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 简化字 繁简字混用。。。。。。
繁体字 简化字 繁简字混用。。。。。。书法(篆刻)人天天要跟“字”打交道,关于书法作品中能否“繁简字混用”?《书法报》2008年5月21日第20期(第四版)葛昌永先生的《书法作品中繁简字可以混用》一文,把过去的“争论”画了一个句号。笔者以为,葛先生的文章应该并不完全是个人观点,至少代表了权威人士和部分专家的观点。这些日子,笔者在接触了一些书家或书法爱好者,从一些书法创作中发现,他们还是喜欢繁体字,没有简化字作品,也没有繁简混用的作品。不过对于写惯了简化字而繁体字不太熟悉的书法爱好者来说,他们倒是有一种“得过且过”的轻松。因为作品中的简化字再不会有人当作“硬伤”。但是,大多数书家仍愿意“保持现状”,特别是参展作品还是严格“按过去的方针办”。仍心有余悸,不肯马虎。。。。。对此,不知道各位看官有何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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