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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30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也要打“鬼”
夕雨
省书协的会员证刚拿到手,一位朋友笑着问我:“这证书也有假的吧?”这一问竟让我无话可答。说没有吧,人家未必信;说有吧,又打心里不愿意真的会这样。见我愣那儿没回答,朋友便连忙补了一句:“你这个是真的,这我坚决相信。”我相信他说这话是真心的。然而,这使我不得不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书法界有没有“李鬼”,要不要打“鬼”。
我想这样的思考不该是开列问题者个人的事,这是众多书法界朋友都曾思考过的。以笔者所知,“李鬼”是有的,打“鬼”也是刻不容缓的。某些书法爱好者,通过不正当渠道,利用种种关系,硬是挤进了各级协会;更有甚者,一些高层次协会的会员或在某协会担任一定职务的人,组织“假唱”,替家人和“拜托”者创作,送展送赛;或“短路”展赛通知给“门里人”,使众多的书法爱好者丧失展示和交流的机会。
这无疑是令人寒心的,也不利于书法艺术事业的发展。对这样的“鬼”行,打是肯定要的,然而怎么打,由谁来打,这就不是哪一家哪一个人事了。眼下各行各业都在正风气、树形象,书法界的风气、书法人的形象关乎书法艺术的生存和发展,也就不能“脱俗”,对那些有碍书法艺术发展的陋习和不正风气应该有所改变。在这当中,各级协会应该义不容辞的唱主角,成为风气之先。当然,要维护好的形象、形成好的风气,广大书人自然不能将自己置于局外,不能有事不关己的思想。
书法是一门高雅艺术,做假者的行为不仅是对她的亵渎,也是对为之奋斗者不公平的愚弄。须知,任何一个成功者或有志于此的爱好者,无不为之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无不以汗水浇之育之。为了保持这门艺术的纯洁性,也为了尊重这份劳动,打“鬼”势在必行,惟有如此,方能还高雅之本来面目,才能更好地激发创作者的热情,从而使这门艺术更好的立于社会,服务大众,为世人所喜爱。
“李鬼”虽然存在,但也不能因此而贬责主流。相信诚信最终会将“李鬼”淹没,使其无处遁逃,无处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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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30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怕的雷同!!!

可怕的雷同!!!楷书几乎都是欧书,评委们是不是眼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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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30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是什么?

我早说了,既然做了评委就得对书法负责,对书法爱好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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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30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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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30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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