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奥运
发表于 2008-9-14 23:06
天生书呆子评:
这个帖子角度好,佩服!
jsh 评:
流浪客新发表的一个帖子更可以与呆子的并比.
天生书呆子说:
以老兄(指"百无一用流浪客")的水准,真打起来我肯定不是对手。
高惠敏 评:
百无一用流浪客的这种机敏和功夫真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帖友们都夸“百无一用”的文采好,依我看,这洞察力哪里是文采换得来的!百无深谙逻辑:遇一现象必设几种原因,然后一二三四逐个推演,待到不成立的假设都排除后,剩下的结论就是板上钉钉不怕你不服——这点功夫,尤其值得咱这些喜欢“跟着感觉走”的写字人好好学学.
雪域牛贩子
发表于 2008-9-15 02:24
要做书法家,先做牛B家,不做牛B家,不是书法家!em4
1234kemal
发表于 2008-9-22 01:24
一针见血.em13 em13 em13
书画小字辈
发表于 2008-9-23 16:47
em1 em1 face9 em1 e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