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无一用流浪客 发表于 2008-8-22 19:43

我信:这次有黑幕!请读最新大炸弹!

我信:这次有黑幕!请读最新大炸弹!
  晕!这事整大了!第二届草书展未展先火.
  有好多网友找我,要我出来说几句,大家捧我,说我说话做事还算公道.意思要我做"肉头",两边都落不到好.你说咋整?都闹得这样了,我再不说话就要打架了.公安局追查起来,咱当时也在边上多了几句嘴,打我个搬弄是非,咱不就和法对上了.这事要调解.我强烈建议成立自发的"书法网络调解委员会".本人准备为书法殉道.
  什么事说个理吧,咱先把这理说道说道.
  我昨天晚上给齐玉新上课就想到会有这一说:人家是死守在评审场所外边才拍到的.这一点,咱没说错吧,我早就怨你们了,只顾玩.一痴和老齐,还有照片上的那个美女(她是谁?),我就知道你们上了套.别说我是事后诸葛亮啊.咱聪明不?有一点,我想问你,上林同志,你是不是读我的文章受到的启发?别不承认!这一点,我向玉新同志他们检讨,怪我嘴大,说漏了.有一点,我要指责你们:你们为什么就不能做狗仔队?你们难道不知道,书法越来越娱乐化?你们不知道,书法家们都在摆首弄姿的练猫步,准备闪光灯的追逐?同志们啊,要与时俱进啊!
  说了这么多,有个重要的问题忘记问了.正统传媒也好,草鸡传媒也吧,你们是不是唱堂会的,要候着,随时准备主人家传你们?要这样你们不是成了应召站的服务生?我警告你们,国家法律是不允许的,别过线!先给你们一黄牌.回头我又怪一下中国书协.这么大的活动,你们没一点计划?玩的是随机?没有一个统一的按排,是没有想到还是不肯做到,这是主客观问题,要不,下次请哥们几个,给你们做志愿者?别瞧不起我,做文案咱可是牛人.
  结论,玉新同志没错,为什么?玉新同志是党叫干啥就干啥.山东哪个网络也没错,人家是在等机会.不过,我私下问一句:是不是培亮同志让你们先守着?别不承认,脸都红了.知道脸红,还是好同志!
  是谁错?中国书法家家协会!为什么?
  一,我们有幸听了录音,你们是承认了网络是媒体,并还承认了他们是朋友.媒体不是婊 子,也不能做婊 子.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换上我,宁愿死!媒体不是婊 子,那就得当人.是人,你们就要给之相应的尊严.现在,你们给了媒体是什么(我们姑且把他们叫媒体)?
  二,网络不是媒体,因为他们没有正式的批复,我非常支持中国书协的做法.法律化意识的回归,说明人治正在淡出.我想搞清楚的是,网络不是媒体,你们为什么要请他们?为什么还要给他们白吃白喝白住白消费?为什么还白拿钱?你们是什么意思?是花钱收买视听?是花钱让你们成为中国书协的打手,让众多的书法朋友住嘴?你们这是贿赂舆论,***民意.这是犯罪!
  三,上林同志,现在大家都失去了传媒资格,你们为什么能进?你们是特邀佳宾?如果不是,那中国书协有更大的问题.为什么,评审场所成了会亲访友的地方,能没有黑幕.
  四,中国书协的工作做得也太差了,上林和保安拉拉近乎,发了几支烟,就能进到评审现场,书协的同志,你们告诉我,这是为什么?是谁同意他先进的?这事可不能一洗了之,这次一定要用用药膏,玩"查"了!
  五,据此类推.这次评审黑幕之说成立!
  友情忠告.玉新同志还有一痴等等一干人众,你们要吸收教训.以后别老实,我还是老话,有事请打110.上林同志,你也别硬扛,这事你也扛不起.你的帖子我们都看的明白,你和培亮同志是双扛.先是培亮扛你,现在轮到你帮他自首.就你个人来说,这个卒也丢大了.不过,换来你一夜成名.恭喜!
  谈到体制,不好搞,没人授权给我,我不好说,别的咱能帮大家缕缕,体制缕不了!你说F•B什么的,我都不要听.送你一句话: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没有F•B人类就不会进步,正是F•B才使得更多的人觉醒,周而复始.人类才越来越文明.书法人不知道书协的一帮玩的名堂?知道!大家伙儿的眼睛亮亮的.培亮同志只不过才开始培育着亮的本领!
  总要有一些人是得利益者,到时候书协摆上100个副主席,你们也会乱叫.我的调解意见,事情谈大了,不利于中国书协认识到错误.没人,也没法子搞弹劾.能搞弹劾他们也会怕.别大谈,咱先让中国书协认错!
  别以文章分人!你说我是什么级别,是教授不?咱,就一个踏三轮的,整篇文章有什么难,以后有人要写评,直接找我,价格合理,写的比教授棒,保证不说一句让人肉麻的话,又夸得你成书圣.写文章如治小鲜!
  我说了半天,茶水也没一口,你们有人给我递支烟不?不想说了,我先填填肚子.想想,其实,真的不怪我什么事.咱就信:路不平,得有人铲!

小四川 发表于 2008-8-23 11:55

没读懂,抱歉。

挹娄部落 发表于 2008-8-23 14:09

我也没看懂,好像有前文,好像两个人的对话,外人插不上嘴

房春阳 发表于 2008-8-23 14:43

em2 em2 em2 em2 em2

園外郎 发表于 2008-8-23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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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水水水水水 发表于 2008-8-23 19:20

百先生,好文笔!大手笔!我爱死你了!!!!!

门焕新书法 发表于 2008-8-24 07:20

写个diao字,真多事啊!em17 em17 em17 em17 em17 em17

明心居 发表于 2008-8-25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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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墨 发表于 2008-8-25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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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林居士 发表于 2008-8-2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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