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1252|回复: 8

***为安徽农家孩子所题字被县领导"借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2-22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1月12日***总书记在安徽省阜南县王家坝镇李郢村慰问灾民并在群众家中喝自来水的报道,让很多网友记住了那位普通农民———郑继超。1月22日,本报报道了郑继超从2007年11月中旬到1月中旬,两个月内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七次慰问的经历,他被很多网友看做是“最幸福的灾民”,甚至是“慰问专业户”。


其实,总书记那次慰问还曾应郑继超小孙子郑博的请求在他作业本上写过“幸福健康成长”六个字,成为这个5岁儿童的珍贵礼物。近日网上一则《总书记应五岁儿童请求题字,县政府拿去不归还》的帖子引起网友们的热烈讨论,郑继超一家再次受到关注。
县里拿去研究学习
2月13日,有网友在论坛发帖《总书记应五岁儿童请求题字,县政府拿去不归还》,文中称在1月12日***总书记慰问结束之时,郑继超5岁的小孙子郑博拿着一本作业本请求胡爷爷给他写句话,胡总书记欣然接过本子写上了“幸福健康成长”六个遒劲有力的字。之后几天镇里领导多次做郑继超及家人的思想工作,希望把题字拿去放在阜南县宣传部,但郑继超认为字是总书记给孩子写的,孩子现在还小,并未同意。
“1月16日,镇里的领导再次来到郑继超家里并表示,阜南县召开两会期间要学习胡总书记的题字,要求把字借去使用一下等会议结束后便还回来,郑继超欣然答应。”帖中写道,“然后在两会结束后,阜南县宣传和王家坝镇的工作人员却到郑继超家说,字现在放在县宣传部保存。”之后郑继超向镇里领导多次索要题字未果。
帖子随后被多家论坛转载,并在短时间内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而当地政府的做法让部分网友不能理解,“这字是给孩子题的,县里拿走了那是你‘幸福健康成长’啊还是孩子‘幸福健康成长’啊?”还有网友打趣地跟帖,“连小孩的东西也抢。”
准备把题字作业本存到银行
就此,记者昨天通过电话先后向王家坝镇政府和阜南县委宣传部进行求证,接听电话的人员都表示,事情比较敏感,而相关的负责领导均因元宵节放假不便答复。
而郑继超本人在电话里向本报记者确认了帖子的真实性。他说自己孙子还在上幼儿园,总书记慰问时当时在场有人开玩笑说,让胡总书记写字,结果总书记真的给写在了作业本上了。起初县里确实要求代其保存题字,但他并没有同意,直到县里召开两会前,“当时他们说要研究学习,所以就让他们拿走了”。
“现在已经还回来了!”郑继超的口气显得很高兴。他说自己向镇领导几番询问后,阜南县委宣传部最终还是把有总书记题字的作业本还给了郑继超。“他们后来又变了,(2月)18号就把题字还回来了”,郑继超说。针对是否会将题字捐给博物馆之类的说法,郑继超回应说,“那是属于我们家个人的,会一直保存下去,不会捐给任何部门”。他还表示,正考虑将有胡总书记题字的作业本送到省里的银行保管,“花多少钱都没关系”。来源:南方都市报
相关报道:
发表于 2008-2-22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题字是传家宝啊.em11 em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2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就是几个钢笔字么,看来我们太需要平常心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2 em2 em13

还回来就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4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4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如是如是 于 2008-2-22 11:03 发表
不就是几个钢笔字么,看来我们太需要平常心喽。

em1 em1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4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如是如是 于 2008-2-22 11:03 发表
不就是几个钢笔字么,看来我们太需要平常心喽。

这可不是字的问题,字是平常字,这份情谊,是不可得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25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em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