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兰亭奖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中国书法艺术最高专业奖项。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原定2014年10月31日截稿,经研究决定,截稿日期延至2014年11月15日。现对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佳作奖”投稿与评审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书写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在《投稿登记表》中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要保持内容的相对完整。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获奖的条件。 2、作品形式:评审中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上过度拼贴粘连、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已经寄出的作品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可以在截稿之日前调换。 3、投稿数量:原规定每人限投一件作品,现修改为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仅限投稿一件。 4、增设面试:对入围获奖的作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现场创作和文化考查,具体细则由中国书协组织制定。 5、严禁作弊:参评作品必须是本人真实创作,严厉打击代笔和抄袭行为。评审期间将抽取部分入展作者进行面试,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展资格。名单公布后,如发现代笔或抄袭者,或申报材料不实者,由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组委会通知作者择地现场面试。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中国书协将通报批评,取消中国书协会员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任何展览和评奖活动。 6、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 7、希望老作者以及过去多次获奖、入展的作者积极参加兰亭奖投稿,不断攀登艺术高峰。“佳作奖”、“理论奖”获奖情况将作为今后参评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作为今后选拔中国书协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