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书法家陈秀骥 打赢首例百万侵权官司
江苏省书法家陈秀骥 打赢首例百万侵权官司白首始作金陵客,江边一笑无人识
——记书法家陈秀骥
文/孙 海
不久前,中国书法界出现了诉讼额高达上百万元的首例书法作品侵权官司。江苏省一位书法家的行草书法作品苏轼词“念奴娇"赤壁怀古”,被某公司制作为装饰壁纸在全国范围大量推向市场。而身为作者本人全然不知,由此引发了一场历时两年之久的知识产权纠纷,引起了文艺界、法律界的强烈关注,来自中央电视台等全国数十家媒体争相报道了此次官司。
而今,官司尘埃落定,法律捍卫了书法艺术的尊严,人们更多的将目光投向了这位书法家——他就是书法家陈秀骥。
陈秀骥先生,江苏如皋人,八十年代初曾得著名书法家费新我、韩天衡先生指授,艺道日进。他力攻行草,旁及隶篆,崇尚传统,重视个性,日渐形成了大气磅礴,风流儒雅的书风。其行草,潇洒之中见沉稳,畅达之中具雄强;其隶篆,凝练飘逸、典雅醇和。作品五体皆备,颇具大家风范。曾多次在全国各类书赛中获奖,和在《书法报》、《书法导报》、《中国书画报》、《现代书法》、《书法》等报刊发表,并有作品刻碑,出版和在国外展出。近年,已应邀举办了七次个展。1997年以来,作品先后入选全国第一届扇面书法大展,全国第二届行草书大展,江苏省书法精品晋京展等。出版有《五之斋书法作品集》、《五之斋吟草》、《陈秀骥书陶渊明诗文》等多部专著。《人民日报》(海外版)、《书法导报》等全国多家媒体分别专题报道了其书艺业绩。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江苏国画院特聘书法家,南京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高级美术师。
陈秀骥幼时由于家境清贫,环境严酷,曾以布衣作纸,以指代笔,临池不辍。青中年时期蜗居苏北小城如皋,虽历经坎坷,仍痴迷翰墨,淡漠名利。近年举家迁居南京,自制印曰“白首始作金陵客”。平时莳花弄草,吟咏弄翰,常以彭泽令自比,从不张扬自矜,显山露水。回忆近五十年书艺历程,他常说:“书法欲大成,必先师古人,以沉淀根本;广学博问,取众人之长,以克服浅陋。”他以大师为范,不急功近利,不沽名钓誉,脚踏实地的在艺术道路上前行。秀骥有印曰“安贫乐道”,有诗曰“江边一笑无人识”,其情可掬,其志可勉,其意可感也。
秀骥习“颜柳”多年,又采二王灵气,得张旭、怀素之狂放,纳秦砖汉石之精华,溶冶陶铸,而自成一格。其行草,刚柔相济,如长蛇缩骨,伸张自如,如腾龙戏海,汪洋恣肆;其隶书犷达豪放,厚重铿镪;其篆书雍容茂密,俊逸古雅。秀骥严于古法,力求笔笔有法度,字字有家数。他说:“如果不循法,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就不能称之为艺术了。”他有一幅隶书对联云:“读书作文我用我法,莳花种竹吾爱吾庐”。他恪守传统,不趋时尚,我用我法,独步艺坛,正是他最为可取的地方。时贤曰:“可贵者胆,所要者魂”。秀骥以学养为胆,个性为魂,正是他卓然自立的根本。
“学书循序渐有得,精专研艺始立身”。书学是秀骥的主项,其诗文、鉴赏也堪称高手。其书法作品百分之七十是其本人的诗文。其旧体诗集《五之斋吟草》即是他几十年含英咀华之作。“文质相含济以学问,洁清自守造于高明”。秀骥风度儒雅,为人宽厚,不计名利得失,凡索书者有求必应,古邑如皋,路桥商铺、茶楼酒肆、园林寺庙,到处可见他的墨迹。正是这种品格,这种胸襟,这种境界,使他获得“政府奖”、“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而今,他在南京“五之斋”的电话八四六三五零三三也成了先生传道授业解惑以及书友交流的热线平台。
“书者,如也”。如其人,如其学,如其志,如其才。如今秀骥正值艺术的鼎盛时期,他每日习字著文,醉心于诗酒翰墨之间,堪称是风流蕴藉,倜傥不拘。他不媚上、不凌下,平和简静,特立独行。从更高的层面上讲,对美的理解反映了他的世界观。字如其人,从先生身上我们看到了超凡脱俗的艺术境界和精神境界的统一。但愿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他,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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