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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圣手妖刀

书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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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2-16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下面引用由羽一先生2004/02/15 12:18pm 发表的内容:. C5 L5 C0 G4 c1 Z% u" e
按你说的话,一切学习方法,技法等都可以不要了?大家都来写性情啊!!唉--,真是书法的悲哀了!!
为什么自娱就一定是不讲技法,纯粹书写性情的呢?高超的技法就不能自娱了吗?羽一先生何以会有这样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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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16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啊呀老弟!不要换概念啊!
( h# h4 I# B1 s# N   我们开始是说“自娱”的问题,你是正方,我是反方。后来你说书法审美没标准,我说有,才有下面的所谓“技法”与“性情”问题的。
8 b8 r& g$ I9 O* {4 a   有人说书法是“性情”为上,我说性情与技法要兼而有之,你看看清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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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2-16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你认为“性情与技法要兼而有之”,我没有反对过哦,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切学习方法,技法等都可以不要了”这么狂妄的话哦。你可不要误解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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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16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这个贴子最后由羽一先生在 2004/02/16 06:56pm 第 1 次编辑]
8 R6 |" Y5 q( w2 `
下面引用由圣手妖刀2004/02/16 12:45pm 发表的内容:
4 R- v; I( j; B" E, v0 Z5 ~你认为“性情与技法要兼而有之”,我没有反对过哦,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切学习方法,技法等都可以不要了”这么狂妄的话哦。你可不要误解我啊。
   不会的。我是作的推理嘛。讨论时说一下,平时不说就好了。 :em02:
7 n3 R( V; m! v" V( j! @! s$ h   还要说一句:你真的要去补课!要多看点现代经典书论,这方面的知识你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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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17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下面引用由羽一先生2004/02/16 12:40pm 发表的内容:2 f' c" f) V1 b: Y3 v9 m
啊呀老弟!不要换概念啊!
4 A8 j3 z' x7 t% D   我们开始是说“自娱”的问题,你是正方,我是反方。后来你说书法审美没标准,我说有,才有下面的所谓“技法”与“性情”问题的。
4 `' n* O& d# i$ V- B/ ^$ \   有人说书法是“性情”为上,我说性情与技法要兼 ...
你們倆喝醉啦.從內容看:
; I( E9 a  |3 n3 f! R/ u8 A" M"自娛"的問題沒有正方,反方.
# s! k# w4 ~; m+ L"技法+性情"也沒有正方,反方. 1 [" V9 k/ d3 A3 ^$ f+ w  Y
你們倆都是讚同. 辯什么?
2 ~) d5 @0 p# d9 I) Q6 [( d要辯的只是"審美有沒有共同標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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