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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一个版主业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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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4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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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的《版主管理条例》出台后,还有部分版主理解不够,在执行上时有不到之处。为此,在这里就版主应该行使那些权力,遇到情况该怎么做等问题说一下。
版主权限:
1:总版主可以在区域内行使删除、固顶、编辑、屏蔽、移动、提升等权力。
2:版主可以在本版行使删除、固顶、屏蔽、移动、提升等权力。
3:不可滥用职权。
版主职责
1:看到问题帖子应该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使不良影响缩小到最低限度。如无相应权限的,应该立即用短信告知高一级版主或书法网。
2:对新发帖子要及时回复,一个帖子可以多人、多次回复,对新人的帖子更要及时回复,使他感到我们的热情。
3:评论语言要尽力做到详尽、合理、负责任,要杜绝使用应酬语言,要维护大家的荣誉。
4:基层版主的发帖要立足本版,兼顾其它版面,千万不可本末倒置。
5:每次上网后要及时到“版主会议室”以及“动态版”浏览,以获取最新信息,并发表各人的意见及表明态度。
以上内容为诠释《版主管理条例》所作,如有抵触以《条例》为准。
                                     书法网
                                      2005.9.4晚
发表于 2005-9-4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一个版主业务会

好.看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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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5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一个版主业务会

认真学习,对照检查,仔细领会,扎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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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5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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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斑竹没有新的条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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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5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一个版主业务会

下面引用由郭乍麻2005/09/05 09:28pm 发表的内容:
副斑竹没有新的条例吗
副版主在权限上与版主有区别,但在义务上也有区别啊。
参阅〈版主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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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6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一个版主业务会

已经看明白!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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