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群芳妒 发表于 2008-7-6 16:49

字魔

汉字到底有多少?其实谁都说不清。秦代说有3300字,许慎说有9353字了,到清代《康熙字典》又说有47000多字了。1915年欧阳博存等的《中华大字典》,有48000多字。到1971年,张其昀主编《中文大辞典》时又说有 49888字。随着时代的推移,字典中所收的字数越来越多。1990年徐仲舒主编的《汉语大字典》,收字数为54678个。1994年冷玉龙等的《中华字海》,收字数更是惊人,多达85000字,天爷,如果学习和使用汉字真的需要掌握七八万个汉字的音形义的话,那汉字将是世界上没人能够也没人愿意学习和使用的文字了,慢说将近十万,即便三五万,恐怕也会把那些蓝眼睛黄头发都给吓回去,幸好《中华字海》一类字书里收录的汉字绝大部分是“死字”,也就是历史上存在过而今天的书面语里已经废置不用的字。有人统计过十三经(《易经》、《尚书》、《左传》、《公羊传》、《论语》、《孟子》等13部典籍),全部字数为589283个字,其中不相同的单字数为6544个字。因此,实际上人们在日常使用的汉字不过六七千而已,《毛泽东选集》知道不,有人做过统计,厚厚五卷,其实才用了3136个不同的汉字,3000多个汉字就足以让我们几辈人废寝忘食,你说这文字到底是个什么么东西?他的魔力究有多大?你想想,那可是经典巨著鸿篇巨制,放咱一般人,穷其一生能用几个字?大作家刘震云好像说过大意如此的话,一个人认识的人有许多,但真正经常打交道的也就十个八个。换句话说就是,真正需要搞好关系的也就十个八个,真正需要摆平的也就三个五个,处理好与这十个八个三个五个的关系,一切风调雨顺!还有一种说法,说你别看地球上这么多人,其实并不多也不复杂,因为,你想认识其中任何一个人,中间都最多需要六个人,仔细想了想,还真是。于是又想起我们天天打交道的汉字,你别看统计说有七八万,其实真正需要你玩转的也不过三五千,甚至一两千。
         不过,你先别高兴得太早,别说这三五千或一两千,就是三五百,有时候也能让人抓耳挠腮呕心沥血夜不成寐。咱且不说唐宋元明清哪些文人雅士为遣词造句捻断胡须的李杜之类,即便是“高处不胜寒”的深宫大内,因一言不慎被株灭九族或失去江山的,中国历史上恐怕是数不胜数举不胜举。民间就更不用说了,三五十个字三五句话就把一件很棘手的事情搞定的例子比牛毛要多百倍千倍。 前几天,有人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人家是按笑话说的,我听了以后却没觉得可笑,脊梁沟里凉飕飕的。说是一个人得了绝症,快死的时候把外甥叫到床前,说,孩子,等我死后,你就对外人散布说我是死于艾滋病。外甥也不是个迷瞪人,当然知道舅舅的用意,因为舅妈实在是太漂亮了,舅舅的目的不就是怕舅妈再走一步或跟人私通吗?故事可能是虚构的,但我们有理由思考:两个人生前的感情究竟如何?舅舅这样做,对舅妈究竟是爱还是残忍?昨天上网,看到一对情人对话,又感到文字的魅力。说是一对男女私通,都怕对方有艾滋病,可又不好意思说你去检查检查,那多伤感情啊!于是男的对女的开玩笑,说,我一生嫖妓无数,并未作过身体检查,我害怕我患上艾滋病,请让你的老公做个检查吧,别被我无故的传染上。女的一听,哼,小瞧我的水平啊!就对男的说,亲爱的,如果你死了,我愿意陪你一起死,但我希望你的老婆和孩子能好好活下去!撇开故事本身的格调不说,你真不得不承认文字的魔力所在!还有一个故事,说有人在一个市场上看到启功老先生的书法作品,想买又弄不清真假,于是就把启老本人请到现场,不用说就是为了鉴定真假,启老于是就随其前往,大老远就看出来是赝品,可老先生还是慢悠悠的走到跟前,很认真地看了老半天,并不急于发表看法,别人着急了,就问,老先生就笑眯眯的连声说,好好好,出门的时候人家问,您老老说好好好,东西到底真的假的?老先生又说了,比我写得好!听明白没有?要说这老先生真是,才五个字就把一切给摆平了,谁都没得罪,还把事情给办了,你瞧瞧这汉字的“鬼斧神工”!还有现在人们几乎天天都与之打交道的手机短信,其实也是文字魔力的又一次显现。开始的时候,官方一直视之为垃圾,后来又把它当成洪水猛兽,现在可倒好,连官方也想“废物利用”,什么事都使用群发短信,倒让移动公司“渔翁得利”。
         去百度搜索了一下,上下五千年,纵横千万里,敢把标志我华夏祖先聪明绝顶超群出众不同凡响的汉字与芸芸众生谈虎色变的“魔”黏糊在一起的绝无仅有!瞧见没有,这一不留神还破了个纪录。看来我们这个社会还真的是市场经济了,一切自然个体都拥有平等的权利,章子怡可以因演技出类拔萃别具一格而横扫欧亚如卷席并在好莱坞横冲直撞不商量,“芙蓉姐姐”(这什么名字,当初念起来就暗香盈口,现在怎么从键盘上敲出来就觉得别扭)也同样可以因娇柔做作丑态百出而一夜走红!看来,人闲着的时候还真得练练签名,指不定什么时候出名呢!你没听邓亚萍这些日子在电视上作的广告啊:有什么什么通,我能!

[ 本帖最后由 一任群芳妒 于 2008-7-8 08:42 编辑 ]

秋石斋主 发表于 2008-7-6 20:17

有情有趣,好文,欣赏一过!em1 em11 em13

一任群芳妒 发表于 2008-7-7 17:38

原帖由 秋石斋主 于 2008-7-6 20:17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有情有趣,好文,欣赏一过!em1 em11 em13


谢谢,权当一杯凉白开,天太热了。

黄记文 发表于 2008-7-12 14:39

人先魔而后字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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