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兵司号员 发表于 2008-6-1 14:57

李科《书法圈里的小贵族》偷了我的文字

李科《书法圈里的小贵族》谁偷了我的文字

       昨晚上打开论坛吃了一惊,5月30日下午我发在《中国书法网》、《书法江湖》论坛上的文章《从开“骂”现象来透视县域书法环境》一文居然“李科”的署名,改了个标题为《书法圈的小贵族》以论坛上发表。宫恩武先生在《书法圈里的小贵族》一帖34楼也表示质疑,并标出连接网址.
   
   写这篇文字我前后大约用时30分钟,基本上属于流水式的言论,连几个错字都未及时校对就勿勿发出,本想晚上抽点时间整理整理,但现在却好象没这个必要了。
   我发了个短信给"李科",但等了一天“李科”也没个说法,
   但直到现在还没有,
   虽然网络文字没有稿酬,但我的劳动应得到起码的尊重。

                                                    炮兵司号员表示义愤

博山人 发表于 2008-6-1 16:02

em14 em6

二然斋主 发表于 2008-6-1 17:08

转发的东西一定要有说明,这是对别人劳动的基本的尊重。

耕砚斋主人 发表于 2008-6-1 17:18

转发有说明是一方面,但不能改头不换面成为自己的,摘取别人的劳动果实太不应该了!

招雀园主人 发表于 2008-6-1 17:50

支持炮兵司号员。
反对剽窃行径!

杨卫列 发表于 2008-6-1 17:57

我觉得这可能是一种误解。
也许李先生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就转帖了。因为,不知道作者,所以就未署名。
李先生未回应,可能是因为李先生不在线。
不过,不管怎么说,李先生应该在标题前加上“转帖”二字,这样可以避免误解!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就是李先生确实剽窃了!

hawdz 发表于 2008-6-1 18:19

谁这么胆大,敢惹司令啊em4 em4 em4

耕砚斋主人 发表于 2008-6-1 18:55

原帖由 hawdz 于 2008-6-1 18:1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谁这么胆大,敢惹司令啊em4 em4 em4
不是司令,是司号员。em13

炮兵司号员 发表于 2008-6-1 19:39

其实抄去或者转发我都不会太介意,
只是"李科"不厚道,
我发短信给他只要回一个说一声就过去了,
可他却一言不发,好象没事人似的,
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后来我到陕西书道联盟看了一个,
他好象自己不大会写文章,
有好几篇都是转载他人的,
但那时挺厚道,
都标出文章出处,
可一回可能地震震晕了.

孙超 发表于 2008-6-2 11:38

司号员文章写的有感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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