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墨人 发表于 2008-4-22 13:11

转重要更正-说“尘”与“塵”

转重要更正-说“尘”与“塵”


重要更正-说“尘”与“塵”


  《书法报》第13期头版开展“繁简字可以共存吗”的讨论很有必要,这是客观存在的、莫衷一是的问题,每个书家都在参照主流舆论的同时,按照自己的理解付诸实践。个人认为,在不影响审美、不引起歧义的前提下,繁简字应该是可以共存的,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观众群体认可的一个客观状况。要防止的是乱编乱造不规范的简化字。读了本期讨论的文章之后,觉得有一点应该予以纠正,那就是,虽然“尘”与“塵”(鹿土)是繁简对举,但"塵"(鹿、土)与“麤”(三个鹿)不是繁简对举,“麤”(三个鹿)是“粗”的异体字。而与“塵”(鹿、土)构成繁简关系的应该是“麤”(三个鹿)下再加“土”。《说文解字》中“麤”(三个鹿)解释为:行超远也。引伸之为卤莽之称。而“麤”(三个鹿)下加“土”则又单列一字,具体解释为:鹿行扬土也。引伸为凡扬土之称。讨论中黄先生把“尘(小、土)、塵(鹿、土)、麤(三个鹿)”列为互为繁简是不对的,应该予以纠正。当然也有可能是排版的问题,许多字打不出来。请编辑予以更正。

[ 本帖最后由 蓝田墨人 于 2008-4-23 13:55 编辑 ]

慕书氏 发表于 2008-4-22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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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唐爱晋 发表于 2008-4-27 22:06

这是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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