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翁 发表于 2009-10-21 23:51

我的建议

这几天,关于“丑书”的争论一直很吵。
我觉得没有再争论下去的必要了。
因此我建议:我们来把书法划分为“传统书法”和“另类书法”。

重要的是,今后大家都不要说“丑书”了,可以把他称之为“另类书法”。所谓的“丑书”,我个人认为是丑的,但从这几天的争论看,他也有人支持。我们应该以包容心人来对待这些人。你说他是“丑书”,岂不伤害了这些人的感情?比如他们说“传统书法”是“守旧书法”或“古板书法”,我们听了也会不舒服的。
而喜欢“另类书法”的朋友们也不要说你们的书法是什么“艺术书法”、“前沿书法”。你们是“艺术”、是“前沿”,那“传统书法”成了什么?难道是“非艺术”?是“落后”?

用“传统书法”和“另类书法”称谓比较好,互相没有攻击性。

最后,我建议目前大家都不要再吵这个话题了。我这个帖子,大家赞同的可以给个鼓掌的图,不赞同的可以给个发火的图,我不再回贴,以免引起新的争论。如果再有人发类似的贴子,建议大家都不要再回贴!

[ 本帖最后由 沛翁 于 2009-10-22 00:00 编辑 ]

信手涂鸦 发表于 2009-10-22 00:11

很好,很另类的建议!

汴梁书痴 发表于 2009-10-22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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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 发表于 2009-10-22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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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雪轩主 发表于 2009-10-22 08:19

兰山之石 发表于 2009-10-2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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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牛轩主 发表于 2009-10-22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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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京 发表于 2009-10-23 02:33

有些道理。em1 em1 em1

颓笔斋主 发表于 2009-10-23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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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涛 发表于 2009-10-24 14:11

我们书法人应看看美术界,美术可以以流派来分:古典主义、印象主义、后印象主义、现代主义……我个人认为:存在既有它的道理,美是相对的,丑也是相对的,但是终归于有它的规则,就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书法要讲究法源,没有研究传统就创造那是凭空臆造,学术界是不提倡的,本人支持楼主观点em1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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