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奥运 发表于 2008-9-14 23:06



天生书呆子评:
这个帖子角度好,佩服!




jsh 评:

流浪客新发表的一个帖子更可以与呆子的并比.



天生书呆子说:


以老兄(指"百无一用流浪客")的水准,真打起来我肯定不是对手。






高惠敏 评:


百无一用流浪客的这种机敏和功夫真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帖友们都夸“百无一用”的文采好,依我看,这洞察力哪里是文采换得来的!百无深谙逻辑:遇一现象必设几种原因,然后一二三四逐个推演,待到不成立的假设都排除后,剩下的结论就是板上钉钉不怕你不服——这点功夫,尤其值得咱这些喜欢“跟着感觉走”的写字人好好学学.

雪域牛贩子 发表于 2008-9-15 02:24

要做书法家,先做牛B家,不做牛B家,不是书法家!em4

1234kemal 发表于 2008-9-22 01:24

一针见血.em13 em13 em13

书画小字辈 发表于 2008-9-23 16:47

em1 em1 face9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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