貺道人周斯澄 发表于 2008-3-20 06:28

簡體繁體和網語之爭 ■文佳

簡體繁體和網語之爭
■文佳



       隨著傳統文化的復興,漢字是否需要「廢簡復繁」成為內地文教界近來熱議的話題,與此同時,網路文字極速在新生代中蔓延,令漢語規範變得更加艱難。
       今年二月,同濟大學教授朱大可撰文指出,「文化復蘇當從漢字起步」。他認為:「漢字所包含的東方思維方式──具象、隱喻(象徵)和會意(指事),是中國文化及其傳承的核心。這種思維形態被熔鑄在漢字裡,令其成為種族靈魂的載體,以及最重要的民族精神資源之一」。而「在古文明資訊、東方感性邏輯及其本土精神結構的解構上,簡體字無疑扮演了推波助瀾的角色。它製造古代典籍的閱讀障礙,並阻止了自然有效的文化傳承。」
       今年三月初,文學評論家王幹在博客上發表了《五十年內,廢除簡化字如何》的文章,短短兩天,閱讀量已超過二十萬之眾。許多人在網上網下參與評論,引發了熱烈的「反簡復繁」之爭。支持者說:「非常同意廢除簡體字,繁體字是中國的正體字,我們一定不能忘記。」很多簡體字給人的感覺就像缺胳膊少腿,哪裡還有傳統文字的美感。」反對者則說:「簡化漢字簡單易學,就是好」;「為什麼不要海外、台灣、香港他們來學習簡體字呢」?
       其實,恢復繁體字的呼聲,近年來一直不絕於耳。贊同者理由是:廢除簡化字,有利於傳統文化的傳承,有利於海峽兩岸的統一。反對者則認為,簡化字減少繁體字筆劃,加快書寫速度,另外,從甲骨文到繁體字,其間的變革不知道有多少次,如果追根究底,為什麼不推行甲骨文呢?還有第三種意見認為,華語社會不妨抱以寬容之心,讓目前的簡體字和繁體字並存,實行「識繁寫簡」或「識簡寫繁」的方案,即認識繁體寫簡體,或認識簡體寫繁體;現在多用電腦打字,簡體轉繁體,繁體轉簡體,都很便捷,只要認識即可,不必強制學習書寫簡體或繁體。
       當專家學者各抒己見熱論「簡」「繁」之長短時,一些極端不規範的網路語言卻神速地在年輕網民中蔓延。學生常在作文和書信中寫些讓老師和家長都看不懂的網語:譬如網語「偶」意思是「我」,「粉」是「很」,「暈」即「看不懂」,「扔磚頭」是「提意見」,「麻小」是「麻辣小龍蝦」,「水餃」是「睡覺」,「88」或「3166」是「再見」,「3X」表示「thanks」(謝謝),標點符號「:)」表示「高興」……
       有媒體展示了一個小學生的作文:「昨天晚上,我那很陽光的GG帶著他那一點也不淑女的恐龍GF到我家來吃飯。GG的GF一個勁地向我媽PMP,釀紫真是好BT。7456,我只吃了幾口飯,就到QQ打鐵去了。」這篇作文中寫的「GG」是「哥哥」,「恐龍」是「長得不漂亮的女孩子」,「GF」是「女朋友」,「PMP」是拍馬屁,「釀紫」是「那樣子」,「BT」是「變態」,「7456」是「氣死我了」,「打鐵」是「在網上發帖子」。
       這些在新生代中極速增長的網文網語,不要說非網民看不懂,就是少進網路聊天室和網上論壇的中老年網民,也未必看得懂。但「網路語文」在大中小學生中非常盛行,學生們以會用網語為榮,誰不會用這些時髦的語言,就會被同學嘲笑。
       對於網路語文的流行,反對者認為,濫用網路文字,勢必造成語言文字應用的混亂。但支持者卻說,網路文字使語言更生動風趣,應該允許在一定範圍內使用。

[ 本帖最后由 貺齋 于 2008-3-20 06:29 编辑 ]

741002 发表于 2008-3-20 15:01

对网络语言中不符合现代语文规范的问题,大不必如洪水猛兽。小孩玩玩,长大了就慢慢忘记了。

森豪正室 发表于 2008-3-27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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