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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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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冒用教育部名义举办“‘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的声明

2008-06-13



  最近一段时间,我部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冒用文化部、教育部等单位名义举办“‘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 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增加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引起了群众不满情绪,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据此,教育部办公厅郑重声明:教育部没有举办也没有同意参加举办“‘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经核实,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也未参与举办过此项活动。教育部坚决反对任何违反人才培养规律、向学生收取费用的各种活动;凡是冒用我部名义举办此类活动的,后果自负,并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及时提醒学生及家长,不要参加此类未经教育部行政部门批准的活动。



  特此声明。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发表于 2008-7-4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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