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WEI 发表于 2008-6-29 15:06

书法是爱好,也是修养。伴之而生的名和利都是副产品。保持这种心态的人才能写好字。
展览是一种形式,书法在展览上的形式大多并不被生活所接受。展览多,机会多。但书法“官”的位子有限,再加上高手不参加比赛。获奖的水分就大。获奖越普及,获奖就越失去原来的意义!
还没搞懂书法是什么就成“书法家”了!当代不用毛笔写字,书法家反而超过了历代。不可笑么?
书法本来就不是出路!是爱好!爱好是什么?就是在完成的过程中已经享受了的事情,不问结果!非要结果,以结果为目标的享受,到头来一定是失望的!
看看历来的书家,都是人中的精粹。哪里象现代,会写写字,模仿几天,“创新”几天,得几个奖,就成“家”了。这种“家”有什么出路?
我问了一些学艺术和书法的大学生,为什么搞艺术?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告诉我,“我们别的功课考得不好!”。。。

写吧!学吧!修吧!磨练吧!。。。到了绝大多数人都自叹不如你的时候,就快成功了!

除了在国展上获大奖当今书法人还有什么出路?
找个能吃饭的地方养着自己,看看除了名利以外书法还有没有吸引力。如果还有,出路不用找就有了!

船山居士 发表于 2008-6-29 20:30

原帖由 秋石斋主 于 2008-6-28 11:45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书法人只有一条路——书道!em13
只有在书道中不断深入、精益求精,其书法艺术实践才有实际的价值!
至于参展获奖、出名谋利,那是旁门左道——走走旁门左道,为的是换换空气,调整下心情,证实一下自己!
...
先生看法极是!!em1 em13 face18

黑白山人 发表于 2008-6-30 08:25

秋石先生所言   令愚快慰

心语 发表于 2008-6-30 08:43

原帖由 秋石斋主 于 2008-6-28 11:45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书法人只有一条路——书道!em13
只有在书道中不断深入、精益求精,其书法艺术实践才有实际的价值!
至于参展获奖、出名谋利,那是旁门左道——走走旁门左道,为的是换换空气,调整下心情,证实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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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此说的确有道理.搞书法当然不是为了获将.问题是可能就在那证实自己的一下.要证实也就说明需要它.有的人可能就在证实中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如果那人根本就不想参展?或确实是他的作品不合评委口味又能证实到什么呢?

方壶 发表于 2008-6-30 18:59

都是名利场

邪恶边缘 发表于 2008-6-30 19:37

看自己的心态了,可以当爱好来看待,也可以当成发家致富的手段。

杨卫列 发表于 2008-6-30 20:16

在当代,国展入展、获奖是书家成名的快捷方式。

方壶 发表于 2008-6-30 21:09

书法人的出路是伪命题

书法人的出路是伪命题

书法人存在出路问题吗?我觉得不存在。
为什么?
由进国展,得大名,到最后把宣纸当钞票印,衣食无忧,俨然成功人士,这样书法人就有出路吗.?非也,只是书法给了他生活的保障而已,只是饭碗问题。
古往今来那么多优秀的书家,或许在当时以书名,以文名,或许其它,但书法终非他们的立身之本,安命之基,他们是官僚士大夫如魏晋唐朝的书家,他们是学者作家词人诗人如宋朝书家,他们还是僧人道士侠客如怀素,八大,傅青主…….他们的身份或有交叉,如苏轼黄庭坚既是官家人,又是文坛翘楚,亦是游于方外的“在家修的忘家禅”的居士,顾名思义,官僚士大夫就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学者作家词人诗人就要写出好的作品,僧人济世普度众生救人脱离苦海,所以怀素“佛事之余,颇好笔翰”,道士修道,侠客救人于危难,书法实在是他们的雕虫末技,喜怒穷窘的寄托,文章诗词之外的雅玩。尽管如此也是当世名家,他们可曾斤斤计较什么出路,古人是没什么国展的,正是不自名而名。
       没错,现代是时代不同了,书法的观念、书法的形式、书法创作的主题以及主体都在变化,怎能因古而谈今?是的,一切都在变,但万变不离其宗,它总有些共同点可依,这才符合传承的特点。
      首先,书法是一种雅玩,也可以是一种事业,但更该是一种志业。雅玩可供当代有钱有闲之人供之为雅,这里的书法与一个陶器,甚至和一个古印度风格的挂毯没什么区别,谁说书法就不能是装饰品。
      书法可以是一种事业。我们现在是市场经济,这意味着艺术理所当然的进入市场,也就成为名利场,也必然产生种种荒谬,因为艺术规则与市场规则是不一样的,市场讲效率,艺术最不讲效率,土豆可以批量生产,书法作品可以吗?曹雪芹家曾是江南织造大家族,可谓深明生意之经,但他写红楼“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可谓效率太差,但艺术价值极高。还有书画作品价格以平方尺记,孙其峰先生笑说:“卖画与卖布何异”?.这种规则本身的冲突会给艺术家带来痛苦,但抱怨永远是没有用的。因为现在书法本身就是事业,事业就得有成有败,在这种规则下,国展成为一个事业成功的砝码,书法人对之趋之若鹜,岂不成为这种荒谬规则下的荒谬行为,我想书法人反思的主题更应该在这里。
      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它更该是一种志业,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追求,与自己与上帝的对话,一种完成自己的方式,那么所有的困惑、不安、痛苦、孤独就得甘之若怡。创造出更好,更高,超越古人经典就成为书法人的目标,这才是书法人的出路所在。这样我们会为一次国展的落选而沮丧而悲哀而抱怨吗?
      其次,正视自己的处境。“富贵若可求,虽执鞭之士亦为,若不可,从吾所好”。书法是我们所好,有时就意味着放弃富贵之想,说白了就是书法它赚不了钱,若偶有因之富贵之人,那是附加,不是目标,既然选择以书法为业,做一个真正的书法人就别眼红名富贵,我们只该为自己没有好的作品而惭愧。陈丹青说“选择艺术,就等与选择殉道”,这句话何等残酷,又何等现实,但是它又是事实,如果你真的选择了的话。
      最后,至于国展,既然是展,就有起有落,这是基本的规则,就像你要参与一个游戏,你就得承认它的规则,不认同,不喜欢,你可以不参加,自有别人来玩,玩了,就得愿赌服输。其二,如果真的优秀,不是国展能掩盖得了的,司汤达拿小说让雨果看,雨果叱为简直没法读,但历史让司汤达成功了,优秀的作品作者必然不俗,国展的起落岂能使之动容。

黑白山人 发表于 2008-7-1 07:04

此言极是

张芝 发表于 2008-7-11 21:22

古人云:游于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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