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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批] 用一份真诚去抵御名利的诱惑,来驱赶虚假的“真实”【原载《书法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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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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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份真诚去抵御名利的诱惑,来驱赶虚假的“真实”
) A1 p2 r* ~1 r# Q6 Q——从国展当中的代笔、抄袭现象说开去8 H0 V/ ^6 V( Z. f

4 A. k" X; `2 `( k: l6 W, F傅德锋
# u: }8 L" U3 I" @8 G  P# h2 p# h3 q2 Z$ }, a0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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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_6 K3 _  y3 f% O, f; G今年5月份,《青少年书法》杂志的谷国伟编辑向笔者约稿,主要是谈国展当中的临摹抄袭现象的话题。文章在《青少年书法》青年版第六期发表后,自己又细读一遍,感觉意犹未尽。因为从学术和道德的角度来谈这个话题,就可以“反话正说”,但假如从另外一层意思来讲,比如生活贫困无计可施的书法爱好者,不得已而为之,采取了代笔抄袭这样的下策,就可以“正话反说”既是另当别论,自然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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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U" U8 U% p0 N# g4 S( Q“艺术要生活化,生活要艺术化,”此种玄机,恐难与不知者道也……6 y. y( e! b* {1 o* j9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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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N6 n- @# W2 {( Q4 o+ C/ k  K- f所以此番就这个话题再谈一些自己的看法和相关的一些问题。( `* j- g2 h8 t% n4 V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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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6 z$ k5 c% o$ s% n说实话,代笔与抄袭现象在国展当中屡见不鲜,如今早已不再是什么新鲜话题。尽管这是一种恶俗,但为名为利,还是有人在不厌其烦地做着这样的勾当。这就像生活当中的那些小偷小摸,明
. s/ [" a/ G  `: {明自己也知道偷人家的东西是违法犯罪之事,但据他们说“为了生活”,不得不这么做。对这些鸡鸣狗盗之徒,公安局是抓了放,放了抓,抓了再放,放了再抓,如此反复不已。但小偷非但未能减少,反而越来越多。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偷偷摸摸到底也算是“一种特殊职业”啊!其实偷盗的行当大多是和吸毒等等更为丑恶的事体紧密相连。尽管代笔抄袭已经有人因此遭受诟病甚至在众人面前失尽颜面,但仍然难以保证今后不会再出现同样的问题。等十届国展落幕之后,估计依然少不了这样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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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F7 G+ [) C以违法犯罪行为谋取所谓生计的人,大多是思想不健康,骨子里边满是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思想。小人之所以是小人,乃是因为他没有正人君子的修为。既无正大之健康思想,何来常规之处世能力?只合做些卑鄙龌龊之事来满足自己的各种欲望。古人云:“君子安贫乐道”,又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些话都是经世济世之良言。问题是,在现而今,在市场经济社会背景之下,可能人们大多可以“乐道”,却皆不愿意“安贫”,在“笑贫不笑娼”的特殊年代,穷困者未必能“独善其身”,显达者未必会“兼济天下”,想来古人之言,必是意在倡导耳!% u0 S4 b' m" \0 i3 u9 s'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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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展览入选获奖而一举成名本也不算什么坏事,人总是要过正常的生活。但自己缺乏相应的能力和自信之时,又无法抵挡名利的诱惑,于是煞费一番心思,或找人代笔或直接抄袭。再笨的贼也有的手的时候,再聪明的贼也有失手的时候。所以代笔抄袭这种事情尽管在网络时代随时有被人检举揭发的危险,但愿意做这些事的人还是有一些敢于冒险的勇气和胆量的,“风险大利润也大”嘛!一不小心获了奖,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领奖台上,还是蛮风光的嘛!即便没有获奖的福气,只是个入展,那也不得了,一不留神自己就成了中书协会员啊!小本本怀里一揣,在那些普通爱好者和不懂书法的官员老板面前一站,是要多神气有多神气,要多风光有多风光!没准儿还莫名其妙提了干,风风火火把钱赚呢!试问在当下之书法圈子里,此类人还会少吗?!. r. U* h3 l/ l4 j- S- T2 h0 P.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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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个万花筒,也是一个大舞台,还是一座大熔炉,更是一面镜子。书坛众生相,生旦净丑忙,百炼成金刚,妖孽自露相。虽说有因必有果,善恶终有报,但面对越来越强的生存压力和甚嚣尘上的名利诱惑,多少人不顾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约束,一意孤行,铤而走险,热衷于一种虚幻的“成功”和虚假的“真实”。现实中有很事情令人哭笑不得,外行当领导,老板吃低保。别人不夸自己炒,不会写文章的也说自己理论水平高,你说可笑不可笑?天下人的廉耻之心日是日渐少!世间多少荣辱事,皆为功名和利禄。不到黄河心不死,未撞南墙不回头。! S0 D/ o* J9 Z% S8 Q5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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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l: }& L: S其实书法这点事,真要和国计民生这样的大事相比起来,真的算不了什么!代个笔抄个袭,终归沽名和钓誉。君不见,社会上多少凤琴煮鹤之辈可以冠冕堂皇稳坐高位,对真正的内行和艺术家们指指点点,见得多了,也就成为了一种习惯,习惯成自然,不合理的也会认为合理。有的所谓书法家,压跟儿就不会写字,有的所谓大画家,大半辈就没画过画。因何得逞?盖因人家有代笔者和吹鼓手啊!找人写字或批发来商品画,落上自己的款,题上自己的名,办个展览出个画册,领导一剪彩,专家一作序,保驾护航,忽悠成功。从此东西南北跑,金子银子大把捞,风光无限,其奈我何?!但凡是能够做成这种事的人,也绝非等闲之辈,没有巧舌如簧的伶牙俐齿和呼风唤雨的场面功夫,又岂是一件容易之事?!据说有人利用自身权利,花公家的钱为自己出了本集子,价格还不菲,然后或者把集子在单位上给职工们当作“福利”发放,暗中走账;或者干脆明着吆喝大家来买,有谁敢不买账,估计今后的日子会更不好过。大家要想通,就当是捐款。如今花钱换平安,从此领导成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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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意义而言,那些生活困窘的书法人,在展览上滥竽充数偷梁换柱,窃取些小名声,换取衣食之供,对社会还不算有太大的危害。至多就是利用书法的名义让那些有钱人放点血。不是有人说,社会上百分之五的人掌握着百分之九十五的财富,而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掌握着百分之五的财富,细想起来,估计也是差不多的。领导老板一顿饭,贫寒一家吃三年;没钱的娶不起媳妇,有钱的赶不走众“妻”;官商们高楼别墅,穷苦人敞篷蜗居;一边是豪车专机,一边是自行徒步。 现实如此,不得不信啊!呵呵!, H. m( ^& Q) J5 b7 l#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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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 Z% C0 g% m6 ~& \7 R( _同样是搞书法的,有人可以呼风唤雨,有人只能向隅而泣。身份地位不同,手段有高有低,不服不行,服了痛心。但一个人既然有幸立于天地之间,到人世上行走一遭,总要努力做事,不然何来出路?!若想既活得有尊严又具有安全感,那就得功夫实实在在下,事情老老实实做。不适合的事情莫要勉强,有可能的机会不要错过。韶光流转,岁月轮回,人生苦短,时不我待,真个是松懈不得马虎不得。做事要讲求方法策略,为人要依靠诚信智慧。小聪明非是无用,只是耍多了便会大失,大智慧非人人所有,只能依靠勤劳朴实。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虽说是世间之事,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但人不能过早将红尘看破。希望看似渺茫,却往往能给人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自己貌似卑微,或许久后必是当代时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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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要给自己一个继续生存的理由,祸福相依,人生无常,然“上善若水,厚德载物”,早年播下的福音,必然会拱托起一颗美好而善良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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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为天定,份在人为。爱好书法是一种福,成功不为之惊喜,失败不为之气馁。一生坚定,挥动寸毫,一撇一捺,书写一个顶天立地的“人”字。用一份真诚来驱赶虚假的“真实”,及至垂垂老迈之年,蓦然回首,原来一生竟是如此美好而富有意义。9 P: L% G6 R& u- A1 R" F% B7 |

4 ~5 |, A! M7 B【本文原载《书法导报》2011年8月3日关注版】
发表于 2011-8-8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讲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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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9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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