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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二届隶书艺术展暨隶书创作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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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0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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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二届隶书艺术展暨隶书创作论坛
征稿启事




   为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隶书艺术的成就,推动书法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经申办和协商,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举办全国第二届隶书艺术展暨隶书创作论坛。

   本届隶书艺术展暨隶书创作论坛是继1998年在河南举办的首届隶书展之后,又一次全国性隶书创作大检阅。本届展览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传统鼓励创新,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实施阳光、学术、规范与和谐评审,推出精品,推出人才。

   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隶书专业委员会
   北京锦龙堂文化传播中心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隶书艺术展暨隶书创作论坛组委会由主办方、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以隶书专业委员会为主,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书法作品投稿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投稿要求

   (1)、本次隶书艺术展均收原作
   (2)、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2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2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每位作者投寄作品件数不限,但必须一次投递;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3)、限于人力,作品不退。
   (4)、每件作品背面右上角须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另附身份证复印件、释文、参评费汇款单复印件,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使用软件做好收稿登记、终评通知、入展发布等工作。
   (5)、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证书和稿费,如姓名不符导致证书、稿费不能发放,主办方不再重复发放。
   (6)、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
   (7)、规格:书法作品尺寸高不超过八尺,全部为竖式。本届隶书展不收册页

   3、入展作品400件左右,特邀名家与评委作品若干件。

   4、奖项设置

   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20人。

   5、作品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
和隶书专业委员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评审工作于2008年9月份举行。
   (3)、评奖引进投票和打分程序软件,现场公开评审结果,当天上网公示获奖、入展及进入终评名单,公示10天后由组委会正式公布名单。

   6、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并分别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部;
   (2)、为进入终评而未入展的作者约400人颁发收藏证,在相关媒体及作品集上刊登名单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部。
   (3) 、一等奖奖金每人10000元;二等奖奖金每人5000元;三等奖奖金每人3000元;
   (4)、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400元,获奖作者只发奖金;
   (5)、非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6)、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奖金、入展作者收藏费均在开幕式以后两个月内寄出,由中国书协负责。
   (7)、获奖与入展证书、作品集、收藏证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由承办方负责。

   四、隶书创作论坛

   1、本次论坛的重点是对当代隶书创作的研究及评论,包括对当代隶书发展趋势、风格流派、创作思潮、技法探索及存在的问题等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评论,论文不应是当代书家个人的评论介绍或简单的碑帖赏析介绍。也可提供隶书史论、美学等方面的学术文章。文章要求观点鲜明,论述清晰,语言平实,提倡学术性和探索性的统一,反对浮夸吹捧、恶意中伤、借机炒作和抄袭剽窃等行为。

   2、来稿必须是未经发表的文章,每篇不超过10000字,须附有内容提要与关键词。引文注释要标明出处,符合学术规范。

   3、投稿须提供打印文本及电脑软盘各一份,论文后面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所在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

   4、邀请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与隶书委员会专家组成本次论坛评审委员会,最终选出获奖论文5篇,每位获奖作者奖金为3000元。评出入选论文20篇。入选、获奖论文可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特邀名家学术论文若干篇。

   五、维权说明

   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对入展作品复议的有关规定,公示期间及展览结束以后,欢迎社会继续监督,检举两年之内有效。凡是被检举代笔的作者,由组委会统一组织被检举者来京面试,拒绝参加面试或面试水平与入展作品水平不相符的,取消获奖或入展资格,收回奖金、证书、收藏费,作弊方及代笔方五年之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任何展览或比赛,情节严重的取消会员资格。被取消的获奖或入展名单在媒体上统一公布。投诉电话:010-66184696;电子邮箱:zgsxzlb@yahoo.com.cn

   六、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开始,截止2008年9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和汇款地址

   1、书法收稿及汇款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琉璃厂西街55号北京锦龙堂文化传播中心
   邮编:100052
   联系人:马兆余
   联系电话:010-63034226
   13121669596
   13552439188

   2、论文收稿地址:北京市文津街7号学思楼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
   邮政编码:100034
   联系人:郑培亮
   联系电话:010-66184696

   八、展览及论坛

   2008年内举办展览及论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08年5月27日




发表于 2008-5-30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回来就工作呀,真是勤奋哟!!!em2 em2 em8 e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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