字胡传海曾经有过一几句话说他大意是其连毛笔的使用都没有掌握了!此言极是!!!
不要看 ...
燕赵书圣 发表于 2012-7-21 11:14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
小村客
发表于 2012-8-6 18:38
回答如下:
1、如果你认为沃兴华的作品有意义,那我的分析就不能说“无意义”。
2、沃兴华肯定懂这 ...
傅德锋 发表于 2012-3-17 12:34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傅先生!说的有理!{:1_277:} {:1_277:}
段曦然
发表于 2012-8-22 09:28
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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