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摹与学英语(2)
(没有什么新帖,就继续发发我的门外书谈。至少,对学习的人多一种看法,无论是学书法还是学英语。)前面我提出来,说临摹的重点,有两种,因人而异,或因时而异。一种是要尽量外形毕肖,毫发不差。一种是抛开外形,取其笔法。并举王铎为例。我们看到王铎临写的王献之,的确和原作大相径庭。王铎临摹的技术不容怀疑,但他临的十三行,却给我们一个启发。就是结构形状并不是一切,甚至是次要的。而“笔感”,“笔法”,却是关键。
学英语里,基本结构(语法)比较熟识之后,语感变得异常重要。我们会造一个句子,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把它适当的讲出来,而且,和书法一样,一次性就要讲对,一下子就要让人听懂,听舒服,并不能修修改改。这就是我们平常讲话和书法共通的地方。要达到这样的程度,语感(相对于笔感),就是我们要训练的东西。
书法里,往往是书家,尤其是比较“悟”了的书家,自觉的训练,通过仔细的观察古帖,悟出前人的用笔,并长时间重复练习。最终的结果,如果成功,那他写出来的东西,叫“得笔”。得笔是最重要的,不然,作品根本不入流。无论外形看上去多像,“神”总是不知何处。当代书法理论家邱振中写过一篇《神居何所》的文章,提出了这个所谓“可感而不可说”的问题,觉得没法说明。我们这里不去深入探讨它是不是不可说。但可以说,问题是有答案的。
学英语里,“语感”往往是大家知道要练的,但其重要性并不为人所共识,花的功夫远远不够。它到底在哪里?它是什么?怎么练?如果我们对此没有个答案,那我们也只能是可以造些句子,讲些英语,但没把握它是对的,更不用说,你肯定讲的很好,也没法讲很多好的英语。
语感,只存在于语音、音调里。只能从那里获得,也只能从那里表现出来。只能通过大量的“临摹”,即模仿,来获得。模仿,要仔细听清楚原声录音(和字帖一样,所以选帖也不要马虎),要自己模仿,也通过录音,来比较(听自己的录音)自己模仿的得失。有好老师指点当然好,没有,就自己做这个练习。
和王铎一样,临摹是有两种方法。外形(结构、发音)当然要尽量靠近,内在的笔法(节奏、语气)更为关键,练好后者,才有可能说流利准确的英语,才可以随心所欲而不逾钜,怎么说都对。不同的时候,不同的人,要求自然不同。
指出这样的要求,我觉得还是重要的。它给我们的训练,更有意识。而有意识、长时间、有规律的训练,才可以达到优秀的目的。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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