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吴冠中先生对文联、美协的批评意见(王老师最新文章)
支持吴冠中先生对文联、美协的批评意见——并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引言
吴冠中先生对文联、美协、画院等有关中国文艺体制的批评意见,深刻、尖锐、正确、及时。
但是文艺体制是由国家文化政策和文化制度所决定,不是说取消就取消的一个简单问题。当然,吴冠中先生是一个画家,他只能以一个艺术家的良知和艺术家所特有的“直指人心”的敏锐,对社会问题提出意见,措辞难免强烈,不可能要求他有政治家的办法,历史学家的眼光,理论家的水平全面地分析问题。
另外,吴先生意见的重要落点是:希望当下的社会体制能催生无愧于这个时代的优秀的艺术作品和艺术家。但对国家而言,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文联、美协在中国社会还有其它的工作和功能。早在延安时期,就有类似文联、美协的机构发挥其意识形态方面的积极作用,直至解放以后并延续至今。虽然这方面的工作同过去相比已没有那么突出,也有一些变化(例如在今天,西方文化对中国民族文化确实存在颠覆性的危险,在美术方面的表现也更加令人担忧),但协会可能仍然需要。可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影响,美协机构的作用和操作的模式早已悄然地发生变化,至今已从严重失态发展到变态——据说美协有规定,要挂中国美协的名头办展,举办单位需交给美协二三十万人民币。这从党纪国法的哪一条都讲不通。另外有关协会体制的更多弊病已有吴冠中先生细数,在此不赘。
一叶知秋。美协工作已严重越位,其职能也开始蜕化。尤其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西方文化的强大攻略,已无力有效反应,充其量是发表几篇水平及其一般的批评文章而已——杯水车薪。
因此,也有必要向国家发改委进言,希望对吴冠中先生的意见有足够的重视。虽然吴冠中先生指出的是美术问题,但实际问题远不止此。
其一,今天的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对蜕化变质的协会体制应有所调整。
其二,面对西方的文化侵略,只有从如何遏制和反侵略的高度,来检讨中国的文化政策和文化制度,由此才能清楚文联、美协及协会机构的落后体制和弊端以及后果。这绝非危言耸听。
其三,现行的协会体制,不仅仅是不利于产生优秀艺术作品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中国新文化建设强大与否的大问题。某种意义上,这一问题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大大超过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与意识形态高度一致的强硬坚持。
为了更具体地说明以上三点,现将本人对美协及文联协会体制的认识意见陈述如下。
第一部分
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历史阶段中,协会体制的功能和作用因不断演变而出现问题,其主要弊端和要害是:协会的权力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被恶性发展,有了“钱权交易”的空间。
(一) 协会的功能和作用在不同历史阶段中的演变
第一阶段:文联及所属协会是新中国之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也是新中国文化制度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原产国是前苏联(此一点吴冠中先生已经指出),但这种体制在新中国之初也非常适用。
因为在民国,凡从事文化艺术的人,一般都被称为自由职业者,他们并无固定单位。大学教授(包括中小学)也都是聘用。解放后,随着国有化和计划经济的建立,不管是人员还是事情,都要计划管理(但最应该计划的计划生育却没有计划)。那么,过去属于自由职业的艺术工作者(无论解放后有无其固定单位),就基本上被纳入协会的管理,驻会的领导工作大都是党的文艺干部担任。
但是所谓的管理,在当初是十分松散的“管”和“理”。因为协会机构的人员和会员并不多,协会的工作任务主要是有计划的组织艺术家到工厂、农村、建设工地、以及名山大川进行创作等活动,以艺术的方式配合社会主义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协会的工作真的是服务。虽然这些工作多少有一些统战工作的意义,但却直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艺术工作者的关怀,令当时的演员、画家、作家十分感动。只要翻翻历史资料,就会发现这种感动十分普遍,梅兰芳、齐白石、老舍、吴晗等都在感动之列。
因为协会把志同道合的人聚在一起,使过去没有人管的艺人、文人,变成现在有人“理”的“艺术家”,协会使大家有了“家”的感觉。这种新社会、新制度、新中国的新感觉与旧社会、旧制度、旧中国的旧生活形成了截然相反的对比。故此,“协会”是相当温暖的。
温暖和感动之外,我们也可以看到当时艺术创作活动的生动和自由,尤其是齐白石在五十年代初的创作热情特别高,大量的艺术精品都在此阶段产生;还有现藏于中国美术馆由黎雄才创作完成的“武汉防汛图”也是一幅可以与清明上和图一样流芳百世的作品;另有西安赵望云的祁连山写生画等,都在中国美术史的发展当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举出以上实例,就是想说明党在当时历史时期的文艺政策及其文艺制度等具有积极有效的作用。文联、美协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其作用和意义当然是同样的积极。这是协会的第一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从上个世纪的50年代后期开始,极左思潮逐渐强化,文学艺术遭到严重干预,更随着******的开始极左达到顶峰。在这一时期,美协的内部功能和外部作用也随着政治思潮不断地变换角色并发生变化,逐渐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在美术方面的代表,其机构和作用已完全不能与解放初期同日而语,美协不再是建国之初的简单工作和配角,美协是主角。
第三个阶段:改革开放之后,极左思潮得到纠正。故协会在艺术工作方面的功能也开始得到恢复,协会工作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里面当然有长期受到极左思潮压抑的反弹),并随着市场经济越来越壮大。与此同时,协会的工作也开始逐渐变形失态,其标志性的事件是美协主席一级的人物肆无忌惮地到处走穴、卖画。“禁果”一旦被吃,其欲望就如猛兽,上行下效,美协工作由失态开始走向变态,直到今天吴冠中先生横刀立马,挺身而出,仗义执言。(但是,响应者寥寥,悲哀呀!协会的既得利益者太多了,先生要砸很多人的饭碗,谁能鼓掌欢迎啊?!)
(二) 协会工作有了“钱权交易”的空间
温故而知新。回顾历史的意义,就是要指出,文联及协会体制虽是在计划经济时代被确定至今。但其功能和作用的内含与外延,一直随着中国社会各阶段的发展而不尽相同,从无固定。计划经济时跟极左走,市场经济时跟金钱走,很有些机会主义的色彩(但这是由美协的位置所决定,不是协会自身的问题),但有一点始终不变,协会无论在哪个阶段始终有某种权力,既能以社团的名义自由组合各种活动和学术领导机构,又能在国家体制内,代表国家操办表示国家层面的活动。实际上是一个有名、有实、有权的机构,区别仅仅是权力作用的时强时弱,或大或小,同时又兼有一个优势——可以以社团的名义在政府行政机构系统的严格管理和监管之外游离。
请看美协,凡是代表国家层面的美术活动,都是由美协经营操办。美协有权决定是否入选,是否获奖,奖项的大小等等。然后,市场经济的一系列经济效益就因此而产生。因为不管是国家单位或非国家单位都会依此根据,给获奖者分房子、发票子、升位子,这种权利的作用和效果再明显不过了,完全是权利与利益的交易,不过走的是曲线而已。所谓学术F•B就是这种现象和形式。所以,吴冠中先生说“美协是个衙门”,一语中的,很要害,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综上所言,协会的这种权力主要是在计划经济和强调国家意识形态的时期所赋予,遗传到市场经济的今天。尤其在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市场经济时期,协会随着历史阶段的变化和本身的拓展,有了“钱权交易”的空间,形成权力与经济效益的兑换。
所以:
①虽然从理论上讲,按照社团登记的范围协会是服务机构(在市场经济的条件还有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的区别),是人民团体,不是权力机构,而且文联也不像文化部及所属单位有一套完整的行政架构和监管体系(当然文联本身还是部级,不过以半官方的形式,对官方工作构成补充),好像是社团性质,但实际上有权力或权力象征。这样恰恰就能使协会在两者之间游离,而且游刃有余,弹性大的很,什么样的擦边球都可以打。
②当协会机构可以决定艺术和学术问题的时候,机构实际上就成为裁判艺术和学术的权力机构。这种组织机构及其做法,在强调国家意识形态和计划经济的时代,一般不会出现偏差。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操作不当就会蜕化变质。因此,文联、协会体制的主要弊端和要害是,权力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被恶性发展。
③美协以独特的协会工作特点,借助市场经济运作的翅膀,无形中已坐大坐强,但协会工作却已严重越位,并对中国美术的发展构成了重大影响,而其中最大的受益者是美协以及与协会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他们以美术工作的名义变相的获得有形和隐形的利益。其后遗症和代价则是损害了国家艺术水平的发展,败坏了美术界的学术风气。所以,吴冠中先生愤言提出取消文联、美协等的意见。
(三)美协操办国展的方式方法的荒唐所在
在对文联、协会等文艺体制提出笼统批评的同时,有一点必须区别:实际上各个协会操作和变形、变态的程度不一样。尤其是美协有其特殊的一点,与作协、音协、戏剧电影等协会有较大不同。
作家、音乐家、电影工作者的作品一般都要先通过一个商业化操办的出版与发行,然后再有开会评奖等。没有把一部小说稿,一部拍好的电影,一个写好的曲目,直接拿到协会开会评奖,然后再出版发行。但美术作品能,故美协得天独厚,含金量很高。
美术作品直接先到展览,一旦入选、获奖,便是国手、国作,可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想想看,在商业社会,这种有“代表性”的作品会产生什么样的价值呢?你想不想有价值?你想不想入选?你如何才能入选?还有,我们(美协)想不想让你入选!……。
如果说在党和政府的机构中,监管已经很严,但仍有买官卖官。那么,我们能不能问由美协独家经营的工作,有没有买选卖选呢?可惜,美协属“人民团体”,没有纪检委。所以,美协不一般。可以垄断经营,对美术作品有生杀大权,且没有制约权力的机制。又因为商业画廊的制度至今没有形成模式和规模,大家还只能是眼巴巴地盼着自己的作品能够登堂入室,入选、得奖。入选、得奖之后,就“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还有黄金屋,还有颜如玉。这与封建社会“一登龙门,身价百倍”的科考没有二样。
所以吴冠中先生说:“协会已经成了艺术家的进身之阶”。
当然,美协有一套评选制度和纪律,评委也来自各方,看上去很美丽,说起来很公平。但评委是如何产生的?评选的方式是如何制定的?评选的宗旨是什么?等等这一切都是由美协自行制定。这些问题可能都太严肃,在此暂时不论。首先单从评选方式看,就已经很荒唐。
评选很类似体育赛事的竞技选拔。然而,体育项目的选拔标准是由经过历届创造并有精密量化的记录所决定,且有世界、国家、省市级以及轻、重量级的划分,还有各种裁判的规则和条例以及裁判团的产生、组成等,非常具体明确。而美术根本无法产生可以量化的标准,更不存在明确量化的记录。那么,拿什么评选作品?
实际上,一切是评委会、评委说了算。那么,又回到一个很古老的问题,评委来自哪里?谁赋予权利?评委的政治觉悟和专业水平以及个人的道德节操如何?有无公示?由谁监管?结果当然造成国展前夕,各色人等、各级协会,纷纷备战,请有可能、有资格当评委的协会成员当老师,作辅导,拉关系。因为各级政府都要政绩,各色人等都要成果。大家必然要使出浑身解数搞集训、搞辅导,争取出成果拿名次(此一点,书法协会的表现尤令人咋舌)。想想看,美协的人有多吃香。
所以:
①看似美丽公平的评选方式,实际是由美协自主的草台班子的草台方式,说成是草台结果,也无不可。其评选方式的制定和评选过程本身都十分荒唐。只有在计划经济时代,或者有一个经过统一认定的衡量标准(无论是政治的、艺术的、商业的)针对一种事物,可以用这种方式,因为目标和结果,都单一制定,明确简单,是一种制度性的硬性规定,无可奈何。但在改革开放的今天,面对如此多元的文化格局,则不可!也更不能愚蠢地认为,由多元成分组成的评选结构,就能产生评选的多元结果。因为假定十个评委代表十个方面,然后组成一个评委会,虽然从评选结果看是多元的,但每个方面的评选过程实际上就成了由代表该方面评委的一个人说了算。
②有必要进一步讲,一个代表国家的行为或表示国家意义的事情,并不能由一个协会独家经营,简单操作。实际上,美协操办国展绝不是一个服务性质的协会工作,实际上是权力体现,而且是很大的权力体现。因此,应该由更高一级的管理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在政策、制度以及方式方法上,谨慎制定。即使如此,此类展览活动,也只能更多是象征的、鼓励的意义,不宜变成短期的连续操办。
③美协、书协、画院等文艺体制如果继续按目前的这种办法操作,不加约束又不加调整,负面影响很大。除了曲线的钱权交易的不合理,也扰乱了学术秩序,损害和阻滞了中国美术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部分结语
协会工作并非是一个协会的独立行为,实际上是国家文化体制和政策的主流体现。如果主流出现不够合理的现象,这一方面的建设不可能不受到重大的影响。尤其是国家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处在一个新的世界格局当中。
所谓新的格局是指在当今世界各国之间,意识形态明确的对立和抗争已经弱化,取而代之的是各国政府的文化战略。而在后工业化、信息化时代,所谓文化并不是一个单体,而是与经济形态合中有分,分中有合并肩发展的复合体。经济借助文化的内容,文化借助经济的形态,名正言顺地合二而一,这种文化与经济的合成再构成国家间的政治较量。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文联协会的体制和作用,已经完成了特定历史阶段所赋予的使命。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文联、美协等就一定取消,但需要要赋予新的工作内容和使命,或应该更多地回到人民团体的性质。在新的历史时期,配合国家的经济建设,弘扬主旋律,为和谐社会做协会应做的工作。例如,组织艺术家做赈灾、捐助、慈善工作,组织义演义卖、送艺下乡下厂等,就是协会的分内工作,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因为“艺术为人民服务”仍然是一个很正确的原则,尽管因极左时期过分偏重,有形式主义的倾向,对艺术发展产生过负面影响。但实际上在中国今后几十年的文化工作当中,这应当还是党和政府对文化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向(就像党和政府对农民、农民工问题的关心一样),并且也应该是协会的一个制度性的长期工作,而不是一两天的“文化秀”。再则,所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非指各个工作本身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的理解是,各个工作从不同的角度和工作特点,配合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显然,美协也不能把自己的工作理解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此,即使协会需要有横向联系的经济工作,也应该有制度的支持和监管。
想是国家对此更加清楚。几年前,政府已对文联和协会体制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缩减。但是,从美协(包括书协)的现状看,这种缩减和调整还不能使这些协会的工作趋于合理。协会工作反而借助市场经济的优势,并综合计划经济时期所赋予的权力,使某些本该在经济社会需要调整的问题有了恶性发展。因此,对于文联、美协及协会的具体问题和弊端应该有更深入的认识和清理。
第二部分
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一个与之适应的美术工作的新思路和新线路
(一) 以政府文化部门和机构的工作为国家美术建设工作的基本点。美协回到协会工作的立场和角度,配合政府文化机构进行工作,而不是主要由美协代表国家组织和开展大型美术活动等。
随着国家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国家的文化建设也开始走向正常。北京及各大城市的美术馆和博物馆早已转入正常有效地工作。而且建国以来,从国家文化部到省市文化厅局,一直对文博工作有一个非常完善的行政组织架构和隶属关系明确的工作系统。文博工作从人员编制到业务开展及学术建设,都有一套明确的章程可依据、可操作,并可与国外文化机构参照、验证、接轨,是一套行政组织有序、领导和管理程序完整的政府派出机构。如果说,协会过去的“游击战”的方式,是国家困难和意识形态冷战时期不得而为的特别方式,到了今天则应转入以美术馆、博物馆为“阵地战”的国家文化建设工作。否则,继续以协会为代表,就成了舍“实”就“虚”,把“虚”的协会作实,把“实”的机构抽空。如若这样,“实”的机构就只能另起炉灶,结果成了以自己的左手掰自己的右手。其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则更不可以“道理”计。
这也就是吴冠中先生提到的美术工作存在多条线路,多头指挥,重复工作,无所适从,造成浪费的问题。
除了文博系统以外,从国家文化部到省市文化厅局,还一直存在着一个省市群众艺术馆、城镇文化站等一整套的机构和工作线路,建国至今也始终不断。但因过去意识形态的长期倾斜,美协工作的风头和重要,使这项工作有意无意地被冷落。可是按照中国的实际情况讲,美术活动及美术教育等,包括美术学院毕业生的从业重点,都应该主要是美术的普及工作,而不是鼓励参展获奖的所谓出成果。一个国家的强盛,是国民素质的强盛,不一定要出艺术大师,有则好,无则可。况且艺术大师是自然而然地产生,不是想要就有,不必拔苗助长。没有艺术大师的国家,照样能“牛”!美国有几个艺术大师?就算有,我们能认同几多?
所以,美协工作剑走偏锋,这是需要提醒和遏制的。群众文化要加强,国家要引导,要提倡。前面已经提到,根据中国现状,艺术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仍然是极其重要,尤其对一个发展不平衡的大国而言。极左时期,这一点被过分强调出了偏差。但在今天,我们还是要从国民素质和国家建设的层面重新考虑这个问题。协会工作也更应该沿着这条思路与文化部有关群众文化工作的机构和线路相配合,提升群众性文化艺术的水平。这才是在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协会该做的事情和主要任务。
(二) 国家仍需要举办大型的文艺活动,并有宏观调控的决定权和组织权,但应有一个新的组织结构和办法。
众所周知,中国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时期。并不是英美等国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因此,社会主义的某些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的某些主张和原则,仍然有必要坚持和宣传,商业操办的画廊并不能担当这一任务。而且中国是一个发展不平衡的大国,经济发展和文化观念等存在着地区间的巨大差别。所以,党和政府对国家层面的大型文艺活动的宏观调控,也仍然十分必要。但是不能因为这两个必要,就认为协会不仅要存在,而且要强大,要继续独家操办国展。
为什么?
① 前文已提到,建国之初至今,从文化部到各省市地区早就存在着一个代表高层美术建设的文博系统,这是一个功能体制和行政监管系统十分明确健全的政府工作机构,为什么不能以此作为美术工作的主线呢?
② 与文博系统一样,从文化部到各省市文化厅局,同样存在一个代表群众文化层面的一整套工作机构。这也是一个编制完整、机构健全的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为什么不能将此系统作为国家展览非常重要的一方代表呢?
③ 中国各大美术学院的分布,在建国之后就是按西北西南等大区划分,现在看来这仍然是相当合理的布局。而且在中国无论是文科、理科还是工科,高校都既是教学单位,又是从事科研的主要力量,美术学院同样。学院是一个既有章程可依,又按艺术规律办事;既有学术传承的系统,又可以与国际接轨。学院为什么不能作为国家美展堂堂正正的一方代表呢?学院教师大可不必象现在这样,以美协会员的身份参与国展工作。
上述三点,实际上分别代表了国家美术工作的三个部分和三个不同的层面:一、国家美术馆系统是国家美术的“档案”,是国家美术的“历史”,凡国内外展览的重要美术作品,都有其收藏,并与世界各国及美术馆产生交流,是国家名符其实的艺术宝库,这个重要性恐怕根本用不着在此说明。二、美术学院是从事美术学科建设及学术研究的专业机构,有一大批专业教师,既是美术学科和科研的主体力量,又是中国美术界的主体部分。学院有一套不断延续的学术体系和制度,学术类型的划分和标准相当明确,学术线路十分清晰,并与国外的美术教育和研究系统有很多共同点的参照。三、群众艺术馆是美术工作的普及层面。工作任务是指导地区性的群众文化工作,反映地区性的群众文化成果。机构功能和集体工作是其主要,其次彰显艺术馆的艺术工作者为基层工作的奉献精神,而不是辅导个别群众的参展评奖。可惜这一工作误区最大。其实,金山农民画,户县农民画,安塞农民画,北大荒版画,虽然都是过去极左时期的产物,但是作为群众文化工作的线路,在今天看来仍然不错。不过需要我们在新的形式下借鉴和改进。
如此,美协工作的层面则很清楚。应该是以协会的方式在群众文化工作的基础上,促进和提高群众性绘画的专业水平,是群众性美术和高精尖美术之间的一个能够承上启下的工作层面,并不是重复美术学院和美术馆的工作。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自由职业的艺术工作者越来越多。对于这些职业艺术家的吸纳和松散的管理以及服务,同样是新时期美协的重要工作。假如能够这样,超女参加文联协会就根本不是问题,也没有什么不可,覃志刚也就很容易回答社会提出的问题。还有,新时期的协会工作仍然需要具有统战的意义,使各条方人员都能为祖国的文化事业共同出力。由此,协会自然补充了上述三个层面不能顾及的地方。
协会工作也就真正复位了。
假定按照上述层面的划分,国家的美术展览和艺术活动,就不仅丰富多彩,而且能全面反映一个国家在美术建设方面的各个层面。既有重点,又不重复。尤其能对中国各省市的文化建设起到非常积极的引导作用。并不象现在的美展成了美术赛事,使所有的美术工作都成了参展(就像所有中小学的教学全部成了高考一样)。也避免展览成了卖画的“托”,好的展出作品自然首先由美术馆收藏,艺术流派的、风格的作品则是奇文共欣赏,达到学术交流的意义。群众性文化层面的作品,不再是个别的、向专业水平看齐的单幅画,而是反映和凸显一个地区性的文化建设和成果。展览还可以到全国各省巡回,因为各省市几乎都有大型的美术馆和博物馆,而且皆属文化部行政管理的系统。
如此,国家美展的组织结构就自然可以由国家的美术馆系统,国家的美术学院系统、国家的群众文化系统、文联协会作为国家社会团体的系统,共同组成。其展览的运作等也就自然会有一套章程,并可以延续和逐渐改进,参照国外很多大型活动的办法就成为可能。国家还可以从德高望众和较少参与社会活动和商业活动的老艺术家中间,选择和指定活动的主席和名誉主席等,作为学术和艺术的象征,每届不同。这样才能显示国家对德艺双馨的艺术家的真正褒扬,才起到了榜样的力量和鼓励的作用。其实,国外的做法也基本如此,例如法国的艺术院士,可以说基本上是类似我国劳动模范的标准。毕加索虽然大名鼎鼎,但决不可能当院士。
在中国,能够当之无愧担任主席的人有张仃、吴冠中、靳尚谊、朱乃正等中西艺术兼通的艺术家,也可以是主持国家美术馆工作的范迪安等,机制发展正常的话,由年轻有为的艺术家来当也无不可,只要没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政治倾向,遵守国家法律就行。例如巩俐作为国际某电影节的主席,其实就是象征的意义。(象征可以多样,象征对某个地区的关注,象征对德高望众的关注,象征对青年才俊的关注等等。)
当然,以上仅仅是举例,思路也很保守。仅旨在说明,办好一个国家层面的展览,其实有很多很多的方式方法,远比总是由美协操办国展要合理和客观很多很多。而且只要发挥由政府主管、运作规范的文化部门的主导作用,国家就对文化艺术事业在宏观意义上具有有效的组织权和领导权。根本不会形成所谓“以文化产业代替文化事业”这种可能,同时因市场经济的存在条件,绝不会对艺术百花齐放的格局造成不利。总之,要比文联、协会领导的貌似松散自由,实则霸道又无人监管的活动形式好的多。
结束语
百年以来,西方现当代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造成了巨大的冲击。重建中国自己的当代文化是当务之急需,且漫长而艰巨。如借鲁迅之联语,就是所谓“恐鹈鴂之先鸣,望崦嵫而勿迫”。
协会的体制是社会变革当中的过渡性产物,并不是一个国家文化建设的有效形式。所以协会体制本身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的因素和运作,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然而,假如能在现有的、由政府主管的文化部门的规范运行中,摸索和重建一个有效并有利于当下中国新文化建设的运作机制(又能够是一个动态的逐步改进和完善的机制),才是真正要紧的。
本人也注意到协会对吴先生意见的一些反驳,可惜统统是避重就轻,缺乏认识问题的诚意,也就根本谈不到问题的实质,有些人竟然无知和无聊的拿外国的美协作例子。稍有一点点文化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国外的美协从国家制度到具体操办与中国美协和协会制度是彻头彻尾的两码事,不可比,无法比,也不必比。顺便多说一句,协会需要反省!需要慎重地反省!虽然这实际上是中国文化体制的问题。(全文完)
本文旨在支持吴冠中先生的意见,同时致国家有关部门,是希望对吴冠中先生提出的问题引起重视。可惜本人非理论工作者,水平有限,议论冗长,不能简明扼要。其中很多提法也不尽准确,缺乏推敲,唯求大意无误。另外,吴冠中先生曾是我求学时代的任课老师,对先生的耿介风范有具体而亲切的感受。学生不才,仅略知见贤思齐,故以己见追随其后。但可能在议论中有误解先生之意,甚至有相反的地方,若此,文责自负。
广州美术学院教授王见
2007年8月至9月18日于广州 em2 em2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