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樵 发表于 2008-11-2 18:13

放斋放言

放斋放言
□王荐
  ●书法不能迁就别人的眼睛,不能别人要求怎么写就怎么写,不能评委喜欢什么就写什么。
  ●现在书法界真是后生可畏,从技法锤炼到形式设计,到***才情展现,许多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的做得很好,很到位。其实他们正如吴冠中先生所说得那样,”年轻人能在大师的终点起跑”,但最忌轻狂与浮躁,需要加强字外修养,尤其是思想和学识及人品,这些要能做到,将来的书法大师级人物恐怕就在这些人中产生。
  ●速成是现得利,能解决燃眉之急,但这样创作出来的作品就像肉食鸡,个头大,但营养不良,而且还容易携带毒素。
  九届全国书法展评选结束,一外地书友发来手机短信,让我帮忙揪出篆书评委,我回短信——“兄弟:别发这么大火,我们是写给自己和知己的,个别人认可不认可又何妨?何况不能一次展赛定终身,汪国真有句诗送给你,‘既然今天没人识得星星一颗,那么,明日何妨作皓月一轮?’”这位道兄不复发火矣。
  ●每一届书法国展应该说都有精品,但是精品中具有强烈个性的东西,才是立得住脚跟的,否则,作品再精,也是”矮人看戏,随人短长”,只能是作为一件作品暂驻人心,而作者本身将被忽略不计。
  ●当今书法展赛评选无疑是个热门话题,它关系着许多书法人的命运。随着展览的年年举办,届届的展开,媒体的不断增加,大家也越来越关注。中国书协还有一个专门负责展览的部门,又有相关的委员会。自1980年举办第一次全国展到现在,积累的经验越来越多,应该问题和意见越来越少,但是恰恰相反,问题和意见反而越来越多。这是一种怪现象,一种反常的现象。偌大的中国,举办这样的展赛,就真的没有好的办法吗?由此,我想到了法律的相关问题,美国的宪法和一些法律条款建国几十年来基本没有变化,几十年前犯罪量什么刑,今天犯什么罪仍然量什么刑,前后一贯,没有什么冤屈不冤屈,同时同刑,异时亦同刑,民众也认可。我国的法律,犯同样的罪,量的刑因时因地因人可能天壤之别。书法的评选,就明显地存在一个问题,某次展览某位作者获了大奖,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同是中国书协主办的展览,可能都不能入选,同一作者创作的作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评选结果反差如此之大,就说明了我们的评选机制确实存在严重问题。世界性的奥运会,项项比赛都能做到基本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的书法评比和奥运会项目评比来说难度未必大,做好评选工作应该不是什么大的难题。就这个问题,可以专门找专家进行论证。从展览的策划、征稿启事的拟定、宣传、收稿、确定评委、组织评选、监督审查,到结果的确认、发布,到奖金的兑现、开幕式的举办等等,都应该有一整套的规定,不应该一届一样,随意性太大。我想好好研究研究,问题会迎刃而解。因此,需要我们的主管部门、责任部门认真作为,真正的在当下拿出可行的办法。不再推托,不再放任自流,不然,”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杜牧《阿房宫赋》),岂不痛哉?!

殿标 发表于 2008-11-3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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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斋 发表于 2008-11-3 10:45

‘既然今天没人识得星星一颗,那么,明日何妨作皓月一轮?’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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