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9383|回复: 6

【转】如何面对丧失文化身份的中国书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3-25 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当我们把《兰亭序》当作书法“作品”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P6 E) }+ V  z* Q. W
因为……   8 b& r  P7 f& g5 [5 `
当我们把书法当作“作品”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R+ N3 |$ P2 @' C+ n5 I
因为……   
( d5 g  y; Q; {) `# q9 D" u, |" X当我们把王羲之当作“书法家”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 _& A) R- I" p: T
因为……   
* K* G1 h* }- \" y0 B当我们把书法家当作“身份”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C- R3 \% a+ V4 b2 h. @5 ~; x  R
因为……   . N3 a+ @! V) D2 h% A
当我们把书法当作“职业”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O- L, W& e9 t2 [. Y
因为……   7 j3 `; T; e5 p
当我们把书法当作“艺术”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7 e# _) |2 |4 \9 u# J( n
因为……   ) E* b4 T7 ]& h
当我们把书法当作“展览”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s  N) e7 D( g* _  f因为……   
4 m: d" ~  n9 }5 L5 j, d当我们把书法当作“比赛”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g! r# c- L- u% n& ?8 w因为……   5 G+ U3 [  Q' B+ J
当我们把书法当作“作秀”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n% K. c2 e. f
因为……   
1 I, L) |) E$ }/ q# B当我们把书法当作“权力”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 `% ~5 K$ c4 v- Y
因为……   
  T/ V  R4 v- |. E, v" ^1 @; p: E& M0 S当我们把书法当作“文化”的时候,中国书法的文化身份已经丧失。  8 Y$ ]+ J) P$ b  }0 T- A- `
因为……   ; v7 a. I: V, U" \3 y5 a8 l7 i# O4 n, Q
当我们面对丧失文化身份已久的中国书法的时候,首届中国书坛兰亭雅集启动了。  # I. b9 p  D8 ^+ p9 j& q
因为……   
  p) M- z" X  i7 S4 M9 ]当我听说首届中国书坛兰亭雅集启动的时候,引发了如是断想。% p9 v) `# C6 I- x  o9 z4 F
用晋人的说法:是“闻所闻而来”;但愿,我也能“见所见而去”。
, B2 E! Y  V# O1 S原载《美术报》7月14日31版
( \1 i$ G. Z, U6 I% E1 j

8 t: V! ^; }) `$ I( V! e  [[ 本帖最后由 挥风牧云 于 2008-3-26 08:34 编辑 ]
发表于 2008-3-25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7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em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装置---------为''标题''而作
1f0b49f1b5ef646cdb88c44c59c9ce51.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半天,我还是搞不清楚, ?9 R4 c3 X5 G/ c
当我们把书法当什么的时候,文化身份才不丧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em6 em6 em17 em17 em18 em1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