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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曾如影

不看僧面看佛面——九屆國展篆刻作品名家題簽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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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6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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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7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可不必担心评审的公允,应该相信评委诸公道德水准,艺术绝不会泯灭良知!em14 em14 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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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7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鹤 于 2007-10-15 10:17 发表
8 B2 [( f) @& J或许十届国展也可以就此设一限:有名家题签的印屏及书作一律不准入选 ) B: f/ V  Y3 F. j

( Z9 E/ O9 H) d9 I4 e( L8 A投即无效

# N6 t& V% k; N$ n$ L2007_J 2007_J 2007_J 2007_J 2007_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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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7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古皂印坊 于 2007-10-15 15:52 发表 9 ^- o! m" b( F3 s( N
这样的行为是公开的舞弊!显然违背公平竞争的原则,如果评委会不处理,将有省国展的权威和信誉!中国书法家协会也将难以服众!

- ?7 ^$ n& n6 q2、书法篆刻作品投稿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 (2)规格:书体不限,书法作品尺寸横竖不超过八尺,以竖式为宜。册页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五。草书、篆书、篆刻须另附释文。篆刻作品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  (3)要求:所有作品勿装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九届国展投稿登记表》,附在作品右下角。 (4)每件作品须从银行或邮局汇参评费30元(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投稿作品数量不限,禁止化名重复投稿  (6)投稿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中国书协会员另附会员证复印件。中国书协各团体会员组织的作品稿件免初评。  (7)凡需退稿的,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50元退稿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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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7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fac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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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7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em4 em4 e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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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7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好多秦桧的题款----据说宋体字是秦桧首创的.fac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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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face9 em23 em23 em23 em20 em20 em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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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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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em4 em4 em14 我们大家今后都要学乖点,找名家先混个脸熟,弄几个小字用用em22 e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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