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大圣 发表于 2008-8-7 15:31

大圣随笔之《书坛“三户”》

《大圣随笔》之
书 坛 “ 三 户 ”
                                           孤独大圣
   十几亿人口的中国,已经有了近万名的“中国书法家”,可见这“书法家”是凤毛麟角,弥足珍贵。而“新人展”、“草书展”、“篆刻展”、“隶书展”等展、赛事的频繁出现,无不在显示着书法家能一展身手的“书坛”的存在和发展。“书坛”能够成为一个可以粉墨登场的舞台,自然少不了表演者和观众,于是也就有了围绕书坛而客观存在的不同角色。
   在中国古代,写字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样的重要,写好字同吃饭穿衣一样是很自然的事情,他们远不会想到时代变迁至今日,写好汉字已经被很多人冷淡下来。君不见二十年来,中国将英语作为必考科目,很多学生为了学好英语,将大部分的时间精力资源用于专攻英语上,结果是大部分人英语没有学好,数学、国语、物理、化学因为时间精力被挤占,而大幅下滑,写好字已经是件难事。因为多少受传统文化教育的影响有书法爱好,也不过是业余之事,这类人应该算是书坛的最基层,是书坛的“业余户”。
   业余户从事书法学习首先要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即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业余户中其实有很多人是想登台表演的,然而挤上书坛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书法既不可能像演艺圈的明星们现场表演,又不能仿效某些演员的大秀***、或是美背,成“性感女神”、“帅哥”被舞台下的粉丝们发出哇、哇塞等评价。于是书坛的业余户们只好别寻出路。用手中的余钱参加各种书法比赛、展览,甚至有的花钱买编辑、评委的头衔,以此名扬天下,待到奖状、证书满天飞,有些沾沾自喜的时候,于是渐渐看不起原先自己的身份——业余户来,终于也想称自己是专业户。但是中国的书坛很复杂,不加入书法家协会的往往就不会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家,纵使小有成就也往往为“专业户”所不齿。于是这些人恼了,一叹天时不良、二叹地理可恶,三叹怀才不遇,终于躲在自己的象牙塔里自寻起自己的价值,或自费出书、或请媒体宣传,构筑起另类的书坛,孤芳自赏起来了。
    另一类业余户也有这样的经历,最终有不甘于孤芳自赏,于是打起了另类的算盘。参加某精英班、刊授班,积极迎合某些评委的喜好,在渐渐步入专业户的沾沾自喜中终于鄙视起孤芳自赏者的伪装来,暂时忘记爬不上书坛的颓唐,或痛骂书坛风气之不正,或放弃投机抱着和某名书家的关系牌,自得于风雅之林,俨然书坛的侠客(因为还要委身于书坛,所以算不上是另起的新户)。如经商者,将书法作为炫耀的资本,不时的写几幅字送人或是参赛,博得“儒商”的帽子,也算是业余户中的悠闲者,这应算是书坛的“帮衬户”,但是仍在“业余户”范围。
    很多“业余户”想挤进“专业户”行列的动力来源于“专业户”作品的“一字千金”,一朝进国展,姓名天下传,作品价值倍增。不仅学习书法的投资可以收回,还能落个“书法家”的美名,也算是“光宗耀祖”了。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业余户”都能参加各种已经市场化了的展赛,参评费、报名费等五花八门的费用也是一道道门槛,挡住了手中没有余裕的业余者。因此长期战斗在业余户阵地的只能是那些有正常收入的人们。他们可以很轻松的加入市、县书法协会,甚至省级的书法家协会,在地方上小有名气,因此可以成为书坛的“半专业户”。这些人离“中国书法家”的头衔不远,虽然不能左右中国的书坛,但在地方上还是有分量的。他们无需为生计发愁,故和普通的“业余户”比起来,更显得从容不迫。他们不会如建筑工地上打小工的农民一样蓬头盖面、灰头土脸,往往挺起啤酒肚来还给人一种“风度翩翩”。
   不论何种途径能爬上书坛成为专业户,其实那是一种本领,一开始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也很世俗,到处推销自己的作品,但时间长了,也许就“雅”起来了,待到能够著述立说,由正规出版社出版几部作品集后,自然就盼着有继承衣钵的人来,于是广收门徒,不仅卖完了自己的著作,还能以师者自喻,待到业余者继承衣钵挤上书坛后又自寻他路时,留下的大约就只有这些传授衣钵者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喜悦,或是在书坛上风光之后的无聊。
    市场经济条件下,业余户与专业户的最大不同是,业余户要计算书法投入的成本,而专业户意在用墨水洗去铜臭,然而洗的不彻底,大概因为很多想挤上书坛的业余户不谙市场经济的规律的缘故,只好在专业户主持的书坛赛事上打上了“没有参评费,作品不予评选”的话来,虽然少了些风雅,却是道出了现在书坛的真实面目,现出了“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直率。
   不论是业余户、还是由业余户变化出来的半专业户、专业户,现在有将来也会有。能够使中国书坛有起色的人,也许就在这三户中间产生,但必须身体力行,真正做到继承弘扬传统文化、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而不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再时不时来个打折甩卖之类的。

李庆元 发表于 2008-8-7 20:53

em1

居南 发表于 2008-8-8 07:56

有道理。em1 em1

明心居 发表于 2008-8-8 11:02

em4 em4 em1 em1 em1

老桥 发表于 2008-8-8 22:12

em1 em1 em1

孤独大圣 发表于 2008-8-10 21:33

谢楼上几位朋友em13 em13

践宇 发表于 2008-8-15 21:59

em1 em1 face18

忍冬小楼 发表于 2008-8-15 23:19

说的好!.....

face18 em1 em1 em1

孤独大圣 发表于 2008-8-16 20:37

原帖由 忍冬小楼 于 2008-8-15 23:1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face18 em1 em1 em1
em13 em13 em13 em13

房春阳 发表于 2008-8-19 14:02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face18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大圣随笔之《书坛“三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