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书法与书法价值担当
冯印强“文化书法”作为概念,是北大中文系教授王岳先生首先提出的。王岳川先生提出“文化书法”并构建其“发现东方与书法文化输出”的学术体系,初衷是为了将书法作为国人进行人伦教化和精神陶冶的重要文化载体,担负起当代新时期的民族文化建构使命。同时,把书法作为本民族最优秀最核心的重要文化资源,来参与国际文化交流和对话,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初衷固然是良好的,可是,文化书法近来却受到了不少的质疑甚至抨击,我想还是书法学术界对文化书法的认识上存在误解有关。
我们知道,中国书法是一门古老的民族艺术。其发展过程始终是伴随着民族哲学和民族文化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是和传统文化思想水乳交融的结果。因此,书法就成了民族哲学精神的最好体现。传统书法不仅现了传统哲学理想,同时也体现了传统伦理价值,映射着传统文化思想的主流形态。如果我们要想解读传统文化思想,那么解读传统哲学就是必然的通道。同样,如果我们认识和理解传统书法,就必然要认识和理解书法的文化传统。所以我们说,书法既是一门古老的民族艺术,同时也是一门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
由此可见,仅仅从艺术立场解读中国书法是远远不够的。艺术是什么?艺术是人与现实关系以外的补充。这里涉及到一个人为什么需要艺术的问题。我们生活在实实在在的现实社会中,必然受到各种因素制约,而这种制约因素会造成心理压抑。心理学研究也证明,这种心理压抑需要释放,才能够调节人的心理机能,从而使人趋于正常的精神和心理平衡状态。而释放压抑和调节心理机能的妙方主要就是通过做梦和艺术,而做梦和艺术都是人和现实关系以外的补充。比方说一个青春期男孩,他关注的对象自然是女孩,为什么,这是因为他生命系统的需要。但现实社会中他们的心理欲望和生命需要是不可能完全获得满足的,这就造成了心理压抑。于是,除了做一些相关的好梦外,言情小说就成了他们的阅读对象。他们在阅读中压抑得到了释放,心理得到了平衡。这就是艺术的功能。
以上虽然是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它却触及了哲学和美学的重大问题。那就是人究竟是什么?人究竟为什么需要艺术?人为什么要极力提倡艺术的真、善、美?
著名美学家李泽厚曾经提出一个“美是自由”的学术命题。但命题提出之后就遭到很多质疑。自由是什么?自由应该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在现实社会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你想闯红灯就闯红灯,你想放火就放火,这可能吗?质疑是应该的,但是,美是自由的学术命题,同样触及了人本性的核心部位。人是什么?人是一个个体欲望极其强烈而又高度张扬自由的生命体。同时,人又需要创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来推动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因为只有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才能为人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于是,秩序和文明的建构就成了人的终极关怀。所以我们说,文明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由人主观创造出来的。另一方面,文明的创造又是以压抑着人的本性为代价的。人,一方面要最大限度的张扬自己生命价值和满足自己的生命欲望;另一方面又要压抑着自己的生命欲望来参与人类文明的建构和社会的进步。而真、善、美恰恰是推动人类文明建构和社会进步重要内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都需要艺术和极力崇尚真、善、美的主要原因。崇尚真、善、美不是人本性的流露,而是文明建构的需要。战国时代的争鸣,很大程度上是关于人本身和社会秩序建构的争鸣。而且,这种争鸣至今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这也说明了人和社会的复杂性。人的复杂不但决定了有人组成的社会的复杂,也决定了艺术的复杂。
前面说过,艺术是人和现实关系以外的补充,是人生命系统的需要。艺术也不是完全诠释美的,艺术和审美是两回事。十恶不赦的南霸天、毛骨悚然的恐怖、血粼粼的战场,不都成了电影艺术的表现形式了吗?你欣赏它,同样是因为你生命系统的需要。所以,艺术不但要极力张扬人的生命意志,同时还要崇尚真、善、美来参与文明的建构和社会的进步。在这一角度上来说,极力张扬人的个体生命意志和极力崇尚真、善、美都是艺术所关怀的内容,但它们又有着难以融合的立场。而作为我们,一方面要站在纯粹艺术立场来揭示艺术的本质,同时还要努力发现艺术的美学要素,来构建艺术的社会学价值体系,为社会的和谐有序提供精神支撑和保障,参与文明的提升和进步。也只有在这一层面,艺术和审美才有着同一的内容。我们还应该看到,通过艺术极力张扬人的个体生命意志和极力崇尚真、善、美的社会关怀不是立场偏颇的问题,而是关照艺术角度不同的问题,就艺术本身而言,它们有着同样的价值。
艺术的这一性质决定了艺术从来就是在争鸣中发展的。所以我说,一个艺术理论家,首先要知道人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需要艺术?人为什么要极力提倡艺术的真、善、美?只有这些都明白了之后,接下来对艺术和美的理解都将会赫然开朗。否则,对艺术和美的理解将永远处于模糊和一知半解状态。当今很多所谓的书法家或画家,写的画的都很漂亮就大谈特谈所谓艺术,其实很多对艺术是一知半解甚至一窍不通。所以才引起很多无谓的争论。
书法也是如此。我们只有站在纯粹艺术立场来揭示书法作为艺术的本质,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中国书法。也只有真正理解了什么是中国书法,才能理解书法所倡导的真、善、美以及人文关怀所在。也只有真正理解书法所倡导的真、善、美以及人文关怀所在,才能够真正理解王岳川作为文化学者提出文化书法的初衷和良苦用心。
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对文化书法和艺术书法做过简略的评论。我认为,文化书法和艺术书法的分别提出是学科划分和文化发展的结果,它们因研究视角的不同而有着同等的研究价值,它的意义就在于适应转型期的书法发展。只有文化书法和艺术书法的专项研究与有机结合,才能真正完成传统书法的当代诠释与解读;才能从理论上指导书法完成书法的现代转型;才能使书法以其特殊的艺术属性融入到当今繁荣而多元的世界文化格局中。
如前所述,艺术一方面要极力张扬人的生命意志,另一方面还要崇尚真、善、美来参与文明的建构和社会的进步。同样,书法作为艺术,它的功能不但要极力张扬人的生命意志,同时还要崇尚真、善、美来参与文明的建构和社会的进步。书法的这种双重功能和其它民族艺术相比表现的尤为突出。这不但保证了书法发展和民族文化发展的同步性和一致性;同时因其在发展过程中和民族文化精神的高度交融而成为民族文化的最好体现。甲骨文的有序结构,体现了殷商先民们对秩序建构的期望和追求;两周金文的质朴浑厚,又体现了两周先民改造自然的原始欲望和束手无奈;两汉隶书摆脱篆书束搏和由此营造的开放性空间,体现了两汉正大广阔的文化气象。特别是东汉隶书的拨挑,表达了汉代文人对书写美营造意识的真正开始。标志着书法真正进入了个体生命意志张扬和对真、善、美有意追求的时代。从传统书法文本中,我们会清晰的看到书法对文明建构的关怀所在。因为传统语境下的书法家大都是文人和社会精英,他们崇尚的是传统人文价值观。当他们把这些人文情怀通过笔墨加以倾诉时,不但个体生命意志得到张扬和宣泄,同时也表达了他们的人文关怀。因此,传统书法就悬置着传统书家的价值使命,折射着传统书家的终极追求。传统文化所构建和崇尚的真、善、美的文化品格,在传统书法中得到了精辟的诠释和演绎。
如今,我们是站在纯粹艺术立场看待书法的。这固然有助于我们认识和揭示书法作为艺术的本质,但书法的文化属性和文明建构功能绝对不能被忽略!而且,我们要重视书法的文化属性和文明建构功能,利用书法来参与民族文化建设。我们不是倡导艺术的个性张扬吗?个体张扬本来就是个体生命意志的流露,但这种个体生命意志的流露只有建立在对社会文明建构的关怀上才有人文意义,才算担当了书法的当代公共社会建构使命。传统书家案头把玩还能悬置着人文关怀和社会情结,何况我们现在处在一个开放的公共空间呢?
所以我说,我们不但要站在纯粹艺术立场揭示书法作为艺术的本质,还要站在文化立场认识书法的文化属性和书法的文明建构功能。也只有认识了书法的这种双重属性和功能,我们才算客观的认识了书法的传统。我们不反对任何形式的书法实践和探索。相反,我们要鼓励和指导这种实践和探索,也只有实践和探索的不断深入才能够为我们深入认识书法作为艺术的本质提供思考契机。而文化书法的倡导者,必须利用书法作为艺术的实践做基础,结合当代的文化理念,不断调整文化书法的社会关怀和艺术实践标系。这就要求文化书法者不但要创作出具有人文情结的书法作品来感染人,引导人们的精神和文化消费;同时还要努力构建文化书法理论体系,参与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提升。也只有这样,书法的当代公共社会价值才算得到体现,才算真正担当了当代公共社会的建构使命。
[ 本帖最后由 冯印强 于 2007-12-24 12:40 编辑 ] 先占个位置,老兄的文章要仔细琢磨才行 的确
仔细琢磨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冯兄说的似乎有些空泛。
最近我也在思考有关“书法的文化重建”、“诗性书写”、“书法文化内涵的赋予”等一些问题,所以比较关注。 em1 em1 em1 有思想、有見地,em2 em2 em13 对于书法的艺术本质和文化属性共同加以研究论述,很好.学习了,em1 em1 em1 em1 em1 em1 文 化与书法相得益彰,
书 法与价值相互辉映。 原帖由 虫甬 于 2007-12-24 15:0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冯兄说的似乎有些空泛。
最近我也在思考有关“书法的文化重建”、“诗性书写”、“书法文化内涵的赋予”等一些问题,所以比较关注。
那还是请多批评充实呀!先谢谢了哈! 拜读!好。em1 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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