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008|回复: 2

关于书法批评的学习笔记【之十九】(一个书法票友的一天【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16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中央和省市大机关的情况咱不知道,就县乡政府机关来说,下午都是比较清闲的。这不是懒政也不是庸政,是基本的工作规律。
/ j# q* N; X. ^别人在这样清闲的时光里都做些什么咱不知道,作为一位书法票友,这个时段是咱的黄金时段。
' G6 t% {1 H) v! m: ~先上网调出一段清新淡雅的紫竹调,然后悉心冲泡一杯上好的龙井,茶香袅袅沁人心脾!! |/ l. g8 q3 W# ]  o5 h
在这个时段里,我一般是安排三样事情:考证书史并研读书法批评文章、读帖、临帖或临摹时人。
  l% ?- C* d2 x+ M0 p& l* C, E( b. r对考证书史和书法批评文章感兴趣是最近几年的事情,最初的起因是看到几个人为《书谱》是正文还是序言争论得差点打起来,觉得有趣,就顺便找一些资料看看,这一看不当紧,收不住了!
( [! A# E+ ?; n先是连着购买了几本书学讨论会的作品集,然后就是关注姜寿田、朱以撒、周俊杰、陈方既、虞卫毅、陈传席、胡传海、丛文俊,尤其是朱关田先生的东西。
+ L% c: C9 n3 i) P+ h对于书学讨论会,不才琢磨很久,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4 h3 D3 n; k1 f* o- }" w# I+ C
回顾历届所谓的书学讨论会便知,一个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18岁以上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开放的赛事,最终才1000多人参加,这算“成功举办”吗?还有,获奖和入选的论文里,作者的工作单位在高等院校的一般都要占到70%左右,这是面向全中国所有18岁以上公民开展的赛事吗?1000多人参加,100多人获奖,就理论数字上说,这应该是“精英中的精英,顶尖上的顶尖”了吧?非也,有关专家撰文说,获奖论文和入选论文中有些文章的水平与“全国书学讨论会”还是有一定距离的!于是我就纳闷:这是面向全中国所有18岁以上公民开展的赛事吗?找几个专家关门搞搞不就行了,还闹这么大动静干吗呢?
7 y+ V1 p7 L2 U1 F) d% N5 I书学讨论会的征稿启事里对应征文章的界定一般都是这样:有关书法篆刻艺术的理论、史论、美学、技法、批评、教育、对外交流以及工具材料等各个方面研究的论文均在征稿范围之内。为推动当代书法艺术的发展,鼓励作者针对当前书法创作情况、审美理念、风格取向以及创作方法等与创作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认真、深入、客观和具有学理性的研究,对书法艺术在当今社会的文化价值和所面临的生存环境等问题进行学术探讨。# V/ e: c' t- K  @: ]
且不说“有关书法篆刻艺术的理论、史论、美学、技法、批评、教育、对外交流以及工具材料等各个方面研究的论文”,但就书法批评方面的覆盖面就已经很广,批评文章可以是随笔式的短文,也可以是专论式的评论。可以是札记,可以是序文,可以是题跋,可以是书评。但你见过最后入围的作品里有札记、序跋、书评和随笔式的短文吗?
$ }1 x+ z+ j3 Z7 W不是路上人少,是你把道路修的过于窄狭!
9 p) Q" u# r, E5 x琢磨完书学的事,就开始读帖。读帖是件很有意思的事,如果恰巧有人在场,人家会很吃惊的看着你:一个人对着几个古里古怪的字发什么呆呢?$ ~: O2 N" y2 u6 m* x4 l
看几篇理论文章,读读斯冰的碑帖,一两个小时就过去了。1 G- T  a' O* F2 T( d. o
这个时候就会感觉到有一点点累,于是就到窗前看看远方。有天有云,只是,天不是很蓝云不是很白,唯一鲜亮耀眼的就是那面高高的五星红旗。& X+ s' N( J) V/ R3 ~- b/ _
同样是累,学习书法(尤其是写字)产生的累不一样,它能让人觉得惬意、舒畅、爽快!
" Q+ K! B0 r$ T2 \& b梁启超、白谦慎,还有启功等,很多古今名人大家都说过,书法就是一种娱乐一种放松一种生活状态,玩的就是轻松与舒展,古人不就说过嘛,“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现在的人可倒好,体会不出写字的快乐反倒因为写字而懊恼!什么“非人磨墨墨磨人”了,你不磨不就得了!
5 M2 ~+ I6 Y6 N  }) N' ~9 B: L书法这东西,说白了就是玩玩,别太当回事,也别以为会写个字就是什么“拔尖人才”。知道王铎王觉斯吧,一辈子神神经经煞有介事心事重重忧国忧民,一天到晚就知道唠叨些“白骨遍野,敲骨剥髓”、“家室离散,天下大乱”之类,最后怎么样,61岁就寿终正寝!而那个与他同时期的傅山,一辈子没个正经,时不时的就闹个小动静,有话就说有屁就放,还在火候到的时候玩个小心机什么的,最后怎么样,逍遥自在的活到78岁!
9 {- L' l: R& c' ~: m" S% V有事干的时候,时间就过得很快,下午虽然时间长,也架不住项目多,就这么看着说着读着写着,一个下午就过去了。
0 n& P" q3 j3 F1 m& t6 `

" O/ {& B7 O" s7 m, J1 f
" O1 i; v( Z) I- |晚上是我计划的创作时段。% c& _1 I- }1 k' ~4 x% k8 [! b
书法界流行设立个人工作室,以前只看见京城书坛大腕才这样,现在连省市级的会员也这样。笔者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县级市,一百万人不到,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也就一两个。去年还没听说过谁谁谁设立有什么个人工作室,前几天去刚刚落成的古玩城溜达时发现,个人工作室一排一排的,有刚刚开始装修的,有已经装修完毕还没有启用的,更有几间已经被人预定还没有开始装修的。几天没出来晃悠,竟恍若隔世!这还是小小县级市吗?分明一个书法名城!! Q0 [% ~: n& b7 L% g) C/ `
不要说古玩城的房子已经被人一抢而空,就是现在还有余额,咱也弄不成,字写的不怎么样不说,还囊中羞涩!
1 |0 l, Q  O9 n+ z没有专门的工作室,还想进行创作,办法只有一个:改造家里的饭桌!
+ A4 t( J% [, ]8 X; U创作一幅六尺的作品大概需要三个小时左右。没有办法,写斯冰一路的不比写二王的,人家拿起笔来呼呼啦啦的,瞬间就搞定一副四尺六尺的,写篆书的怎么比?我不赞成所谓草篆的说法,不管这种说法出自什么人之口。篆隶楷讲究一种静态美,尤其是铁线篆。书法需要革新和创新不错,但,再怎么创新,基本的元素基本的性质不能变。不是说书法有法吗,怎么一玩起创新就忘了!
8 x9 D& A0 _- m5 {- _+ B5 R前几天市委中心组学习时请来一个省委党校教授讲课,先生引述了美国前总统小布什的一段话:人类千百年来的历史,最珍贵的不是令人眩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了,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6 h; x6 `1 @- B1 B这段话让我油然想到书法的创新。不错,“笔墨当随时代”,书法需要创新,但,无论什么样的创新都不能忘记“书法有法”,任何一种所谓的创新都只能是在“书法有法”的笼子里进行,在这个笼子里玩创新!否则的话,你端一盆墨水往地上就这么随便一泼就说是现代书法,并命名为《兰亭序书写一万遍》,这不砸咱老祖宗的牌子吗?

  ^4 J  ^! U  l3 K
/ ]1 r3 U1 ?) J4 S
; D+ m3 }+ }9 i( M自己独有的“书法夜课”完成的时候已是夜深人静!' [$ @8 Z0 e" U, Q# _5 l
自己站在自己精心创作的作品面前,老半天一动不动。想起我们的老市委书记(也不老,才五十多岁,也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一句话:字画这东西,对喜欢他的人来说,他就是个奇珍异宝,自己怎么看怎么舒服。对不喜欢他的人,就一张废纸,怎么扔都无所谓!8 e# t: f5 U3 \1 Y% ]8 \
家人都睡了,自己一个人轻轻地收拾起文房四宝。看表,12点刚过。
$ v1 ~* [; a% U4 B# B洗洗手,洗漱。
- ]7 K- j1 G& y2 F然后,打开冰箱,取出一听啤酒一盘花生米,打开客厅电视,把音量调到最低,静静的坐下来,看看战火纷飞硝烟弥漫的伊拉克利比亚乌克兰,忽然觉得,我们真幸福!中国人真幸福,可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中国的书法人真幸福,可以读书写字办展览时不时的搞个“牙祭”!+ |, X" @4 t7 g  B2 B
一个书法票友的一天,就这样,画上句号!

" Z% c3 d: y+ E: z9 d( J
发表于 2014-8-17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4-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顶一下,以免各位看过“上”不知道“下”!1 ^7 p. D  b- e( Q3 |1 H# _& z! }
谢过各位老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