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8-3-7 23:00
书法本来就是视觉的艺术,作为艺术的书法,就是要做足、做大视觉的文章。不能一概地否定“制作”等,俗话说“三分字七分裱”,“裱”即是一种“装潢”,古之即此,何况现代?问题是,作品本身“视觉艺术性”如何?
杨天才
发表于 2008-3-8 00:06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3-7 23:0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书法本来就是视觉的艺术,作为艺术的书法,就是要做足、做大视觉的文章。不能一概地否定“制作”等,俗话说“三分字七分裱”,“裱”即是一种“装潢”,古之即此,何况现代?问题是,作品本身“视觉艺术性”如何?
书法更是一门抒情载道的艺术。
书法何曾不是艺术?
我并未一概否定“制作”,
只是更为关注“制作”背后,
书法的本体和文化内涵。
非常感谢您的赐教。
em13 em13 em13 em13 em13
抱雨堂
发表于 2008-3-8 17:38
em13 欣赏了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8-3-8 18:17
原帖由 杨天才 于 2008-3-8 00:0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书法更是一门抒情载道的艺术。
书法何曾不是艺术?
我并未一概否定“制作”,
只是更为关注“制作”背后,
书法的本体和文化内涵。
非常感谢您的赐教。
em13 em13 em13 em13 em13
书法作为抒情载道的艺术,是通过视觉效应来体现的。
在我看来,书写汉字,不一定就是艺术。
而通常则将书写汉字统称为书法(毛笔、钢笔等)。
说白了,即使字写得再美观漂亮,若无个性的抒情写意,能称得上艺术吗?
那种千篇一律,整齐划一,字如算子,面目雷同的所谓书法,何来视觉效应?
更奢谈什么“书法的本体和文化内涵”???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3-8 18:18 编辑 ]
杨小平
发表于 2008-3-14 15:16
抒情写意即有个性,有"情"有"意"的书法就不可能是"千篇一律,整齐划一,字如算子,面目雷同"!说的不当请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