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晴斋 发表于 2008-4-13 09:49

我同意楼主的观点。反对不求甚解妄自评论。

吴建军 发表于 2008-4-13 17:41

原帖由 吴建军 于 2008-4-9 21:0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书法的高深精妙之处如同高山之深处,云雾迷漫,
故非“志”,”力“,”物“等综合作用而不能达之。
所达之人极少极少。
但一般人看不懂是特征,不是刻意追求来的,否则舍本矣!
如当代的所谓”丑书“有的人 ...
所以说楼主有偷换概念之嫌。
是为拙见。
楼主呢?请出来,再谈一谈啊em13

[ 本帖最后由 吴建军 于 2008-4-13 17: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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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书法的发展方向就是要让老百姓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