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11-14 18:07

对网络“门神”不宜寄予太多期望

对网络“门神”不宜寄予太多期望


南方都市报 




      新年第一天,本地一家媒体刊登了一篇题为《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深圳网络警察今起上路》的新闻。说的是:网民只要访问深圳市的网站、论坛,就会发现有两个卡通警察的浮动图标,他们分别叫“警警”和“察察”。作为深圳互联网虚拟社会维护秩序的警察,他们既是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的卫士,也是网民上网的好帮手。

  对这个新闻标题,我有点百思不得其解,因为互联网从诞生起就不是法外之地。这玩意毕竟不是外星人创造并操作的,它是人类智慧的结晶,网上的一切活动都和人息息相关。那么只要是人参与的活动,甭管在中国还是美国,都要受到所在地法律的约束。我国从上世纪末开始,全国人大和各地就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公安、文化、信息产业管理等行政部门监管互联网的技术更是飞速发展,也积累了相当多的宝贵经验。网络警察的存在,是一件正常并广为人知的事实。

  这条新闻所指的“网络警察”,我的理解就是类似2008年奥运会五个吉祥物“福娃”的卡通警察,这“警警”和“察察”两兄弟诞生前,早就有无数的真警察日夜守卫着互联网这一方净土,现在不过把这些默默奉献的真警察换成可爱的符号,按照流行的解释,也可说更为人性化。

  如此人性化不但现在有,我国古已有之。中国许多地方过年至今还有贴门神的风俗,主人在大门贴上唐代两位大将军秦叔宝和尉迟恭的画像,一人拿锏一人持鞭,威风凛凛吓唬那些想侵扰这家人的大小恶鬼。这风俗的来历有个故事:唐太宗晚年睡不好觉,总觉得有恶鬼来侵扰他,他的两位忠心耿耿的大将秦叔宝和尉迟恭便晚上拿着武器守卫在寝宫外面,恶鬼害怕两位武艺高强的将军,就不敢来骚扰皇帝陛下了,太宗可以安然入睡。可两位跟随太宗征战四方的将军也年老了,如此执勤实在太辛苦,有善于变通者想出一个办法,让画师画好两位将军的像贴在太宗寝宫大门两边,效果一样好。我私下以为,太宗戎马一生,杀伐太多,晚年有点害怕担心是正常的事情,两位大将及其画像只是让他觉得安心而已,哪有什么恶鬼,用现在的话来说这是心理疗法。

  古代用来吓唬妖魔鬼怪的门神,可以看做是那个时代的卡通警察。网络“门神”会起一定的威慑作用,但也许不能寄予太多的期望。营造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固然需要法律的约束,需要权力的威慑,但也需要对网民权利、尊严充分的尊重,而后者可能是更重要的。

(作者十年砍柴系《法制日报》记者)

逸墨斋 发表于 2007-11-14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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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记文 发表于 2007-11-15 09:08

有门就有神,
有户就有位,
即门神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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