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涛山馆 发表于 2007-10-5 21:57

原帖由 王天一 于 2007-10-5 21:4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强烈请石先生正面回答我的两个问题:

一:你为什么要替盗用书法网图片和活动文案的中书网来洗脱盗窃罪名?

二:你为什么要对书法网提醒大家“谨防代笔”很恼火?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 ...

综合当事人的发言,以及目前中书网的同样的孙老题字的主题帖子核心内容的不断变更,我的分析:

一:可能因为是石先生主动联系中书网的活动,石先生和中书网之间有一定利益关系(而这种利益关系是书法网并未承诺的),目前达成某种程度的默契
二:可能怕断了个人财路

[ 本帖最后由 听涛山馆 于 2007-10-5 22:06 编辑 ]

554a31851 发表于 2007-10-5 21:58

原帖由 字疯子 于 2007-10-5 20:21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从现在开始,我老师不再为书法网题写小品,预定的朋友见谅em13



这话是你讲的还是孙老叫你讲的或是孙老自己讲的?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疯子问的有道理,

建议石先生回答!

王小丫 发表于 2007-10-5 22:04

引用;综合当事人的发言,以及目前中书网的同样的孙老题字的帖子的不断变更,我的分析:

一:可能因为石先生和中书网之间有一定利益关系,目前达成某种程度的默契
二:可能怕断了个人财路

王天一 发表于 2007-10-5 22:05

原帖由 抱石斋文澍 于 2007-10-5 20:0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自书法网发出“严正声明”到今天,很多的网友参与到这个声明中来,有支持的,有存疑,的,当然也有反对的,尤其是网友“抱石斋文澍”先生的系列言论,使得书法网有必要再做一次声明,书法网也希望这是有关本事件 ...

请正面回答:

一:你为什么要替盗用书法网图片和活动文案的中书网来洗脱盗窃罪名?

二:你为什么要对书法网提醒大家“谨防代笔”很恼火?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554a31851 发表于 2007-10-5 22:07

你是孙老的学生吗?有孙老的声明吗?
你是孙老的代言人吗?有孙老的声明吗?
你是孙老的经纪人吗?有孙老的声明吗?


疯子问的有道理呀!

建议石先生回答!

王天一 发表于 2007-10-5 22:12

原帖由 披褐堂 于 2007-10-5 20:2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兄台是在“再次声明”中看到的,第一份声明是没有的,而且里面很多人辱骂孙老及双梁。
看看你的幼稚吧:

我看声明一二,书法网都在全力保留石先生的面子,而是石先生自己要跳出来承担和披露内幕的,这也是我要石先生正面回答两个问题的原因:

一:你为什么要替盗用书法网图片和活动文案的中书网来洗脱盗窃罪名?

二:你为什么要对书法网提醒大家“谨防代笔”很恼火?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实际上我在中书网上从第一版抄袭没看到石先生名字,到后来删图版也没看到石先生名字,只是到今天才最近编辑上了石先生的名字,而在这之前我们也是知道石先生参与了这件事情的,这在“书法网津门拜会孙先生”主题中看到的,书法网在该帖中对石先生有过感谢和说明的呀。

你这是要干什么?

听涛山馆 发表于 2007-10-5 22:13

原帖由 抱石斋文澍 于 2007-10-5 19:54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从现在开始,我老师不再为书法网题写小品,预定的朋友见谅em13

很遗憾
石双先生若是孙老的作品总代理商的话
说出这样的话确是不应当的face9

[ 本帖最后由 听涛山馆 于 2007-10-5 22:15 编辑 ]

半夜鸡叫 发表于 2007-10-5 22:17

11121

繁體字 发表于 2007-10-5 22:18

原帖由 听涛山馆 于 2007-10-5 22:13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很遗憾
石双先生若是孙老的作品总代理商的话
说出这样的话确是不应当的face9
老兄以为应该怎么说?

554a31851 发表于 2007-10-5 22:18

柳村
初级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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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5 20:34资料个人博客短消息加为好友




QUOTE:
原帖由 夏大男孩 于 2007-10-5 20:2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样做无益于给孙老留下骂名?好像利用自己的优势在胁迫别人一样,

我再次把我的分析贴出来,看看我的分析是否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和沥青事实的真相,我可是站在双方的立场上看问题的。
对于孙伯翔小品事件的 ...


笑话~孙老的英名岂是你们这些小混混能毁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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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孙老为书法网友优惠题写小品事件的再次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