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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书法百家精品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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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8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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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书法百家精品展征稿启事
全国书法百家精品展即已成为历届中国(天津)书法艺术节的“重头戏”之一,此展评出的“书法十杰”已被全国书坛认可。为办好本届书法艺术节的第三届全国书法百家精品展,现开始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作者范围:凡在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全国书法展览、大赛和评奖(指“兰亭奖”、历届全国展、中青年展、新人展或单项展)活动中获奖1次、入展2次或入选3次以上,年龄须满18周岁的作者均可投稿。尚未入选过上述各展者谢绝投稿。前两届“全国书法百家精品展”入展作者免于初评。
二、作品要求:
   1.书法:书体不限,内容健康向上,提倡自撰内容,以竖幅(六尺以内)为主,除手卷、册页外,均不收装裱托裱件。
   2.篆刻:自行设计并粘贴于横35厘米、纵65厘米的宣纸上,纸张颜色不限,印拓4-8方,其中两方附边款。
   3.投寄件数不限,一次投寄多件或数次投寄的署名必须一致。
三、注意事项:
   1.作者务必在作品包装上明显位置注明“百家精品展”字样。
   2.随作品寄来入选全国各项展览的资格证明(获奖、入展、入选证书)复印件,以及300字内的艺术简介。
   3.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边沿用铅笔正楷写清作者姓名、性别、年龄、社会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或电子信箱。
   4.因人手有限,来稿均不退稿,敬希谅解。
四、评审费:作者须通过邮局汇寄评审费用每件30元,勿寄个人,勿夹寄作品中,以免丢失。
五、评选与评奖:
   1.征稿结束后,将邀请中国书协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评出100件以上作品,并从中精选10件获奖作品。
   2.对获奖的十名作者授予本届书法艺术节最高荣誉称号——“第三届中国(天津)书法艺术节书法十杰”。
   3.本届获“书法十杰”者将颁发奖牌及奖金,另奖作品集5册。
   4.所有入展作者除颁发证书外,另奖作品集2册。
   5.全部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在书法艺术节期间发行。
六、投稿汇款地址:(300040)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第三届中国(天津)书法艺术节组委会展览部
联系电话:022-23305234、23305691、13302066669    联系人:邵佩英
七、截稿日期:2005年6月30日         八、展览日期:2005年9月30至10月6日
九、展出地点:天津体育展览中心(南开区宾水道)。
发表于 2005-4-8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书法百家精品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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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8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书法百家精品展征稿启事

下面引用由纪伟2005/04/08 08:48am 发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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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预祝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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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8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书法百家精品展征稿启事

嘿嘿!挺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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