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985|回复: 0

关于书法批评的学习笔记【之三十九】(不能搞的不仅仅是奇奇怪怪的建筑【下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22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冯小刚是个大名鼎鼎的人物,他本身就是个“不省心”的家伙,前些时他自己就写了一本书,题目就是《不省心》。
, ]$ _9 J' r/ A得承认,冯先生是个文采飞扬的家伙,再加上地道的京腔京味,《不省心》看起来妙趣横生。
- x5 w; {& M+ B8 @! e关于艺术创作,冯先生有句话让我刻骨铭心!他说:创作的事只要不是用来谋生,就可以随心所欲,爱谁谁!
- n" {, T1 n/ H% F* I4 n仔细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咱就说书法吧,如果您自己不是为了参加中书协主办的全国大赛,不是为了书法教学,不是为了拿到画廊去换钱,不是为了上拍,不是为了“奉旨行事”,恰巧您又不是什么书法“业内人士”,怎么写当然就是您自己的事,就像冯先生所说的,“就可以随心所欲,爱谁谁!”
. K: p$ v0 e3 s9 P那我们又为什么要反对或者批评那些“奇奇怪怪的书法”呢?那不是创新吗?不是说要“笔墨当随时代”吗?. ~. x  R* \. B7 q1 ]/ z: y
不错,怎么写字,写什么样的字的确是个人私事,他人该不着说三道四指指戳戳!但记住,这是要有前提的,“不是为了参加中书协主办的全国大赛,不是为了书法教学,不是为了拿到画廊去换钱,不是为了上拍”不重要,重要的是,您不能是书法“业内人士”!换句话说就是,您不能是书法界的“公众人物”。/ i; `! q; U* O; S4 N) S
众所周知,任何一个行业里的公众人物都在无形之中起着“引领”和“示范”作用,您的举手投足已不仅仅是您个人的事情,往小了说是“带坏孩子”、“误人子弟”,往大了说是“败坏一个行业的学术气氛”、“有辱祖宗灿烂文化遗产”!
, D) ?4 C" E5 @5 m钱钟书先生曾经说过:鸡蛋好吃就行了,何必要见到那只下蛋的母鸡呢?换现在的话说就是,您看我字就行了,管我是谁干嘛?再换一种方式说就是,我怎么写,和我是什么人有关系吗?
# d: [, k& [7 ]4 A/ ^2 Z4 h( e太有关系了!前一段时间国家广电总局“封杀”了一批艺人,不让电视台电影院线播出和放映他们的东西,为什么?是东西不行吗?和我们所说的书法刚好相反,他们是人出毛病了!9 V4 M& }# `" p" h% [3 R
书法界就没有看客下菜的事?有!“苏黄米蔡”中的蔡京为什么就改为蔡襄?现在的仿宋体为什么不称之为“秦桧体”?: x- O  d: k/ X$ A
奇奇怪怪的建筑不是不能搞,就看你是在什么地方怎么搞!如果您是给生产队盖鸡舍猪圈,那越奇怪越好,只要是能保证安全!让我们的鸡鸭鹅猪牛羊都住上外表像白宫五角大楼一样的房子有什么不好?8 l3 w/ ?# ^: @& T: h& X; h5 {
奇奇怪怪的书法不是不能搞,就看你是什么人在什么地方怎么个搞法!如果您是在自己的书房里挥毫泼墨,您爱咋的咋的!但,您如果是书法传媒、书法界知名人士、去国家美术馆办展览,那,还是省省吧!【全文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