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朴散人 发表于 2007-11-11 00:51

建议成立中国书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长期以来的臭逻辑真是害人不浅的:
以为官当得大的,就得是业务水平特高的,
将策略和技术混为一谈,这是阻碍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拿书法来说,
我认为中国书协主席完全可以由书法艺术水平差的人来当!
董事长不一定必须懂技术,毛泽东不一定得是神枪手.
"当官的和搞艺术的是两个不同的阵营,"
这个观念一旦在社会上形成共识,
书法才有走向良性发展的可能!

现在的书坛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混在一起了,
从政的,名人,明星都可以是书法家,
普通人根本无法识别谁是真正搞书法的高手.
以为各地的书协主席都是本地水平最高的.
加上各种利益\关系纵横交错,怎能不出怪现象!
书协头头也是想干得好一点,但这些是谁也没办法掌控的,

建议文化部将中国书协的名称更改为:
--------中国书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将目前书协这种动作机制进行彻底改造,
会员都是股东,完全市场化运作,
主席是主席,艺术是艺术,展览是展览,卖字是卖字,
没什么必要联系,把现在这一锅混沌的八宝粥分得越清越好,
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迎来中国书法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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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出日 发表于 2007-11-11 01:20

可以考虑上市.
很好的前途.

森豪正室 发表于 2007-11-11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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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 发表于 2007-11-11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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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墨斋 发表于 2007-11-11 03:53

em2 .

水墨无痕 发表于 2007-11-11 12:56

回复 #1 抱朴散人 的帖子

嘿嘿,你想得太天真了,没有利益驱动,谁还去当什么书法官哦em23 em23 em23

抱朴散人 发表于 2007-11-11 13:42

原帖由 水墨无痕 于 2007-11-11 12:5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嘿嘿,你想得太天真了,没有利益驱动,谁还去当什么书法官哦em23 em23 em23



同志,头脑得转转弯,
百万年薪,要去竞聘这个董事长职位的起码上万人.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11-11 14:12

散人修炼多日,再度出山,语惊四座,前景无量!em13 em2 em1

dou_客龙 发表于 2007-11-11 14:28

对,还是分清楚好!象音乐,戏曲一样,可以搞交响乐团,歌舞团,文工团,...可以搞个人演出,高雅的通俗的一起上,建立多种经济实体,社团法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船山居士 发表于 2007-11-11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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