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伟 发表于 2008-8-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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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心居 发表于 2008-8-2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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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篱采菊 发表于 2008-8-28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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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南 发表于 2008-8-29 07:45

我也来鼓掌。em1 em1 em1 em2

啊运河上 发表于 2008-8-30 09:41

有胆识 精彩

“一个以此为生的书家就不可能把价格定高。一个有了生活保证的“玩书法”者就可以定下天价。一个书貌不“美”的书家必须靠头衔来说服买家,无论他的价格多高还是多低。而一个“美字”书家,只要把字端出来,做做宣传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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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 发表于 2008-8-30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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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WEI 发表于 2008-9-8 14:05

定润例是书家本人,但解读是不同人群。

自己定得虚高,或不以此为生,或与人攀比,或以为虚荣,或钓大鱼外行。。。令懂行人恶心!或有暴利,终难长久。
自己定得略高,较比正常。国人喜爱还价,还过之后才是实价。对于还有实力潜力攀升的人来说,就不能叫高。。。发展是决定因素!
自己定得恰好,基本没有。偶尔大家认同的如果一成不变,就会变成死价,涨了没人要,不变也没人要,因为买的人希望看涨!
自己定得低,要看实力。所谓的实力,不是写得好,而是要写得非常好,好到令人觉得费自己终生都不可及,当代莫比,堪比古人,古人莫比!否则的话,一般的好,也就只能是一般的价,永远一般的涨不上去的价!

定价是一个学问,要实际、客观,还要有技巧。

要根据自己的状况,发展的状态,更重要的是藏家的需求和市场的认知。

我总相信命运,该得的当仁不让,不该得的不存非分之想。
作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在完成一幅自我陶醉的艺术品的过程中已经得到了足够的报酬了,拿给别人欣赏时,还能有人与你同享。转让给别人时还能得到资金的回馈,让你能精神饱满、衣食无忧得幻想下一幅作品。
艺术家的亲属们,您们应该庆幸您家的“家”在今天的盛世中给您带来了一定的收益,而不是死后的盛名和生前的负担。

再次奉劝大家,价太高就晾着他,价合适就收拾他,价低质好就囤积他。对好的作品一定要宣扬“她”!

听琴看书 发表于 2008-9-8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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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雨轩主 发表于 2008-9-8 15:58

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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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巢___寒石 发表于 2008-9-8 15:59

唉!各人有各人的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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