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273|回复: 1

国家应尽快在北京筹建“中国书法历史博物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3-27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国家应尽快在北京筹建“中国书法历史博物馆”

中国书法以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和艺术语言再现了历史性的嬗变过程,释读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据悉,当前中国博物馆大概有4165家,不管是公立还是民办,大都是综合性的,专业性、主题性的博物馆相对较少。全国政协委员李翔认为国家应尽快在北京筹建“中国书法历史博物馆”。

建立中国书法历史博物馆,可以让人们更深刻直观地了解中华文化的源头与辉煌,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普及弘扬书法艺术,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文化氛围的需要,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文素质的提高有长远的、深刻的影响,同时为实现民族复兴,尤其是文化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首先突出其史学价值,馆内荟萃中国历代文字样本精华,通过搜集原始文字符号、甲骨文、金文、摩崖刻石文字、古玺印文字、简牍和帛书、手抄典籍文献、以及历代名家名作、书法理论著作,少数民族文字遗存等方面,反映汉字的起源、发展和演变历程,展示中华民族灿烂辉煌的文明成就,进一步提高中华民族在人类文明史上的地位,展现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

二、收藏古代文字相关实物、书法古籍以及碑刻拓片精品为主。集中展示商周至清末历代钟鼎彝器铭文、书法碑刻拓片、摩崖刻石拓片等多种形式书法作品。如殷商甲骨文拓片、毛公鼎、大盂鼎、虢季子白盘全形拓、石鼓文、袁安碑、曹全碑、张迁碑、张猛龙碑等经典碑刻拓片。所陈列展品均为古本精拓,具有一定的历史文献价值和书法艺术价值。


三、以书法文献的发掘保护和展览带动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发掘,比如敦煌文献中的大量书法真迹和珍贵历史文献,黑水城遗址出土文献的文字研究等。加强与国际敦煌学研究的合作交流,共享研究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加强国外流失书法文物的追讨及研究。加强在体现中国书法历史博物馆的收藏、展览、教育等功能的同时,也要重视其在书法历史文献方面的研究保护功能。

四、陈列历代杰出书法家的真迹,名作。供国人临摹学习。中国书法历史博物馆在作为书法文物收藏中心的同时,亦要充分发挥博物馆的公共教育功能。国人从小就了解书法发展史,历代书风演变史,临摹各种真迹……在欣赏学习历代优秀作品的过程中,逐渐建构自身全面的艺术审美体系与标准。

五、中国书法历史博物馆将促进经济的发展。可以说,中国书法历史博物馆在发挥教育、科研功能,提升公众文化素质和修养的同时,其经济功能也会得到体现,博物馆与文化产业有机结合,产生大量的文化衍生商品,在提升文化遗产事业的影响力的同时,拓展了文化市场,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在社会效益方面,以中国书法历史博物馆为中心的文化圈,可以带动周边的商业活动和社会活动,在改造文化环境的同时,也为社会福利、社会就业等经济问题的解决作出贡献。

六、融科技于一体,让书法“活”起来。为了保护文物,当前一些博物馆馆藏的名家真迹使观众只能远观,无法近距离观摩、考究。中国书法历史博物馆可以把科技与书法结合,利用现代先进的数字媒体技术,使之成为一座传统与现代完美结合的特色博物馆,实现“数字化全景式书法体验平台”。把遥不可及的古代书法真迹“请”至观者面前,让每一件文物“活”起来,得以全方位、立体地展现,实现书法教学、书法临摹等功能。并且开发与书法学习研究相关的小程序、App等,让观众能够与文物互动,体验到其中的知识和趣味。

李翔说,建设中国书法历史博物馆,使命光荣,任务艰巨。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千方百计把它建设成国家和世界一流的工程,让子孙后代从中感受中华民族的伟大,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任合一 梁琴)来源:人民网

发表于 2019-3-27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很好,但是我认为要建就应该建在河南安阳文字博物馆的旁边,因为书法是以文字、汉字为生的。没有文字、汉字的书法不是书法!书法是以文字为依托的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