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剑 发表于 2008-2-17 22:23

“选择性执法可耻”:香港网友游行抗议警方选择性执法


“选择性执法可耻”:香港网友游行抗议警方选择性执法http://i0.sinaimg.cn/ent/s/h/2008-02-11/U2224P28T3D1908038F326DT20080211145736.jpg


  中新网2月1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疑似艺人淫照风波未能遏止,香港数百网民10日发起游行,到湾仔警察总部外递交请愿信,抗议警方处理该案时持双重标准。游行召集人称,昨日约有500人参与游行,但香港警方估计人数只有约250人。   网民沿途高叫口号及展示标语,游行人士途经一间店铺时,店外电视正在播出早前陈冠希的道歉录像,随即惹来网民起哄,大呼“选择性执法可耻”等口号。   对于网民发动游行,明光社总干事蔡志森批评网民是非不分,以看好戏的心态伤害受害人。而港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苏钥机则认为,网上言论一向较自由,网民守法意识也较低,所以,警方高调执法令部分网民错愕。他促请警方加强宣传,向网民解释执法理据。   游行的其中一名召集人香港大学社会科学院二年级学生徐杰生批评,涉及普通市民的淫亵及不雅物品每日也在网上流传,但警方没有执法,近日疑似艺人不雅照片网上流传,警方却“大阵仗”连日拘捕多名市民,认为警方是“选择性执法”,并质疑警方拘捕的疑犯不是真正源头,捉人只是杀鸡儆猴。   香港警方发言人称对游行人士的批评不作评论,但尊重市民以合法及和平方式示威、游行和集会,表达意见的权利。






丁剑按:看了香港网友游行抗议警方选择性执法,使我对民主产生了无比的敬意!所谓的选择性执法其实比比皆是,如果法律执行都出现了问题,那公正、正义何在 ?看来现实与理想的距离遥远。法律及执法者本身的问题谁来管理?媒体可以炒作新闻,但执法怎么能有所选择?为什么会有所选择?唯一的解释就是法律不是所有人的法律!法律保护的通常是强者!这是民主的最大敌人!

黄记文 发表于 2008-2-18 06:23

就目前很难说。有待被拘捕者与警方在法庭的陈词。

倦复倦斋 发表于 2008-2-19 23:23

横批:娇声冠痒

  女儿悲, 清纯形象尽垂危,
  女儿愁, 今后如何嫁王侯,

倦复倦斋 发表于 2008-2-19 23:31

银屏内外这些年,

尽是装B 女和男。

忽然一声呻吟乱,

娇呻冠痒原形现。

全国人民齐声唤:

这年过得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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