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法的杂想// 李伍久
关于书法的杂想
李 伍 久
值得骄傲的艺术
书法,其实质就是写字。原则是这字要写得好,写得有风味,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文字,但只有我们中国的汉字具有书写的美学价值,能成为可以与绘画媲美的艺术。这是由汉字的构字形式所决定的。外国的拼音文字当然也有书写的美丑之别,却缺乏汉字的结构形式之美,也就无法提升到书法艺术的格调上来。
汉字之能成为书法艺术,不仅中国人爱欣赏,连老外也喜欢欣赏,这是我们所值得骄傲的。因此,学习书法,把我国的书法艺术发扬光大,使之成为人类艺术宝库中的一枝奇葩,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内容重要
中华汉字演化的历史进程是十分漫长的。从甲骨文到篆书、隶书、楷书,历经了几千年的时间,字体的变化是个逐步地便于认知和书写的过程。但文字在其变化的过程中,始终不失其艺术美的结构,这是我们的祖先在改进文字的过程中,始终不放弃文字的艺术欣赏性的缘故。这实在是我们祖先的艺术天才和智慧的体现。
从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各种书法资料来看,各种字体的书写,也都形式多样,异彩纷呈,各显奇趣。比如,颜柳欧赵,各显风格;蔡苏米黄,各具神采。每一种字体,一代代书人的风格也是各有千秋,难以尽言的。但总而言之,漂亮的书法,无一不是记事抒怀的文字,即使是残存的寸纸片简,其原件大概也无一不是有内容的文字的。这就说明,书法,绝不是为书写的艺术而艺术,而是为记录内容而书写的。但这些文字,它们写得好看,各具风神,能引发人们对于艺术美的享受,所以才被称之为“书法”的。现在的所谓书法作品,则大多只写前人的诗联等文字,缺乏新鲜的内容,这是现在的书法无法与前人的作品相比的地方。
名称问题
现在的书法,有人把它们区分为“实用书法”和“艺术书法”两类,其中,只有“艺术书法”才是“书法艺术”,可称为“书法”的。
产生这样的区分,似乎是根据书写水平的不同而定的。具有艺术欣赏价值的,就是“艺术书法”;只为实用而书写,缺乏艺术欣赏价值的,就只能算“实用书法”,或者就只能称之为“写字”了。
这样的区分,理由也是说得通的。按实质而言,“实用书法”是“写字”,而“艺术书法”才是“书法”。水平不同,名称有别。但二者又都称“书法”,好听罢了。
我以为,即使是“实用书法”,也应该把字写得像样,尽量写得漂亮,让阅读者好读,乐意读,这才显出书写者的能耐。不是“艺术书法”,就把字写得歪三斜四,丑陋不堪,甚至难以辨认,那又有什么好?
文字错漏非小事
按上面这种区分,那么,所谓的“书法”和“书法艺术”,就是指的“艺术书法”了。
现在学“书法”的人很多,“书法家”层出不穷,这些都是搞“艺术书法”的。即使不去参观展览,报刊上发表的书法作品也很多很多。但是,“书法家”们的“艺术书法”,却往往叫人看不懂;即使看得懂的作品,写的是前人的诗文联句,也常常有错字漏字。这种现象,连“兰亭奖”的获奖作品也不例外。这是什么原因呢?这是“艺术书法”的“特点”吗?还是“书法家”们的水平和认真劲儿有问题?
我以为,“书法艺术”也好,“艺术书法”也罢,创作作品的目的,无非是要给人们看的。而看,重要的首先是要看其内容。如果作品有错字漏字,或者叫人看不懂,这作品也就失去了创作的意义。因此,书法作品的创作,这个问题是首先应当考虑的。作品的内容有错误,你还要拿出来或发表出来给人看,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是实在要不得的。
“纯书法”说
有人认为,未来的书法,必然是“纯书法”,也就是“不成文的字”才是书法的内核,欣赏书法,只欣赏写得怎么样,而不要看写的是什么。
这样的观点,我以为,它对我中华书法的发展是有害的,不敢恭维。没有内容的书法,能有多少欣赏的价值?人们会乐意欣赏吗?如果书法向着这样的方向发展,我敢说,那就是一条绝路,一条死路。书法作品成了没有内容、没有意义的文字,那还用它干什么!
书法,必须要与文学联姻,它才具有生命意义。人们在欣赏它写得漂亮的同时,一定要看它写了什么内容,这才是欣赏的要义。离开了文字的内容而专讲求书写的艺术,书法也就没有生命力了。要提倡书写具有时代气息的、有益社会进步、有益人心健康的新内容,这应该是书法创作与时俱进的第一要义。因此,真正的书法家,也应该是思想家、文学家,而不仅仅是只会依样画瓢,或龙飞凤舞的写字匠。
惋惜
在我国,自从毛笔诞生之后,历朝历代的读书人,无一不是使用毛笔写字的。而且,一直以来,有所谓“字为文人门面”的说法,读书人字写不好,是要被人嘲笑的。尤其是科举时代,判卷先要看字,若字写得不好,就连赶考也白费了。因此,写一笔好字,是每个读书人必定要具备的功夫。若能写出自己的特色,按现在的情形看,肯定就能称“书法家”了。即使不称书家,只会写“鸡爪字”,即字写得像鸡爪子划出一样的人大概是不会有的。
可是现在,读书人只会用钢笔、圆珠笔写字的今天,写出的全是“鸡爪字”的人就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多得无以数计了。这些人写出的字,已经完全没有了书写的形态美,艺术之美就更无从说起了。我们的书法艺术失去了普遍的继承的根基,这是十分令人惋惜的。
教与学的问题
说起来,写钢笔字,当然也有它的规矩。若能按规矩书写,字还是美观的,而且也能显示出艺术美的,如庞中华的钢笔字就是。现在的硬笔书法,不就是具备艺术风味的钢笔书写吗?严重的问题是,现在很多人不懂得汉字书写的规矩,写不出像样的字来。其原因,不是因为使用钢笔,而是因为没有人教,或者说教的人就不懂书写的技能技巧,自己也写不好字,也就无法把别人教好。
小孩子学写字,一般都是从上小学开始的。我以为,对小学教师而言,写好字,是第一重要的基本功。可是现在有的地方的小学教师,有不少人,连自己也写不好字,他们又怎么能让小学生把字写好呢?一代坑一代,真不知什么时候这种现象才会改变。
十年文革,天天写大字报,使不少本来会写字的人写得更好,成了“书法家”,却又因为教师们都害怕戴“走白专道路”的帽子而不再认真教学生写字,让学生成了只会写“鸡爪字”的一代。现在正工作的一代,很多人写不好字,原因就在这里。中国人写字基本功传统的接承,是被“文革”砍断了的,现在要接回这传统来,还真不容易呢!
如今学校的教学,一般只写钢笔字,不教毛笔字。但是,只要教的得当,学生能把钢笔字写好,也是值得庆幸的。钢笔字写好了,有兴趣再学毛笔字,我看也不是很难的事。问题只在于,学生连钢笔字也没能写好,只会写“鸡爪字”,这是现在我们学校教育的悲哀之所在,学生连认真写字的习惯都没有,认真做事的习惯也就很难培养起来。
写字的问题,是要从小学生抓起才行。但如果不从教师抓起,问题就无法解决好。这是应该引起教育部门重视的。对于教师的写字问题,如果能像抓普通话一样重视,大概才会有真正解决的希望。
“风格”说
现在的书法创作,往往是以参展参赛为目的的。即使不参展参赛,也是要装裱悬挂,以便欣赏的。因此,创作者所着意的也往往是作品的艺术性,于是多在用笔、用墨,以及笔画线条的运作等方面下功夫,总要把作品搞得与众不同,显出“风格”来。
从“艺术”的角度来讲,人人追求“与众不同”,是合乎情理的。不过,为了“与众不同”,就把作品搞得叫人看不懂,那就失去创作的意义了。现在有些书法作品,尤其是有些所谓的“现代书法”,可以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写字”的范畴,那“作品”上的东西,字不像字,画不像画,说它是“书法”,实在是对我中华书法艺术的糟踏。有的人为了显示自己的“创造精神”,还搞得越来越有劲,实在是不敢恭维。对此种“艺术”推波助澜的舆论,我看也是收敛些为好。要使我中华书法向着健康的道路顺利发展,把握好舆论方向,也是十分重要的。
“书法家过剩”说
有人说,我国现在“书法家严重过剩”。我感到很惊奇。
无论任何人,字写得好,可以说明他的文化素质较高,这是好事。不论是不是被称为“书法家”,或者自称“书法家”。人能写一笔好字,绝对不是坏事。我认为书法艺术跟文学艺术一样,它们对于社会文明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对于人们健康心灵的陶冶,绝对是有好处的。即使只从写字的意义上说,现在的中国,字写得好的人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如果中国人个个都成书法家,那有什么不好?可是恐怕一万年也做不到。我们中国有更多的人热爱书法艺术,擅长书法艺术,有利于全社会艺术氛围的营造,有利于道德文明的建设,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哪里还有嫌少的道理?
但愿我国的书法艺术能得到各方面的重视,喜欢的人更多,学习的人更多,有成就的人更多。让真正美的书法艺术在我们的生活中放射光辉,而且更多地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这才是我们的荣耀。
功夫在字外
“ 书法家”越多,我们的书法艺术就会异彩纷呈,夺目耀眼。这当然是好事。
不过,“书法家”的帽子,却不应该满天飞。对于拿起毛笔写字的就称之为“书法家”,这就未免太滑稽了。在我的家乡剑川,做木匠的人,也大多能写一笔好字,帮人建盖“三方一照壁”的住宅,在建筑物上写字画画,都不用专门请人。如果只要字得好就称“书法家”,那剑川木匠也都可称“书法家”了。
书法之所以能被称为艺术,并不是能照前人的样子依葫芦画瓢就行,而是要体现出书写者的独特风格,具有欣赏的价值,才可称之为艺术的。而这艺术,它所体现的不仅是书写者的技能,还需有文化的积淀与心性的修养。光只会依样画瓢地写前人的字,书前人的文,还不时地弄出错字漏字来,这样的书写者,怎么能称之为“家”呢?
想要成为真正的“书法家”的人,可千万不能只在写字上下功夫。“功夫在字外”,这是不可不深解的。
(原刊2008年第1期《华夏诗联书画》)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