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洋忆父亲彭真(组图)
父亲去世已经六年多了,但翻出一些老照片,他的音容笑貌栩栩如生,常常让我产生他并未离开我们而去的感觉。我常回忆起在多年的共同生活中他的一些教诲,那中间也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显露着他伟大的人格和渊博的学识。父亲曾经说:拍马屁股,是为了骑马。拍你的马屁,也是为了骑你。
我作律师以后,父亲对我说:XXX在旧社会是名律师。有人被抓找他求情,他也不问实情,收了金条,找蒋说一下,就能放人。解放后,有一次他为一个坏人向毛主席求情,他也不清楚那人做了什么。主席要我处理,我把那人的案卷调来,有两尺多厚。我看了一天,看完心中有了底,把全部案卷送去给他看,请他自己说那人怎么样。他再也不说什么了。你们当律师,可不能不问事实乱说情。
大概是1975年下半年,父亲刚刚被流放到商洛山中。那里煤炉子很怪,我们都用不好,特别是封火以后再打开时,往往被我们左捅右捅捅灭了。父亲琢磨了一些时候,找到了办法。他在打开火时,看准位置,用炉钎子一下子捅到底,火苗一会儿就呼呼地起来了。他说,这和干工作一样,没弄清情况,一通乱捅,就把火捅死了,一定要看准了,一下子捅到底,气顺了,火就上来了。 1954年10月1日,彭真陪同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检阅游行队伍 1965年底罗瑞卿同志挨整。开始时是父亲负责他的专案。有的专案人员跑去调查,过去谁去过罗家,谁和罗通过电话等等,父亲知道后坚持予以制止。他后来多次说:我当时发了火。康生在苏联学了“格伯乌”即后来“克格勃”的那一套,在延安就那么搞。听窗户根儿,没有意思。我们绝不能那么干。在党内搞侦查,弄得人人自危,离心离德。
我儿时,父亲总想让我学画画。问我想学什么画?我答:漫画。惹来大笑。到了中学,父亲还想让我学画,这时谈了理由:你学画画,将来可以学建筑。中国有几亿农民,现在比较穷,将来总要住好房子,为他们设计住房是个大事。后来“******”了,学画的事也就吹了。
1966年5月,彭真夫妇和他们的子女。后排左起:傅彦、傅锐、傅洋(本文作者)、傅亮。此后全家离散达九年之久。
父亲多次谈到:我只管一万,不管万一。不能事无巨细都管。他复出工作后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时,也是如此。父亲曾回忆说:我是负责协调政法政策,不是批具体案子。那时我只批过??儿子的一个案子。我批的是,不能因为是??的儿子就放纵,也不能因为是??的儿子就重判。那也是谈政策问题,不是具体谈案子。
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父亲有段很有趣的话,他说:一个人做事基本上对的时候,他作自我批评容易。基本上做错的时候,就难作自我批评了,所以要有别人批评帮助。 父亲多次对我说:搞案子一定要重事实、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他不说,你就逼,你逼他就供,他供你就信。这就是“逼、供、信”。历史上搞错案,很多都是这个原因。
1962年彭真携妻儿去山西侯马看望母亲 父亲在谈离婚的法定条件时,曾提到:婚姻能不能继续的基础,只能是看感情。我在延安当组织部长,那时离婚要找组织部。来打离婚的人,如果还有感情,劝一劝就和好了。真没感情,你怎么劝都不成。
父亲生于1902年,卒于1997年,近于与世纪同龄。在步入新世纪之时,写下这篇短文,也算是寄托了我对父亲的怀念。
彭真和孙儿在北戴河海滨 傅洋是彭真(原名傅懋恭)同志的四子。彭真在1979年恢复工作以后,殚精竭虑于中国的法制重建工作。在他的几个子女中,只有傅洋从事着法律工作,他曾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工作了9年,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和康达律师事务所主任,这在某种程度上延续了父亲的精神血脉。
傅洋回忆,小时候,工作繁重的父亲和傅洋的直接交流自然不多,但是父亲的精神指引却在傅洋心中深深地扎了根。那时,父亲常到工厂或农村去视察,只要可能,几乎都要带上傅洋。彭真难得的娱乐是看京戏,于是,一些传统剧目成了他教导孩子们的教材。傅洋记得当时看过不少孙悟空的戏,父亲几次对他说:大闹天宫前的孙悟空有斗争精神,到了保唐僧取经,就没意思了。孙悟空想斗争还是让人戴上了紧箍咒。一天晚上,彭真将傅洋叫到身边问道:“你要是被敌人严刑拷打,会不会当叛徒?”傅洋说,当时他回答得太“客观”,总觉得没有经历过的事不好吹牛,就说:“不知道。”谁料,父亲一下拍案而起,大怒道:“你这个人,怎么连这点决心和意志都没有?!”
傅洋上初中和升入高中的几年间,正是新中国形势风云骤变的时期。高中只上了一年,“文革”即告开始,父亲和母亲不久被关押。傅洋生在这样的家庭,自然无缘“革命”。 em2 em2 1967年11月的一天,一个通知下来,傅洋和姐姐傅彦被赶出了位于台基厂的家。一辆小平板车载着两卷单簿的行李和孤零零的姐弟俩踽踽行走着,目的地是大约一公里外的苏州胡同北京市委宿舍的两间小平房。傅洋说:“那个晚上,空空荡荡的小平房里只有两块用板凳垫起的木板。我和姐姐因为不会烧炉子双双煤气中毒。睡到半夜我去上厕所,一下摔倒在门口。姐姐闻声爬起将我弄醒,却一下子晕倒。我当时忍着剧烈的头痛将姐姐连拖带抱地弄到马路对面的同仁医院。虽然只有短短的几百米,却好像费尽了毕生的力气。”
从这时到傅洋下乡插队,大概有一年的时间。此时当兵的大哥傅锐被软禁,姐姐傅彦不久即去河南农场,弟弟傅亮被抓到北京市少年管教所,他惟一的精神支柱就是父亲曾经对他的谆谆教诲。
“我们这一代人对‘文革’期间法制的‘礼崩乐坏'有着深刻的感受,因此我一直存着为中国法制贡献一份心力的愿望。1979年父亲恢复工作后,我和父亲回到北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重建中国法制的工作。”
1979年3月,傅洋成为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即后来的法工委)最初的工作人员之一,在此工作了整整9年。令他最难忘的是《矿产资源法》的立法历程。几年时间里,傅洋和同事们到黑龙江、山西和云南等地亲身感受了矿工的困苦。他还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当时国外先进矿山的死亡率一般是以百万吨分之几为单位的,而当时中国的采矿死亡率却是万吨分之几,是人家的一百倍。傅洋由此真正感到了矿产资源立法任务的沉重。 em1 em2 em2 彭真(左)与万里
1985年秋,就在《矿产资源法(草案)》将交付人大常委会表决的前一天晚上,却风云突变。中央某位领导同志对这一草案提出了严厉批评,不赞成大会表决。这位中央领导认为草案和他大力提倡的“有水快流”(即认为许多贫困山区要脱贫致富只能靠采点矿,有矿就要快让农民去采,农民采点矿不过是给地球挠痒痒)的原则相悖。
在第二天的会议上,彭真同志本着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委婉地说服了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决定对草案继续进行慎重的研究,暂时不付表决。
于是,傅洋和他的同事们又投入到对草案的反复研究修订,以体现“开放、搞活、管好”的方针。终于,1986年3月,《矿产资源法》在经历了5年的磨砺后在六届人大十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到1987年,傅洋对自己的人生开始了新的考虑。他向父亲征求意见,希望能做一名普通的律师。对于儿子的选择,彭真没有过多地干预,只是意味深长地说:“律师不像执法机关,没有什么可以凭借的权力。”
1988年初,傅洋离开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着手组建康达律师事务所。但是,鉴于父亲在中国法制界的地位,他不愿意让别人以为自己在利用家庭背景打官司,因此,他默默地当起了一个从没有出过庭的律师,他的基本工作是事务所市场的拓展、案件的协调研讨、内部管理的健全,以及处理一些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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