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12-10 20:00

被老外折磨死的女教师:我为失学孩子卖身

被老外折磨死的女教师:我为失学孩子卖身

      很多人都说殷彩霞是个妓女,但她不在乎,因为每当她回到那所小学的时候,那群孩子就争先恐后地叫她“殷老师……殷老师回来了……殷老师好漂亮啊……”。

  现在她死了,是被一群外国人折磨死的。

  殷彩霞出生在甘肃省某县的农村,因为家庭极度贫困,所以她高中二年级就辍学了。村里的其他姑娘,无论美丑,早就到南方沿海城市去打工挣钱了,每到春节,她们都会打扮得花枝招展,大包小包的提回来。而殷彩霞没这么做,很多人都不理解,毕竟她的长相在村里是数一数二的。为此,她的父亲经常说她是个懒惰的女人。

  当殷彩霞得知当地一所民办小学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的时候,她主动要求去那里免费代课。由于她在上中学的时候成绩非常优异,所以她顺利地通过了小学校长的文化考核,成了那里的一名民办教师。

  当殷彩霞第一次走进课堂的时候,孩子们的脸都红了,因为他们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女老师,不过时间长了也就无所谓了,教室里常常洋溢着孩子们的欢声笑语。说是教室,其实也就一遮风挡雨的茅草棚,树杆埋成的墙,石板搭起的课桌,砖头码起的讲台,最值钱的就是那块用青砖砌起之后经打磨又刷了黑漆的黑板了,粉笔不够用,常以石灰与泥巴代替。就是在这样条件下,殷彩霞教会孩子们认识了几千个汉字,也教会了他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一天夜里刮大风,棚子被吹倒了,黑板被掀翻了,第二天早上孩子们背着书包呆呆地看着殷老师,似乎殷老师就是他们的大救星。殷彩霞去找校长,校长不在家,说去了县教育局要钱去了。等到晚上,校长回来了,他对殷彩霞说,关于助学资金的事,局长说你去一趟便可解决。殷彩霞有些不解,她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刚刚失学一年多的中学生而已,怎么可能代替校长的位置去领取助学款呢?殷彩霞有些胆怯,毕竟她在此之前没出过远门,也没见过世面,她怕自己把事情搞砸了。但校长的态度似乎十分坚决,为了孩子,殷彩霞步行一天终于在局长下班之前赶到了他的办公室。她与局长攀谈了好久,一直到天黑局长也没说到正题,尽说了一些废话。局长的办公室装修很豪华,墙上挂着很多锦旗,办公桌黑里透红,可以照见人影,上面立着一面小国旗,椅子是皮的,好象擦了鞋油一样光亮,比他的脑袋还要亮。椅子后面的那堵墙上有一扇门,殷彩霞跟着局长走了进去,因为局长说存钱的保险柜放在那里。当殷彩霞走进去的时候,她只看到了一张床,也就是在那张,她失去了她的第一次,确切地说,是局长夺走了她的第一次。

  那血,比国旗还要红。

  殷彩霞没有哭,因为,她是个老师。
  
  她连夜跑回了家,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这事。第二天,村民自发来到学校,将黑板重新架了起来,茅草棚也被简单地修葺了一下,但已经无法恢复原貌,遇到刮风下雨的日子只好给孩子们放假。殷彩霞几次跟孩子们说,县里不久将会来人给他们买砖头盖一所牢固的教室,可孩子们等了半年也没等到县里的人。新学期开始了,很少人交得起学费,能够坚持来校上课的孩子越来越少了,他们都跟着父母放羊去了。殷彩霞终于感到了疼痛,因为自己的第一次而疼痛。

  在这半年里,校长去县城找了局长十几趟,一分钱没拿到。只有他知道局长对殷彩霞做了些什么,但他却无能为力。

  当殷彩霞知道孩子们的希望已经化为泡影的时候,她脱光了自己的衣服,对着镜子暗暗发誓将用自己的身体去实现孩子们的上学梦。

  在她给孩子们上课的这一年多以来,曾有很多人怂恿她到南方去挣钱,关于城市里的那些皮肉生意她也早有耳闻,作为一个高中生,她明白那是一条赚钱的捷径。她洗了个澡,告别了校长、告别的父亲,告别了那间千疮百孔的茅草棚,扎着两条麻花辫走向了繁华的大都市。临走的时候,父亲笑了,校长哭了,孩子们早已没了踪影。
  
  看到星光灿烂高楼林立的城市,殷彩霞的脑海里浮现了那间低矮的茅草棚,她深感自己责任重大,她走进了一家发廊,躺在了按摩椅上,在经受了人生的第二次蹂躏之后,她在日记本上写下了这么一句话:局长连个嫖客都不如。
  
  殷彩霞将自己的收入除去生活费之后,全部寄给了校长。她的生活比其他妓女要简朴得多,她从来不化妆,也从来不穿那些性感的衣服,她总爱扎着麻花辫,但她的生意却总是最好的,她总是抢了其他妓女的饭碗,她也经常为此遭到妓女们的群殴。鼻青脸肿之后,她会走向另一家发廊,似乎只有在那粉色的灯光下她才可以看到希望。看着嫖客们一张张邪恶的嘴脸,她似乎看到了孩子们天真的笑容,但她从来就不曾因此而流泪,因为,她是个老师。
  
  校长按照殷彩霞的意思将她寄回的一笔笔嫖资全都用于改善小学的教学条件上。有人问起那笔钱的来源,校长就说那是社会捐助的善款。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一天终于从邮局传来消息说那些钱是殷老师寄来的。当地媒体得知这一消息后纷纷试图采访殷彩霞,但都被她婉言谢绝了,因为,她是个妓女。

  有钱了,学校变了,殷彩霞也变了。

  第一个月,买了黑板,修了屋顶。
  第二个月,有了木制的课桌与板凳。
  第三个月,所有的孩子都有了课本。
  第四个月,所有的孩子都有了红领巾。
  第五个月,已经没有孩子光着脚丫上课了。
  第六个月,殷彩霞回校一次。
  第七个月,有了操场。
  第八个月,有了篮球。
  第九个月,有了新铅笔。
  第十个月,国旗冉冉升起。
  第十一个月,殷老师怀孕了。
  第十二个月,殷彩霞打胎了。
  第十三个月,殷老师成了二奶。
  第十九个月,殷彩霞失业了。
  第二十个月,殷老师死了,年满二十一。
  

  殷彩霞因为太漂亮而遭到妓女们的排挤,也因为太清纯而沦为别人的二奶,可那位包养她半年的房产商因为房价陡降而抛弃了她,一分钱没付。

  殷彩霞终于疲倦了,她想回家,她想回到孩子们的身边,可她最大的梦想是为孩子们盖上一间砖砌的教室,再为孩子们买上两台电脑,因为这个梦想还没实现,所以她只能回头去苦苦哀求那位房产商。房产商说没钱,但可以为她介绍一笔大生意,一老外,愿意出三千美元买她一夜。想到几年前的那阵大风,殷彩霞拖着疲惫的身躯爬上了老外的床。她发誓,过了那个晚上她就回到她久别的家乡,回到她久别的课堂。

  未曾想到,她所梦想的那一天却成了她的祭日。她是被三个老外共同曰死的。

  ……
  
  城市中的人,依然高兴地忙碌着,他们滔滔不绝地谈论着股票、房价和车市,还有电影、音乐和爱情。
  
  学校的国旗降了一半。

  追悼会上,人们看到殷彩霞的一张黑白照片,照片里,她扎着两个麻花辫,笑得如此单纯。校长翻开殷彩霞的日记,当着孩子们的面老泪纵横地朗读起来,她这样写道:卖一次淫,可以帮助一名失学儿童;当一回二奶,可以拯救一所希望小学……
  
  (完)
  
  
  PS:——————————————————
  一个多月前去甘肃,偶然遭遇那次追悼会,今天终于鼓起勇气将她写出来。
  殷彩霞卖身助学的事迹感动了曾经作为嫖客的我,因为殷彩霞,我决定将我第一本书的全部稿费拿出来捐助她生前所热爱的那所贫困小学。同时,我也呼吁所有人,请奉献你们的爱心,关注教育,关注失学儿童,让他们学好文化,长大以后创建和谐社会,报效祖国,只有祖国强大了,社会和谐了,所有人才能免遭欺凌。否则,你们连妓女都不如。
http://www.blog126.cn/attachments/2007/12/08/8467_200712082308241.jpg

li6662003 发表于 2007-12-10 21:22

太感人了。em18 你比星星还美丽

十方居士 发表于 2007-12-10 21:26

em18 em18

森豪正室 发表于 2007-12-10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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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翔 发表于 2007-12-10 23:14

em3 em3 em3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12-11 03:05

好像是假新闻,下面是一篇网友得回文:

看了《妓女追悼会》这篇文章很激动于是到网上想搜一下关于殷彩霞的更多信息,无意中发现了这个 :
这两天忽然冒出一个题为“妓女追悼会”的热帖,图文并茂,如果当作小说来看,情节确实很感人。遗憾的是,发帖者(张怀旧)却将它作为一个真实个案,这种造假行为不仅忽悠了网友,也让论坛为之蒙羞。


我们先看一下这个帖子:

[原创]妓女追悼会
文章提交者:张怀旧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妓女追悼会
文/张怀旧
  很多人都说殷彩霞是个妓女,但她不在乎,因为每当她回到那所小学的时候,那群孩子就争先恐后地叫她“殷老师……殷老师回来了……殷老师好漂亮啊……”。
  现在她死了,是被一群外国人折磨死的。
  殷彩霞出生在甘肃省某县的农村,因为家庭极度贫困,所以她高中二年级就辍学了。村里的其他姑娘,无论美丑,早就到南方沿海城市去打工挣钱了,每到春节,她们都会打扮得花枝招展,大包小包的提回来。而殷彩霞没这么做,很多人都不理解,毕竟她的长相在村里是数一数二的。为此,她的父亲经常说她是个懒惰的女人。
  
  ……(省略××××字)
  一个多月前去甘肃,偶然遭遇那次追悼会,今天终于鼓起勇气将她写出来。
  殷彩霞卖身助学的事迹感动了曾经作为嫖客的我,因为殷彩霞,我决定将我第一本书的全部稿费拿出来捐助她生前所热爱的那所贫困小学。同时,我也呼吁所有人,请奉献你们的爱心,关注教育,关注失学儿童,让他们学好文化,长大以后创建和谐社会,报效祖国,只有祖国强大了,社会和谐了,所有人才能免遭欺凌。否则,你们连妓女都不如。



所谓造假,假在何处?
首先,殷彩霞老师确有其人,在“通化教育信息网”上,她的真实情况是:


吉林省师德标兵、通化市十三中分校教师殷彩霞



其次,第二张照片,即“殷老师,我们爱你”云云,实际上发生在江苏:
“2005年3月31日中午,江苏省金坛市城南小学组织学生观看革命传统教育影片,在学生队伍过马路时,一辆小轿车飞驰而来。危急中,52岁的女教师殷雪梅毅然张开双臂,奋力将走在马路中央的6名学生推到路边,而自己却被车子撞飞到25米外……”


52岁的女教师殷雪梅

这些资料在网上都可以查到,毋庸赘述。
有人说,此帖的意义在于,批判官场,揭露社会阴暗面——这些目的都具有正当性,我完全支持。但是,难道为了一个崇高的目的,就可以把程序正义抛在脑后,就可以胡编乱造、移花接木,甚至欺骗网友的感情?不管你的初衷是什么,如果采取这种做法,跟戈培尔、姚文元之流还有什么区别!
至于善良的网友们,我想说的是,人家越煽情,我们越要保持一份清醒,愿与各位共勉。

黄记文 发表于 2007-12-11 10:29

真假都要追究。
真的追究刑事现任,
假的追究散布假消息。

江南吴同 发表于 2007-12-15 09:32

阿弥陀佛em28

魏春雷 发表于 2007-12-15 15:14

很遗憾 即使是假的 却那么 真实可信

雨蝶 发表于 2008-1-8 14:06

em6 em3 是感人,但这种感动,感觉还是怪怪的,用肉体去兑换高尚???希望这样的故情,以后不要再发生。em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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